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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維拉帕米片
鹽酸維拉帕米片

鹽酸維拉帕米片

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鹽酸維拉帕米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3020858

生產企業: 石家莊科迪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於: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鹽酸維拉帕米片
鹽酸維拉帕米片
馬來酸氨氯地平分散片
馬來酸氨氯地平分散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鹽酸維拉帕米。

本品的主要成份為馬來酸氨氯地平。

生產企業

石家莊科迪藥業有限公司

江蘇萬高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3020858

國藥準字H20080295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用於:

1.高血壓病。可單獨使用本品治療也可與其它抗高血壓藥物合用。2.慢性穩定性心絞痛及變異型心絞痛。可單獨使用本品治療也可與其它抗心絞痛藥物合用。

用法用量

口服給藥:通過調整劑量達到個體化治療。安全有效的劑量為不超過480mg/日。 1.心絞痛: 一般劑量為維拉帕米80~120mg/次,一日三次。肝功能不全者及老年人的安全劑量為40mg/次,一日三次。約在藥後8小時根據療效和安全評估決定是否增量。 2.心律失常: 慢性心房顫動服用洋地黃治療的病人,每日總量為240~220mg,分三次或四次/日。預防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未服用洋地黃的病人)成人的每日總量為240~480mg,一日三次或四次。年齡1~5歲:每日量4~8mg/kg,一日分三次;或每隔8小時40~80mg。>5歲:每隔6~8小時80mg。 3.原發性高血壓: 一般起始劑量為80mg,一日三次。使用劑量可達每日260~480mg。對低劑量即有反應的老年人或體型瘦小者,應考慮起始劑量為40mg,一日三次。

1.治療高血壓:初始劑量為1片(5mg),每日一次,最大劑量為2片(10mg),每日一次。虛弱或老年患者、伴有肝功能不全患者初始劑量為半片(2.5mg),每日一次,此劑量也可為原使用其它抗高血壓藥物治療需加用本品治療的劑量。應根據患者個體反應調整劑量:一般的劑量調整應在7~14天後開始進行。如臨床需要,在對患者進行嚴密監測的情況下,可於較短時間內開始劑量調整。2.治療心絞痛:初始劑量為1~2片(5~10mg),每日一次。老年及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建議使用較低劑量治療。大多數人的有效劑量為2片(10mg)/日。

副作用

1.嚴重左心室功能不全。 2.低血壓(收縮壓小於90mmHg)或心源性休克。 3.病竇綜合征(已安裝並行使功能的心髒起搏器病人除外)。 4.Ⅱ或Ⅲ度房室阻滯(已安裝並行使功能的心髒起搏器病人除外)。 5.心房撲動或心房顫動病人合並房室旁路通道。 6.已知對鹽酸維拉帕米過敏的病人。

患者對本品10mg/日的劑量可很好耐受。在安慰劑對照的臨床治療高血壓或心絞痛的試驗中,最常見的副作用是頭痛、水腫、疲勞、嗜睡、惡心、腹痛、潮紅、心悸和眩暈。在這些臨床試驗中未發現與本品相關的臨床檢驗指標異常。上市後觀察到較少的副作用有:禿頭症、大便習慣改變、關節痛、衰弱、背痛、消化不良、呼吸困難、牙齦增生、男子女性型乳房、高血糖症、陽痿、尿頻、白血球減少症、全身不適、情緒變化、口幹、肌肉痙攣、肌痛、周圍神經病變、胰腺炎、出汗增加、暈厥、血小板減少症、血管炎和視覺障礙。在多數情況下,上述改變與本品的因果關係尚未確定。過敏反應罕見,包括瘙癢症、皮疹、血管源性水腫和多型紅斑。曾有極罕見的肝炎、黃疸,肝酶升高的報道(通常與膽汁淤積相一致)。某些因病情較重而住院的病例據報道與使用氨氯地平相關。在許多情況下,其因果關係不能確定。與其它的鈣拮抗劑相似,以下的不良事件也有少數報道,但事件難以與基礎疾病的自然病程相區分,如:心肌梗塞、心律失常(包括室性心動過速和房顫)以及胸痛。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對孕婦用藥缺乏相應的研究資料,但根據動物試驗結果,本品隻在非常必要時方可用於孕婦。尚不知本品能否通過乳汁分泌,服藥的哺乳期婦女應中止哺乳。兒童用藥:尚無本品用於兒童的資料。老年用藥:本品血藥濃度的達峰時間在老年和年輕患者中是相似的,老年患者曲線下麵積(AUC)增加和消除半衰期的延長使消除率有下降趨勢。有報導在接受相似劑量的氨氯地平時,老年患者具有與年輕患者相同的良好耐受性。因此,老年患者可用正常劑量。但開始宜用較小劑量,再逐漸增量為妥。

