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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昔洛韋顆粒
阿昔洛韋顆粒

阿昔洛韋顆粒

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阿昔洛韋顆粒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83336

生產企業: 海口市製藥廠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單純皰疹病毒感染:用於生殖器皰疹病毒感染初發和複發病例;對反複發作病例本品用作預防。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阿昔洛韋顆粒
阿昔洛韋顆粒
鹽酸布替萘芬乳膏
鹽酸布替萘芬乳膏
主要成分

主要成分:阿昔洛韋

本品每克含鹽酸布替萘酚10毫克。輔料為:丙二醇、液態石蠟、白凡士林、氫氧化鈉、單硬脂酸甘油酯、羥苯丙酯、十八醇、硬脂酸聚烴氧(40)酯、薄荷腦等。

生產企業

海口市製藥廠有限公司

四川明欣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83336

國藥準字H20020025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單純皰疹病毒感染:用於生殖器皰疹病毒感染初發和複發病例;對反複發作病例本品用作預防。

主要用於絮壯癬菌、紅色癬菌、須發癬菌及斑禿癬菌等引起的足趾癬、體癬、股癬的局部治療。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每次一袋,一日5次(白天每4小時1次),一療程5-10日或遵醫囑。

外用。每次適量搽於患處,用於手、足癬時,一天2次,連用7天或一天1次,連用4周;用於體癬、股癬及汗斑時,一天1次,連用2周。

副作用

對本品過敏者和孕婦禁用。

少於2%患者有接觸性皮炎、紅斑、刺激、幹燥、瘙癢、燒灼感及症狀加重等不良反應。

禁忌

成分

1.單純皰疹病毒感染:用於生殖器皰疹病毒感染初發和複發病例;對反複發作病例本品用作預防。

主要用於絮壯癬菌、紅色癬菌、須發癬菌及斑禿癬菌等引起的足趾癬、體癬、股癬的局部治療。

藥理作用

1.口服給藥少見皮膚搔癢,長程給藥偶見月經紊亂。 2.長期口服本品可引起關節疼痛、腹瀉、頭痛、惡心、嘔吐、暈眩、口渴、白細胞下降、蛋白尿及尿素氮輕度升高(較短程用藥為多)。長期用藥可出現痤瘡和失眠,短程用藥可出現食欲減退,但都較少見。以上症狀持續存在或明顯時,應引起注意。

本品為苯甲胺衍生物,其作用機製為選擇性地抑製真菌角鯊烯環氧化酶,幹擾真菌細胞壁的麥角固醇的生物合成,影響真菌的脂質代謝,使真菌細胞損傷或死亡而起到殺菌和抑菌作用。

注意事項

1.對更昔洛韋過敏者也可能對本品過敏。 2.脫水或已有肝、腎功能不全者需慎用。 3.嚴重免疫功能缺陷者長期或多次應用本品治療後可能引起單純皰疹病毒和帶狀皰疹病毒對本品耐藥。如單純皰疹患者應用阿昔洛韋後皮損不見改善者應測試單純皰疹病毒對本品的敏感性。 4.隨訪檢查:由於生殖器皰疹患者大多易患子宮頸癌,因此患者至少應一年檢查一次,以早期發現。 5.一旦皰疹症狀與體征出現,應盡早給藥。 6.進食對血藥濃度影響不明顯。但在給藥期間應給予患者充足的水,防止本品在腎小管內沉澱。

1.僅供外用,切忌口服。不宜用於眼部、黏膜部位、急性炎症部位及破損部位。 2.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紅腫等情況應停藥,並將局部藥物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谘詢。 3.本品塗敷後不必包紮。 4.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5.兒童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7.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8.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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