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奮乃靜片
奮乃靜片

奮乃靜片

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奮乃靜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44021421

生產企業: 廣東彼迪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對幻覺妄想、思維障礙、淡漠木僵及焦慮激動等症狀有較好的療效。用於精神分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礙。因鎮靜作用較弱,對血壓的影響較小。適用於器質性精神病、老年性精神障礙及兒童攻擊性行為障礙。 2.止嘔,各種原因所致的嘔吐或頑固性呃逆。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奮乃靜片
奮乃靜片
鹽酸文拉法辛膠囊
鹽酸文拉法辛膠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奮乃靜。

本品主要成份為鹽酸文拉法辛。化學名稱:(±)-1-[2-(二甲胺基)-1-(4-甲氧苯基)乙基]-環已醇鹽酸鹽。

生產企業

廣東彼迪藥業有限公司

成都康弘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44021421

國藥準字H20020258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對幻覺妄想、思維障礙、淡漠木僵及焦慮激動等症狀有較好的療效。用於精神分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礙。因鎮靜作用較弱,對血壓的影響較小。適用於器質性精神病、老年性精神障礙及兒童攻擊性行為障礙。 2.止嘔,各種原因所致的嘔吐或頑固性呃逆。

本品適用於各種類型抑鬱症,包括伴有焦慮的抑鬱症,及廣泛性焦慮症。

用法用量

口服治療精神分裂症,從小劑量開始,一次2~4mg,一日2~3次。以後每隔1~2日增加6mg,逐漸增至常用治療劑量一日20~60mg。維持劑量一日10~20mg。用於止嘔,一次2~4mg,一日2~3次。

口服,開始劑量為一次25mg,一日2~3次,逐漸增至一日75mg~225mg,分2~3次口服。最高劑量為一日350mg。可與食物同時服用。或遵醫囑。

副作用

基底神經節病變、帕金森病、帕金森綜合征、骨髓抑製、青光眼、昏迷、對吩噻嗪類藥過敏者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正在服用單胺氧化酶抑製劑的患者禁用。

禁忌

藥理作用

1.主要有錐體外係反應,如:震顫、僵直、流涎、運動遲緩、靜坐不能、急性肌張力障礙等。長期大量服藥可引起遲發性運動障礙。2.可引起血漿中泌乳素濃度增加,可能有關的症狀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經失調、閉經。可出現口幹、視物模糊、乏力、頭暈、心動過速、便秘、出汗等。3.少見的不良反應有體位性低血壓,粒細胞減少症與中毒性肝損害。偶見過敏性皮疹及惡性綜合征。

本品主要通過抑製中樞神經係統對5-羥色胺和去甲腎上腺素的再攝取,使突觸間隙中這兩種單胺遞質濃度增高,發揮抗抑鬱作用。

注意事項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死、傳導異常)應慎用。2.出現遲發性運動障礙,應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藥。3.出現過敏性皮疹及惡性綜合征應立即停藥並進行相應的處理。4.肝、腎功能不全者應減量。5.癲癇患者應慎用。6.應定期檢查肝功能與白細胞計數。7.用藥期間不宜駕駛車輛、操作機械或高空作業。請仔細閱讀說明書並遵醫囑使用。

1閉角型青光眼、癲癇患者慎用。2嚴重心髒疾患、高血壓、甲狀腺疾病、血液病患者慎用。3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或減少用量。4用藥過程中應監測血壓,血壓升高應減量或停藥。5停用時應逐漸減少劑量,已應用本品6周或更長時間者,應在2周內逐漸減量。6患者出現有轉向躁狂發作傾向時應立即停藥。7用藥期間不宜駕駛車輛、操作機械或高空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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