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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奧沙利鉑
注射用奧沙利鉑

注射用奧沙利鉑

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注射用奧沙利鉑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93168

生產企業: 齊魯製藥(海南)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經氟脲嘧啶治療失敗後的結直腸癌轉移的患者,可單獨或聯合氟尿嘧啶使用。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注射用奧沙利鉑
注射用奧沙利鉑
注射用鹽酸吉西他濱
注射用鹽酸吉西他濱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奧沙利鉑

2-脫氧-2,2-鹽酸二氟脫氧胞苷

生產企業

齊魯製藥(海南)有限公司

江蘇豪森藥業集團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93168

國藥準字H20030104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於經氟脲嘧啶治療失敗後的結直腸癌轉移的患者,可單獨或聯合氟尿嘧啶使用。

非小細胞肺癌,胰腺癌,膀胱癌,乳腺癌及其他實體腫瘤。

用法用量

在單獨或聯合用藥時,推薦劑量為按體表麵積一次130mg/m2,加入250~500ml5%葡萄糖溶液中輸注2-6小時。沒有主要毒性出現時,每3周(21天)給藥1次。調整劑量以安全性,尤其是神經學的安全性為依據。

成人推薦吉西他濱劑量為1000mg/m2靜脈滴注30分鍾,每周一次,連續三周,隨後休息一周,每四周重複一次。依據病人的毒性反應相應減少劑量。高齡患者:65歲以上的高齡患者也能很好耐受。盡管年齡對吉西他濱的清除率和半衰期有影響,但並沒有證據表明高齡患者需要調整劑量。

副作用

1、對鉑類衍生物有過敏者禁用;2、妊娠及哺乳期間慎用。

對本藥過敏的患者禁用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請見[注意事項] 老人注意事項: 65歲以上的高齡患者也能很好耐受。盡管年齡對吉西他濱的清除率和半衰期有影響,但並沒有證據表明高齡患者需要調整劑量。

成分

用於經氟脲嘧啶治療失敗後的結直腸癌轉移的患者,可單獨或聯合氟尿嘧啶使用。

非小細胞肺癌,胰腺癌,膀胱癌,乳腺癌及其他實體腫瘤。

藥理作用

1、造血係統:本品具有一定的血液毒性。當單獨用藥時,可引起下述不良反應:貧血、白細胞減少、粒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有時可達3級或4級。當與5-氟脲嘧啶聯合應用時,中性粒細胞減少症及血小板減少症等血液學毒性增加;2、消化係統:單獨應用本品,可引起惡心、嘔吐、腹瀉。這些症狀有時很嚴重。當與5-氟脲嘧啶聯合應用時,這些副作用顯著增加。建議給予預防性和/或治療性的止吐用藥;3、神經係統:以末梢神經炎為特征的周圍性感覺神經病變。有時可伴有口腔周圍、上呼吸道和上消化道的痙攣及感覺障礙。甚至類似於喉痙攣的臨床表現而無解剖學依據。可自行恢複而無後遺症。這些症狀常因感冒而激發或加重。感覺異常可在治療休息期減輕,但在累積劑量大於800mg/m2(6個周期)時,有可能導致永久性感覺異常和功能障礙。在治療終止後數月之內,3/4以上病人的神經毒性可減輕或消失。當出現可逆性的感覺異常時,並不需要調整下一次本品的給藥劑量。給藥劑量的調整應以所觀察到的神經症狀的持續時間和嚴重性為依據。當感覺異常在兩個療程中間持續存在,疼痛性感覺異常和/或功能障礙開始出現時,本品給藥量應減少25%(或100mg/m2),如果在調整劑量之後症狀仍持續存在或加重,應停止治療。在症狀完全或部分消失之後,仍有可能全量或減量使用,應根據醫師的判斷做出決定。

本品是細胞周期特異性抗代謝類藥物,主要作用於DNA合成期的腫瘤細胞,即S期胞,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阻止G1期向S期的進展;它對各種培養的人及鼠腫瘤有明顯的細毒活性,其抗癌活性與抗藥的方式有關,如每天給藥會導致動物死亡,而抗癌活性很少當每3~4d給1次藥,在非致死量時,對鼠的多種腫瘤均有很好的抗癌活性。吉西他濱為一種前藥在細胞內是脫氧胸苷激酶磷酸化的良好底物,在酶的作用下轉化成下列代物:吉西他濱一磷酸鹽(dFdCMP)、吉西他濱二磷酸鹽(dFdCDP)和吉西他濱三磷酸(dFdCTP)其中dFdCDP和dFdCTP為活性產物。dFdCDP抑製核糖核苷酸還原酶而減少了DNA合成的修複所需的脫氧核苷酸的量(尤其是dCTP),低水平的dCTP轉脫氧苷激酶正常的負反饋抑製,導致dFdCTP更多的積聚。同時dFdCDP抑製dCT誘導的脫氧胞氨酶對dFdCMP的脫氨作用,且dFdCTP直接抑製脫氧胞苷脫酶,從而使多dFdCMP轉化成活性代謝物dFdCMP的脫氨作用,且dFdCTP直接抑製脫氧胞苷脫酶,從而使更多的dFdCMP轉化成活性代謝物dFdCDP,dFd-CTP而dFdCTP則與dCTP爭結合進入DNA鏈,插入至DNA鏈中脫氧胞苷的位點,並允許鳥苷與其配對,吉西他濱子子就被此鳥苷掩蔽使其免受核糖核酸外切酶的移除修複,然後DNA鏈合成停止,進而DNA斷裂、細胞死亡。

注意事項

1本品應在具有抗癌化療經驗的醫師的監督下使用。特別是與具有潛在性神經毒性的藥物聯合用藥時,應嚴密監測其神經學安全性;2、由於本品在消化係統毒性,如惡心、嘔吐,應給予預防性或治療性的止吐用藥;3、當出現血液毒性時(白細胞<2000/mm3或血小板<50000/mm3〉,應推遲下一周期用藥,直到恢複;4、在每次治療之前應進行血液學計數和分類,亦應進行神經學檢查,之後應定期進行。

1.孕婦及哺乳期婦女避免使用。 2.肝、腎功能損害的患者應慎用。 3.與其他抗癌藥配伍進行聯合或者序貫化療時,應考慮對骨髓抑製作用的蓄積。 4.滴注藥物時間的延長和增加用藥頻率可增大藥物的毒性,需密切觀察,包括實驗室的監測。 5.本品可引起輕度困倦,患者在用藥期間應禁止駕駛和操縱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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