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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非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硝酸咪康唑乳膏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36021383

生產企業: 江西希爾康泰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於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於此類細菌引起的繼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丙酸倍氯米鬆軟膏
丙酸倍氯米鬆軟膏
主要成分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輔料為卡波姆、三乙醇胺、丙二醇、尼泊金乙酯。

主要成分:本品主要成分為丙酸倍氯米鬆。 分子式:C28H37ClO7 分子量:521.05

生產企業

江西希爾康泰製藥有限公司

通藥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36021383

國藥準字H22022088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於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於此類細菌引起的繼

適用於過敏性與炎症性皮膚病和相關疾病,如濕疹、過敏性皮炎、接觸性皮炎、神經性皮炎、扁平苔蘚、盤狀紅斑狼瘡、掌蹠膿皰病、瘙癢、銀屑病等。

用法用量

外用,塗搽於洗淨的患處,一日早晚各1次;花斑癬,一日1次,症狀消失後應繼續用藥7天,以防複發。

外用塗患處,一日2-3次,必要時予以封包。

副作用

尚不明確。

1對細菌、真菌、病毒感染症,可使感染惡化。 2對本品和其他皮質激素有過敏史患者禁用。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嬰兒應慎用,避免長期大量封包給藥。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孕婦應慎用,避免長期大量用藥。 老人注意事項: 避免長期大量封包給藥。

成分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於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於此類細菌引起的繼

適用於過敏性與炎症性皮膚病和相關疾病,如濕疹、過敏性皮炎、接觸性皮炎、神經性皮炎、扁平苔蘚、盤狀紅斑狼瘡、掌蹠膿皰病、瘙癢、銀屑病等。

藥理作用

偶見過敏、水皰、燒灼感、充血、瘙癢或其他皮膚刺激症狀。

本品為強效外用腎上腺皮質激素類藥。本品外用具有: 1抗炎、抗過敏、止癢和減少滲出作用。 2可以減輕和防止組織對炎症的反應,能消除局部非感染性炎症引起的發熱、發紅及腫脹,從而減輕炎症的表現。 3免疫抑製作用:防止或抑製細胞中介的免疫反應,延遲性的過敏反應,並減輕原發免疫反應的擴展。

注意事項

1.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3.治療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紮,否則可促使致病菌生長。 4.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紅腫等情況應停藥,並將局部藥物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谘詢。 5.用於婦科疾病時:無性生活史的女性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用藥期間注意個人衛生,防止重複感染。 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7.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8.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1本品不宜長期大麵積應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療,大麵積使用不能超過2周。 2治療頑固、斑塊狀銀屑病。若用藥麵積僅占體表麵積的5%-10%可連續應用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過50g。 3伴有皮膚感染,必須同時使用抗感染藥物。 4不可用於眼部。 5用藥一周後症狀未緩解,應向醫師谘詢。藥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6孕婦應慎用,避免長期大量用藥。 7嬰兒應慎用,避免長期大量封包給藥。 8老年患者用藥,避免長期大量封包給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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