成分

本品用於:

1.高血壓病。可單獨使用本品治療也可與其它抗高血壓藥物合用。2.慢性穩定性心絞痛及變異型心絞痛。可單獨使用本品治療也可與其它抗心絞痛藥物合用。

藥理作用

以推薦的單劑量和每日總量為起始劑量並逐漸向上調整劑量用藥,嚴重不良反應少見。發生率在1~10%的不良反應:便秘(7.2%);眩暈﹑輕度頭痛(3.5%);惡心(2.7%);低血壓(2.5%);頭痛(2.2%)。外周水腫(2.1%);充血性心力衰竭(1.8%);竇性心動過緩,Ⅰ度﹑Ⅱ度或Ⅲ度房室阻滯;皮疹(1.2%);乏力;心悸;轉氨酶升高,伴或不伴堿性磷酸酶和膽紅素的升高,這種升高有時是一過性的,甚至繼續使用維拉帕米仍可消失。發生率<1%的不良反應:低血壓;心動過速;潮紅;溢乳;牙齦增生;非梗阻性麻痹性腸梗阻等。

注意事項

1.心力衰竭:維拉帕米的負性肌力作用可因其減輕後負荷(降低循環血管阻力)而代償,淨效應不損害心室功能.但是嚴重左心室功能不全(肺楔壓大於20mmHg或射血分數小於20%)﹑中-重度心力衰竭的病人﹑已接受β受體阻滯劑治療的任何程度的心室功能障礙的病人,避免使用維拉帕米.必須使用維拉帕米的輕度心功能不全的病人,治療之前需已有洋地黃類或利尿劑控製臨床症狀. 2.預激綜合症:維拉帕米會加速房室旁路前向傳導.房室旁路通道合並心房撲動或心房顫動病人靜脈用維拉帕米治療,會通過加速房室旁路的前向傳導,引起心室率加快,甚至誘發心室顫動.雖然口服維拉帕米未見上述報道,但這種病人接受口服維拉帕米可能有危險,因此禁止使用. 3.傳導阻滯:維拉帕米可能導致房室結和竇房結傳導阻滯,與血漿濃度增高相關,尤其是在治療早期的增量期.引起Ⅰ度房室阻滯﹑一過性竇性心動過緩,有時伴有結性逸搏.高度房室傳導阻滯不常見(3.8%).當出現顯著的Ⅰ度房室傳導阻滯或逐漸發展成Ⅱ或Ⅲ度房室傳導阻滯時,需要減量或停藥. 4.肝功能損害:因維拉帕米在肝內廣泛代謝,肝功能損害的病人慎用維拉帕米.嚴重肝功能不全時維拉帕米的清除半衰期延長至14~16小時,該類病人隻需服用正常劑量的20%. 5.腎功能損害:腎功能損害的病人慎用維拉帕米.血液透析不能清除維拉帕米. 6.神經肌肉傳導減弱:有報道維拉帕米減弱肌肉萎縮病人的神經肌肉傳導,該類病人可能需要減量. 7.血清鈣:維拉帕米不改變血清鈣濃度,但也有高於正常範圍的血鈣水平可能影響維拉帕米療效的報道. 8.因維拉帕米可引起轉氨酶增高,為慎重起見,接受維拉帕米治療的患者應定期監測肝功能.

1. 避免與葡萄柚汁同服;2.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3. 肝功能不全患者應在醫生指導下使用;4. 服藥期間避免劇烈運動;5. 定期監測血壓和心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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