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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司匹林片
阿司匹林片

阿司匹林片

非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阿司匹林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51021028

生產企業: 四川省旺林堂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也用於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痛經。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阿司匹林片
阿司匹林片
替莫唑胺膠囊
替莫唑胺膠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2-(乙酰氧基)苯甲酸

替莫唑胺。

生產企業

四川省旺林堂藥業有限公司

Orion Corporation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51021028

注冊證號H20171090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於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也用於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痛經。

本品用於治療:新診斷的多形性膠質母細胞瘤,開始先與放療聯合治療,隨後作為輔助治療。常規治療後複發或進展的多形性膠質母細胞瘤或間變性星形細胞瘤。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口服 (1)解熱、鎮痛:一次0.3~0.6g,一日3次,必要時可每4小時一次。 (2)抗炎、抗風濕:一日3~6g,分4次口服。 (3)抑製血小板聚集:小劑量應用。局部缺血性腦卒中和一過性腦缺血發作,預防心肌梗死發生、不穩定型心絞痛、慢性穩定型心絞痛,一次50~300mg,一日一次;急性心肌梗死,初始劑量300mg,維持劑量為每日50~100mg;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CABG),每日300mg,可術後6小時開始;經皮腔內冠狀動脈成形術(PTCA),手術前2小時給予初始劑量300mg,維持劑量為每日50mg-100mg;頸動脈內膜切除術,建議手術前開始,一次100mg-300mg,一日1次。 (4)膽道蛔蟲病:口服一次1g,一日2~3次,連用2~3日;陣發性絞痛停止24小時後停用,然後進行驅蟲治療。 2.小兒常用量口服。 (1)解熱、鎮痛:每日按體表麵積1.5g/m2,分4~6次口服,或每次按體重5~10mg/kg,或每次每歲60mg,必要時可每4~6小時一次。 (2)抗風濕:每日按體重80~100mg/kg,分2~4次服,如1~2周未獲療效,可根據血要濃度調整劑量。有些病例需增至每日1。0mg/kg。 (3)兒科皮膚粘膜淋巴結綜合征(川崎病):開始每日按體重80~100mg/kg,每日3~4次;退熱1~2天後改為每日20mg/kg,每日2~4次;症狀解除後減少劑量至每日2~5mg/kg,每日一次,連續服用2月或更久。

新診斷的多形性膠質母細胞瘤的成人患者:同步放化療期:口服本品,每日劑量為75mg/m2,共42天,同時接受放療(60Gy分30次);隨後接受6個周期的本品輔助治療。根據患者耐受程度可暫停用藥,但無需降低劑量。同步放化療期如果符合以下條件:絕對白細胞計數≥1.5×109/L,血小板計數≥100×109/L,普通毒性標準(CTC)-非血液學毒性≤1級(除外脫發、惡心和嘔吐),本品可連續使用42天,直至49天。治療期間每周應進行全血細胞計數。在同步化療期間應按血液學和非血液學毒性標準(表1)暫停或終止服用本品。(其餘詳見說明書)。

副作用

1.孕婦、哺乳期婦女禁用。 2.哮喘、鼻息肉綜合征、對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熱鎮痛藥過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減少症、潰瘍病活動期患者禁用。

最多發生的不良反應是胃腸道功能紊亂。詳見說明書。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對妊娠期婦女使用該藥尚未進行研究。在用大鼠和兔所進行的臨床前研究中,給藥150mg/m2曾有致畸和/或胎兒毒性的報道。因此替莫唑胺不應常規用於妊娠期婦女,如果妊娠期內必須使用該藥,應將可能對胎兒造成的潛在風險告知病人。對於可能懷孕的婦女,應勸阻其在接受替莫唑胺治療或在終止替莫唑胺治療後6個月內懷孕。替莫唑胺是否可經母乳分泌尚不可知,因此替莫唑胺膠囊不應用於哺乳期婦女。兒童用藥:尚無3歲以下多形性膠質母細胞瘤患兒使用該藥的臨床經驗;對於3歲以上膠質瘤兒童患者,使用該藥的臨床經驗有限。老年用藥:與年輕患者相比,老年患者(>70歲)中性粒細胞減少及血小板減少的可能性較大。

成分

用於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也用於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痛經。

本品用於治療:新診斷的多形性膠質母細胞瘤,開始先與放療聯合治療,隨後作為輔助治療。常規治療後複發或進展的多形性膠質母細胞瘤或間變性星形細胞瘤。

藥理作用

1.較常見的有惡心、嘔吐、上腹部不適或疼痛等胃腸道反應。 2.較少見或罕見的有(1)胃腸道出血或潰瘍,表現為血性或柏油樣便,胃部劇痛或嘔吐血性或咖啡樣物,多見於大劑量服藥患者。(2)支氣管痙攣性過敏反應,表現為呼吸困難或哮喘。(3)皮膚過敏反應,表現為皮疹、蕁麻疹、皮膚瘙癢等。(4)血尿、眩暈和肝髒損害。

注意事項

1.本品為對症治療藥,用於解熱連續使用不超過3天,用於止痛不超過5天,症狀未緩解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2.不能同時服用其他含有解熱鎮痛藥的藥品(如某些複方抗感冒藥)。 3.年老體弱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4.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 5.痛風、肝腎功能減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經過多以及有溶血性貧血史的患者慎用。 6.發熱伴脫水的患兒慎用。 7.如服用過量或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應立即就醫。 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9.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0.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1.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在一項治療時間延長到42天的小規模試驗中,接受本品和放療合並治療的患者是卡氏肺囊蟲性肺炎的高危者。因此對於接受42天(最多為49天)合並治療的全部患者需要預防卡氏肺囊蟲性肺炎發生。 在較長期的給藥方案治療期間,接受替莫唑胺治療期間卡氏肺囊蟲性肺炎發生率可能較高。不管何種治療方案,都應密切觀察替莫唑胺治療的全部患者(特別是接受類固醇治療患者)發生卡氏肺囊蟲性肺炎的可能性。 止吐治療:惡心和嘔吐常與本品相關,服用本品前後可使用止吐藥。指導原則為: 新診斷多形性膠質母細胞瘤的患者: 1.在開始接受替莫唑胺合並治療前,建議采用止吐藥預防, 2.在輔助治療期間,極力建議采用止吐藥預防。 神經膠質瘤複發或進展的患者:在以前治療周期中出現過重度(3或4級)嘔吐的患者需要止吐藥治療。 男性患者:服用替莫唑胺的男性患者應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替莫唑胺具有遺傳毒性,因此在治療過程及治療結束後6個月之內,男性應避孕。由於接受替莫唑胺治療有導致不可逆不育的可能,在接受該治療之前應冰凍保存精子。 肝腎功能損害者:肝功能正常的病人與肝功能輕中度異常的病人藥代動力學結果相似;嚴重肝功能異常(Child'sClas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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