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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地沙坦酯片
坎地沙坦酯片

坎地沙坦酯片

處方藥 非醫保 國產

通用名稱:坎地沙坦酯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50343

生產企業: 迪沙藥業集團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治療原發性高血壓。本品可單獨使用,也可與其它抗高血壓藥物聯用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坎地沙坦酯片
坎地沙坦酯片
地高辛片
地高辛片
主要成分

坎地沙坦酯

每片含地高辛0.25mg。化學名:3β-[[O-2,6-二脫氧-β-D-核-己吡喃糖基-(1→4)-O-2 分子式:C41H64O14 分子量:780.95

生產企業

迪沙藥業集團有限公司

上海上藥信誼藥廠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50343

國藥準字H31020678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於治療原發性高血壓。本品可單獨使用,也可與其它抗高血壓藥物聯用

1.用於高血壓、瓣膜性心髒病、先天性心髒病等急性和慢性心功能不全。尤其適用於伴有快速心室率的心房顫動的心功能不全;對於肺源性心髒病、心肌嚴重缺血、活動性心肌炎及心外因素如嚴重貧血、甲狀腺功能低下及維生素B1缺乏症的心功能不全療效差;2.用於控製伴有快速心室率的心房顫動、心房撲動患者的心室率及室上性心動過速。

用法用量

口服,一般成人1日1次,1次4~8mg,必要時可增加劑量至12mg。

1.成人常用量,口服: 常用0.125~0.5mg(即1/2片~2片),每日一次,7天可達穩態血藥濃度;若達快速負荷量,可每6~8小時給藥0.25mg(1片),總劑量0.75~1.25mg/日(每日3片~5片):維持量,每日一次0.125~0.5mg(每日1次,每次1/2片~2片)。 2.小兒常用量,口服: 本品總量,早產兒0.02~0.03mg/kg;1月以下新生兒,0.03~0.04mg/kg:1月~2歲,0.05~0.06mg/kg;2~5歲,0.03~0.04mg/kg;5~10歲,0.02~0.035mg/kg;10歲或10歲以上,照成人常用量:本品總量分3次或每6~8小時給予。維持量為總量的1/5~1/3,分2次,每12小時1次或每日1次。在小嬰幼兒(尤其早產兒)需仔細滴定劑量和密切監測血藥濃度和心電圖。近年通過研究證明,地高辛逐日給予一定劑量,經6~7天能在體內達到穩定的濃度而發揮全效作用,因此,病情不急而又易中毒著者,可逐日按5.5g/kg給藥,也能獲得滿意的治療效果,並能減少中毒發生率。

副作用

1、嚴重的不良作用(發生率不明)

1.常見的不良反應包括:促心律失常作用﹑胃納不佳或惡心﹑嘔吐(刺激延髓中樞)﹑下腹痛﹑異常的無力﹑軟弱。 2.少見的反應包括:視力模糊或色視,如黃視﹑綠視﹑腹瀉﹑中樞神經係統反應如精神抑鬱或錯亂。 3.罕見的反應包括:嗜睡﹑頭痛及皮疹﹑尋麻疹(過敏反應)。 4.在洋地黃的中毒表現中,促心律失常最重要,最常見者為室性早搏,約占促心律失常不良反應的23%。其次為房室傳導阻滯,陣發性或加速性交界性心動過速,陣發性房性心動過速伴房室傳導阻滯,室性心動過速﹑竇性停搏﹑心室顫動等。兒童中心律失常比其他反應多見,但室性心律失常比成人少見。新生兒可有P-R間期延長。

禁忌

詳見說明書。

成分

用於治療原發性高血壓。本品可單獨使用,也可與其它抗高血壓藥物聯用

1.用於高血壓、瓣膜性心髒病、先天性心髒病等急性和慢性心功能不全。尤其適用於伴有快速心室率的心房顫動的心功能不全;對於肺源性心髒病、心肌嚴重缺血、活動性心肌炎及心外因素如嚴重貧血、甲狀腺功能低下及維生素B1缺乏症的心功能不全療效差;2.用於控製伴有快速心室率的心房顫動、心房撲動患者的心室率及室上性心動過速。

藥理作用

坎地沙坦酯在體內迅速被水解成活性代謝物坎地沙坦,坎地沙坦為選擇性血管緊張素Ⅱ受體(AT1)拮抗劑,通過與血管平滑肌AT1受體結合而拮抗血管緊張素Ⅱ的血管收縮作用,從而降低末梢血管阻力。另有認為:坎地沙坦可通過抑製腎上腺分泌醛固酮而發揮一定的降壓作用。坎地沙坦不抑製激肽酶Ⅱ,不影響緩激肽降解。在高血壓患者進行的實驗顯示:患者多次服用本品可致血漿腎素活性、血管緊張素1濃度及血管緊張素Ⅱ濃度升高;本品2-8MG每日1次連續服用,可使收縮壓、舒張壓下降,左室心肌重量、末梢血管阻力減少,而對心排出量、射血分數、腎血管阻力、腎血流量、腎小球濾過率無明顯影響;對有腦血管障礙的原發生性高血壓患者,對腦血流量無影響。

注意事項

1、慎重用藥(對下列患者應慎重用藥)

1.不宜與酸﹑堿類配伍。 2.慎用: 低鉀血症;不完全性房室傳導阻滯;高鈣血症;甲狀腺功能低下;缺血性心髒病;心肌梗死;心肌炎;腎功能損害。 3.用藥期間應注意隨訪檢查: 血壓﹑心率及心律;心電圖;心功能監測;電解質尤其鉀﹑鈣﹑鎂;腎功能;疑有洋地黃中毒時,應作地高辛血藥濃度測定。過量時,由於蓄積性小,-般於停藥後1~2天中毒表現可以消退。 4.應用時注意監測地高辛血藥濃度。 5.應用本品劑量應個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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