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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膽茵陳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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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膽茵陳口服液

熊膽茵陳口服液

處方藥 非醫保 國產

通用名稱:熊膽茵陳口服液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B20020705

生產企業: 黑龍江黑寶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熱解毒,利濕退黃。用於濕熱型急性黃疸型肝炎所引起的黃恒,腹脹,乏力等症的改善。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熊膽茵陳口服液
熊膽茵陳口服液
利巴韋林膠囊
利巴韋林膠囊
主要成分

熊膽粉、茵陳、大黃、黃芩、梔子、板藍根。

本品主要成份為:利巴韋林。其化學名稱為:1-?-D-呋喃核糖基-1H-1,2,4-三氮唑-3-羧酰胺

生產企業

黑龍江黑寶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誠意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B20020705

國藥準字H10940157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清熱解毒,利濕退黃。用於濕熱型急性黃疸型肝炎所引起的黃恒,腹脹,乏力等症的改善。

適用於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與支氣管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ml,一日3次;兒童酌減。

口服 1 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療程7天。 2 皮膚皰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次,療程7天。 3 小兒每日按體重10mg/kg,分4次服用,療程7天。6歲以下小兒口服劑量未定。

副作用

尚不明確。

對本品過敏者、孕婦禁用。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尚不明確。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1.本品有較強的致畸作用,家兔日劑量1mg/kg即引起胚胎損害,故禁用於孕婦和有可能懷孕的婦女(本品在體內消除很慢,停藥後4周尚不能完全自體內清除)。2.少量藥物由乳汁排泄,且對母子二代動物均具毒性,因此哺乳期婦女在用藥期間需暫停哺乳,乳汁也應丟棄。由於哺乳期婦女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具自限性,故本品不用於此種病例。 老人注意事項: 老年人不推薦應用。

成分

清熱解毒,利濕退黃。用於濕熱型急性黃疸型肝炎所引起的黃恒,腹脹,乏力等症的改善。

適用於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與支氣管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藥理作用

藥理學廣譜抗病毒藥。體外具有抑製呼吸道合胞病毒、流感病毒、甲肝病毒、腺病毒等多種病毒生長的作用,其機製不全清楚。本品並不改變病毒吸附、侵入和脫殼,也不誘導幹擾素的產生。藥物進入被病毒感染的細胞後迅速磷酸化,其產物作為病毒合成酶的競爭性抑製劑,抑製肌苷單磷酸脫氫酶、流感病毒RNA多聚酶和mRNA鳥苷轉移酶,從而引起細胞內鳥苷三磷酸的減少,損害病毒RNA和蛋白合成,使病毒的複製與傳播受抑。對呼吸道合胞病毒也可能具免疫作用及中和抗體作用。毒理學動物實驗發現本品可誘發乳房、胰腺、垂體和腎上腺良性腫瘤,但對人體的致癌性並未肯定。藥物對倉鼠等動物可引起頭顱、齶、眼、頜、骨骼和胃腸道的畸形,子代成活減少,但靈長類動物實驗並未發現藥物對胎仔的影響。給予小鼠、大鼠和猴口服利巴韋林,劑量分別為30、36和120mg/kg或持續4周以上(相當於人用劑量:給予體重為5kg的兒童4.8、12.3和111.4mg/kg,或者體重為60kg成人2.5、5.1和40mg/kg。以上均按體表麵積折算),出現心髒損傷。

注意事項

1、請在醫生指導下服用。  2、本品不宜長期服用。   3、本品出現輕搖即散的沉澱,不影響療效。

1.有嚴重貧血、肝功能異常者慎用。 2.對診斷的幹擾:口服本品後引起血膽紅素增高者可高達25%。大劑量可引起血紅蛋白含量下降。 3.盡早用藥。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內給藥一般有效。本品不宜用於未經實驗室確診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4.長期或大劑量服用對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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