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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甲酚磺醛溶液
聚甲酚磺醛溶液

聚甲酚磺醛溶液

處方藥 醫保乙類 國產

通用名稱:聚甲酚磺醛溶液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54346

生產企業: 昆明源瑞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婦科:用於治療宮頸糜爛、宮頸炎、各類陰道感染(如細菌、滴蟲和黴菌引起的白帶增多)、外陰瘙癢、及使用子宮托造成的壓迫性潰瘍、宮頸息肉切除或切片檢查後的止血,尖銳濕疣及加速電凝治療後的傷口愈合;還可用於乳腺炎的預防(乳頭皸裂的燒灼)。   2.外科與皮膚科:用於皮膚傷口與病變的局部治療(如燒傷、肢體潰瘍、褥瘡、慢性炎症等),能夠加速壞死組織的脫落,止血和促進愈合過程及用於尖銳濕疣的治療。   3.耳鼻喉科:用於治療口腔粘膜和齒齦的炎症、口腔潰瘍及扁桃體切除後的止血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聚甲酚磺醛溶液
聚甲酚磺醛溶液
氟康唑膠囊
氟康唑膠囊
主要成分

聚甲酚磺醛

氟康唑

生產企業

昆明源瑞製藥有限公司

海南益爾藥業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54346

國藥準字H20083365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婦科:用於治療宮頸糜爛、宮頸炎、各類陰道感染(如細菌、滴蟲和黴菌引起的白帶增多)、外陰瘙癢、及使用子宮托造成的壓迫性潰瘍、宮頸息肉切除或切片檢查後的止血,尖銳濕疣及加速電凝治療後的傷口愈合;還可用於乳腺炎的預防(乳頭皸裂的燒灼)。   2.外科與皮膚科:用於皮膚傷口與病變的局部治療(如燒傷、肢體潰瘍、褥瘡、慢性炎症等),能夠加速壞死組織的脫落,止血和促進愈合過程及用於尖銳濕疣的治療。   3.耳鼻喉科:用於治療口腔粘膜和齒齦的炎症、口腔潰瘍及扁桃體切除後的止血

本品主要用於以下適應症中病情較重的患者:

用法用量

1、婦科:用於陰道衝洗時,聚甲酚磺醛溶液應按1:5的比例以水稀釋,而用於局部塗抹...

本品的血漿消除半衰期長,因而治療陰道念珠菌病時僅需單劑量一次給藥;治療其他真菌感染時,每日亦隻需給藥一次,而給藥時間應持續至臨床症狀和體征消失或實驗室檢查提示真菌感染已消失。用藥時間不足可能導致感染的複發。艾滋病、隱球菌腦膜炎或複發性口咽部念珠菌病患者通常需要維持治療以預防複發。 成人用藥: 1.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入性念珠菌感染:常用劑量為第1日400mg,以後每日200mg。根據臨床反應,可將日劑量增至400mg。療程亦視臨床反應而定。 2.隱球菌腦膜炎及其他部位隱球菌感染,常用劑量為第1日400mg,以後每日200至400mg。療程視服藥後臨床及真菌學反應而定,但對隱球菌腦膜炎而言,治療期一般為腦脊液菌檢轉陰後,再持續6~8周。為預防艾滋病患者的隱球菌腦膜炎複發,在患者完成一個療程的基本治療後,可繼續給予本品作維持治療,日劑量為200mg,持續10~12周。 3.口咽部念珠菌病:常用劑量為每日50mg一次,連續7~14天。免疫功能嚴重受損者,可根據需要延長療程。對與牙托有關的萎縮性口腔念珠菌病,常用劑量為每日50mg一次,連續14天,同時在牙托部位給予局部抗感染治療。其他粘膜念珠菌感染:如食道炎、非侵入性支氣管感染、肺部感染、念珠菌尿症、慢性粘膜皮膚念珠菌病等,常用劑量為每日50mg一次,連續14~30天。 對上述粘膜念珠菌感染中異常難治的病例,劑量可增至每日100mg一次。 4.陰道念珠菌病:150mg一次單劑量口服。 5.為預防惡性腫瘤患者發生真菌感染,在患者接受化療或放療時,可每日一次口服本品50mg。 6.皮膚真菌病:對手癬、足癬、體癬、股癬、頭癬和皮膚念珠菌感染,推薦劑量為每周150mg一次或每日50mg一次,療程一般為2~4周;但足癬的療程可延長至6周;對花斑癬,推薦劑量為每日50mg一次,療程為2~4周,頭癬療程為6~8周。 7.指趾甲癬:每周150mg一次,療程2~4個月,視病情可適當延長療程。 8.著色真菌病:每日400至600mg,療程4-6個月,視病情可適當延長療程。有研究資料報告,每日最高劑量可增至800mg。

