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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莫西林膠囊
阿莫西林膠囊

阿莫西林膠囊

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阿莫西林膠囊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3021769

生產企業: 石藥集團中諾藥業(石家莊)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阿莫西林適用於敏感菌(不產β內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1.溶血鏈球菌、肺炎鏈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中耳炎、鼻竇炎、咽炎、扁桃體炎等上呼吸道感染。2.大腸埃希菌、奇異變形杆菌或糞腸球菌所致的泌尿生殖道感染。3.溶血鏈球菌、葡萄球菌或大腸埃希菌所致的皮膚軟組織感染。4.溶血鏈球菌、肺炎鏈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急性支氣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5.急性單純性淋病。6.本品尚可用於治療傷寒、傷寒帶菌者及鉤端螺旋體病;阿莫西林亦可與克拉黴素、蘭索拉唑三聯用藥根除胃、十二指腸幽門螺杆菌,降低消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阿莫西林膠囊
阿莫西林膠囊
人工牛黃甲硝唑膠囊
人工牛黃甲硝唑膠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阿莫西林。化學名稱:(2S,5R,6R)-3,3-二甲基-6-[(R)-(—)-2-氨基-2-(4-羥基苯基)乙酰氨基]-7-氧代-4-硫雜-1-氮雜雙環[3.2.0]庚烷-2-甲酸三水合物分子式:C16H19N3O5S·3H2O分子量:419.46

本品為複方製劑,其組份為每粒含甲硝唑0.2g,人工牛黃5mg。

生產企業

石藥集團中諾藥業(石家莊)有限公司

朗致集團萬榮藥業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3021769

國藥準字H14023018

說明
作用與功效

阿莫西林適用於敏感菌(不產β內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1.溶血鏈球菌、肺炎鏈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中耳炎、鼻竇炎、咽炎、扁桃體炎等上呼吸道感染。2.大腸埃希菌、奇異變形杆菌或糞腸球菌所致的泌尿生殖道感染。3.溶血鏈球菌、葡萄球菌或大腸埃希菌所致的皮膚軟組織感染。4.溶血鏈球菌、肺炎鏈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急性支氣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5.急性單純性淋病。6.本品尚可用於治療傷寒、傷寒帶菌者及鉤端螺旋體病;阿莫西林亦可與克拉黴素、蘭索拉唑三聯用藥根除胃、十二指腸幽門螺杆菌,降低消

用於急性智齒冠周炎、局部牙槽膿腫、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0.5g,每6~8小時1次,一日劑量不超過4g。小兒一日劑量按體重20~40mg/Kg,每8小時1次;3個月以下嬰兒一日劑量按體重30mg/Kg,每12小時1次。腎功能嚴重損害患者需調整給藥劑量,其中內生肌酐清除率為10~30ml/分鍾的患者每12小時0.25~0.5g;內生肌酐清除率小於10ml/分鍾的患者每24小時0.25~0.5g。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副作用

青黴素過敏及青黴素皮膚試驗陽性患者禁用。

1.本品最嚴重不良反應為高劑量時可引起癲癇發作和周圍神經病變,後者主要表現為肢端麻木和感覺異常。某些病例長期用藥時可產生持續性周圍神經病變。2.其他常見的不良反應有:(1)胃腸道反應,如惡心,食欲減退,嘔吐,腹瀉,腹部不適,味覺改變,口幹、口腔金屬味等。(2)可逆性粒細胞減少。(3)過敏反應,皮疹,蕁麻疹,瘙癢等。(4)中樞神經係統症狀,如頭痛、眩暈、暈厥、感覺異常、肢體麻木,共濟失調和精神錯亂等。(5)其他有發熱,陰道念珠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難,尿液顏色發黑等,均屬可逆性,停藥後自行恢複。

禁忌

藥理作用

1.惡心、嘔吐、腹瀉及假膜性腸炎等胃腸道反應。2.皮疹、藥物熱和哮喘等過敏反應。3.貧血、血小板減少、嗜酸性粒細胞增多等。4.血清氨基轉移酶可輕度增高。5.由念珠菌或耐藥菌引起的二重感染。6.偶見興奮、焦慮、失眠、頭暈以及行為異常等中樞神經係統症狀。

甲硝唑對大多數厭氧菌具強大抗菌作用。抗菌譜包括脆弱擬杆菌屬和其他擬杆菌屬,棱形杆菌,產氣棱狀芽孢杆菌,真杆菌,韋容球菌,消化球菌,和消化鏈球菌等。其殺菌濃度稍高於抑菌濃度。甲硝唑的殺菌機製尚未完全闡明厭氧菌的硝基還原酶在敏感菌株的能量代謝中起重要作用。本品的硝基還原成一種細胞毒,從而作用於細胞的DNA代謝過程,促使細菌死亡。耐藥菌往往缺乏硝基還原酶因而對甲硝唑耐藥。人工牛黃具解熱抗炎作用。

注意事項

1.青黴素類口服藥可引起過敏性休克,有多見於青黴素或頭孢菌素過敏史的患者。用藥前必須詳細詢問藥物過敏史並做青黴素皮膚試驗。如發生過敏性休克,應就地搶救,予以保持氣道暢通、吸氧及應用腎上腺素、糖皮質激素等治療措施。2.傳染性單核細胞增多症患者應用本品易發生皮疹,應避免使用。3.療程較長患者應檢查肝、腎功能和血常規。4.阿莫西林可導致采用Benedict或Fehling試劑的尿糖試驗出現假陽性。5.下列情況應慎用:(1)有哮喘、枯草熱等過敏性疾病史者。(2)老年人和腎功能嚴重損害時可能須調整劑量。

  1.動物試驗或體外測定發現本品具致癌、致突變作用。但人體中尚未證實;  2.使用中發現中樞神經係統不良反應,應及時停藥;  3.本品可幹擾丙氨酸基轉移酶,乳酸脫氫酶、三酰甘油,已糖激酶等的檢驗結果,使其測定值降至零;  4.用藥期間不應飲用含酒精的飲料,因可引起體內乙醛蓄積,幹擾酒精的氧化作用過程、導致雙硫侖樣反應,患者可出現腹部痙攣,惡心,嘔吐,頭痛、麵部潮紅等;  5.肝功能減退者本品代謝減慢,藥物及其代物易在體內蓄積,應減量使用。並作血藥濃度監測;  6.本品可自胃液持續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減壓者,可引起血藥濃度下降。血液透析時,本品及代謝物迅速被清除,故本品不需減量;  7.念珠菌感染者應用本品,其症狀會加重。需同時給抗真菌治療;  8.厭氧菌感染合並腎功能衰竭患者,給藥間隔時間應由8小時延長至12小時;  9.治療陰道滴蟲病時,需同時治療其性伴侶;  10.重複一個療程前,應做白細胞計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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