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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非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肌苷口服溶液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9993723

生產企業: 陝西白鹿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急、慢性肝炎的輔助治療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複方木雞合劑
複方木雞合劑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肌苷

雲芝提取物、核桃楸皮、山豆根、菟絲子。

生產企業

陝西白鹿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丹東藥業集團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9993723

國藥準字Z20044175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於急、慢性肝炎的輔助治療

清熱燥濕,解熱固本。用於濕熱蘊結證的慢性肝炎,甲胎蛋白持續陽性患者,並可用於濕熱蘊結證肝癌患者化療的輔助治療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20~60毫升,兒童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療程4周,連用2個療程。

副作用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個別患者服用後出現惡心、頭暈、胃部不適、輕度腹瀉。

禁忌

成分

用於急、慢性肝炎的輔助治療

清熱燥濕,解熱固本。用於濕熱蘊結證的慢性肝炎,甲胎蛋白持續陽性患者,並可用於濕熱蘊結證肝癌患者化療的輔助治療

藥理作用

偶見胃部不適

注意事項

1.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2.兒童用量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3.本品應在醫師確診患者為肝炎後作為肝病的輔助治療藥物。 4.服藥期間,定期檢查肝功能。 5.當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用。 6.如服用過量或發生嚴重不良反應時應立即就醫。 7.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8.請將此藥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本品含有的山豆根用量較大,不可超量、超療程使用。 (2)服藥期間如出現惡心、嘔吐、頭暈、腹瀉或呼吸表淺,應立即停藥。必要時,立即就診。 (3)據文獻報道,過量使用山豆根可有神經毒性反應、胃腸道反應等, 表現為:惡心、嘔吐、腹痛、腹瀉,頭暈、頭脹,四肢軟弱無力,步 態不穩,甚至四肢抽搐,神誌不清,呼吸淺速,口唇發紺,肌張力、 肌力下降,腱反射消失等,以及過敏性藥疹。山豆根上述毒性與所含 苦參堿、金雀花堿等生物堿有關。 (4)偶有沉澱,請搖勻後一並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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