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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昔洛韋顆粒
阿昔洛韋顆粒

阿昔洛韋顆粒

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阿昔洛韋顆粒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83336

生產企業: 海口市製藥廠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單純皰疹病毒感染:用於生殖器皰疹病毒感染初發和複發病例;對反複發作病例本品用作預防。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阿昔洛韋顆粒
阿昔洛韋顆粒
鹽酸特比萘芬片
鹽酸特比萘芬片
主要成分

主要成分:阿昔洛韋

本品主要成分為鹽酸特比萘芬。

生產企業

海口市製藥廠有限公司

北京諾華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83336

國藥準字H20031340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單純皰疹病毒感染:用於生殖器皰疹病毒感染初發和複發病例;對反複發作病例本品用作預防。

用於治療敏感真菌所致的手癬、足癬、體癬、股癬及花紋斑癬等。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每次一袋,一日5次(白天每4小時1次),一療程5-10日或遵醫囑。

常用劑量每天1~2次,用藥前清潔和幹燥患處,然後將本品薄薄撒於患處及其周圍,如果患處已糜爛(如乳腺下、指間、臀間、腹股溝),晚上可用紗布敷蓋。一般治療期體癬、股癬:1~2周;足癬2~4周(如果一天用兩次,通常療程為1~2周);花斑癬:2周。通常臨床症狀於用藥後數天即可緩解,若要預防複發,應規律地使用本品一段時間,若兩周後無效則要複查診斷結果。

副作用

對本品過敏者和孕婦禁用。

對特比萘芬或本品中任何賦形劑過敏者禁用。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尚不明確。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妊娠與哺乳動物研究顯示,本品對胎兒和生育力無不良影響。由於本品用於孕婦的經驗極有限,因此,應權衡利弊,原則上孕婦不應使用。鹽酸特比萘芬可經乳汁排泄,故接受本品口服治療的母親不應哺乳。 老人注意事項: 尚不明確。

成分

1.單純皰疹病毒感染:用於生殖器皰疹病毒感染初發和複發病例;對反複發作病例本品用作預防。

用於治療敏感真菌所致的手癬、足癬、體癬、股癬及花紋斑癬等。

藥理作用

1.口服給藥少見皮膚搔癢,長程給藥偶見月經紊亂。 2.長期口服本品可引起關節疼痛、腹瀉、頭痛、惡心、嘔吐、暈眩、口渴、白細胞下降、蛋白尿及尿素氮輕度升高(較短程用藥為多)。長期用藥可出現痤瘡和失眠,短程用藥可出現食欲減退,但都較少見。以上症狀持續存在或明顯時,應引起注意。

鹽酸特比萘芬為丙烯胺類廣譜抗真菌藥物。能特異性地幹擾真菌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選擇性地抑製真菌的角鯊烯環氧化酶的活性,使真菌細胞膜形成過程中的角鯊烯環氧化反應受阻,從而達到殺滅或抑製真菌的作用。

注意事項

1.對更昔洛韋過敏者也可能對本品過敏。 2.脫水或已有肝、腎功能不全者需慎用。 3.嚴重免疫功能缺陷者長期或多次應用本品治療後可能引起單純皰疹病毒和帶狀皰疹病毒對本品耐藥。如單純皰疹患者應用阿昔洛韋後皮損不見改善者應測試單純皰疹病毒對本品的敏感性。 4.隨訪檢查:由於生殖器皰疹患者大多易患子宮頸癌,因此患者至少應一年檢查一次,以早期發現。 5.一旦皰疹症狀與體征出現,應盡早給藥。 6.進食對血藥濃度影響不明顯。但在給藥期間應給予患者充足的水,防止本品在腎小管內沉澱。

1僅供外用,避免誤入眼內。應放在兒童不能觸及處。 2使用過程中如出現不良反應症狀,應停止用藥。 3療程一般不超過4周。 4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妊娠與哺乳動物研究顯示,本品對胎兒和生育力無不良影響。由於本品用於孕婦的經驗極有限。因此,應權衡利弊,原則上孕婦不應使用。特比萘芬可經乳汁排泄,故接受特比萘芬口服治療的母親不應哺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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