副作用

尚不明確

對氟康唑或其他三唑類藥物過敏的患者禁用。

禁忌

成分

1.婦科:用於治療宮頸糜爛、宮頸炎、各類陰道感染(如細菌、滴蟲和黴菌引起的白帶增多)、外陰瘙癢、及使用子宮托造成的壓迫性潰瘍、宮頸息肉切除或切片檢查後的止血,尖銳濕疣及加速電凝治療後的傷口愈合;還可用於乳腺炎的預防(乳頭皸裂的燒灼)。   2.外科與皮膚科:用於皮膚傷口與病變的局部治療(如燒傷、肢體潰瘍、褥瘡、慢性炎症等),能夠加速壞死組織的脫落,止血和促進愈合過程及用於尖銳濕疣的治療。   3.耳鼻喉科:用於治療口腔粘膜和齒齦的炎症、口腔潰瘍及扁桃體切除後的止血

本品主要用於以下適應症中病情較重的患者:

藥理作用

患者對本品一般能很好耐受,最常見的副反應為胃腸道症狀,包括惡心、腹痛、腹瀉及胃腸脹氣;其次為皮疹;某些患者,尤其那些有嚴重基礎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在接受氟康唑及其他三唑類抗真菌藥物治療過程中,可出現腎功能和血液學參數改變及肝功能異常。

注意事項

1.會加速傷口的愈合過程。當壞死組織從病灶處脫落,有時甚至是大片脫落,亦無需驚恐。   2 治療期間避免性交,不要使用刺激性肥皂清洗患處。   3 行徑時停止用藥。   4 注意防止施比靈與眼部接觸。   5 如果棉織物及皮革與施比靈接觸後,必須在其未幹前立即用水洗淨。   6 所有治療用具使用後均應在水中浸泡(必要時加入1-2%的氫氧化鈉)

1.由於本品主要自腎排出,因此治療中需定期檢查腎功能。用於腎功能減退患者需減量應用。 2.本品目前在免疫缺陷者中的長期預防用藥,已導致念珠菌屬等對氟康唑等咪唑類抗真菌藥耐藥性的增加,故需掌握指征,避免無指征預防用藥。 3.治療過程中可發生輕度一過性血清氨基轉移酶升高,偶可出現肝毒性症狀。因此用本品治療開始前和治療中均應定期檢查肝功能,如肝功能出現持續異常,或肝毒性臨床症狀時均需立即停用本品。 4.本品與肝毒性藥物合用、需服用本品兩周以上或接受多倍於常用劑量的本品時,可使肝毒性的發生率增高,故需嚴密觀察,在治療前和治療期間每兩周進行一次肝功能檢查。 5.本品應用療程應視感染部位及個體治療反應而定。一般治療應持續至真菌感染的臨床表現及實驗室檢查指標顯示真菌感染消失為止。隱球菌腦膜炎或反複發作口咽部念珠菌病的艾滋病患者需用本品長期維持治療以防止複發。 6.接受骨髓移植者,如嚴重粒細胞減少已先期發生,則應預防性使用本品,直至中性粒細胞計數上升至1×109/L以上後7天。 7.腎功能損害者,可按前述方案調整用藥劑量;血液透析患者在每次透析後可給予本品一日量,因為3小時血液透析可使本品的血藥濃度降低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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