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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福平膠囊
利福平膠囊

利福平膠囊

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利福平膠囊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42021463

生產企業: 武漢東信醫藥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功能主治: 本品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用於各種結核病的初治與複治,包括結核性腦膜炎的治療。與其他藥物聯合用於麻風、非結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療。與萬古黴素(靜脈)可聯合用於甲氧西林耐藥葡萄球菌所致的嚴重感染。利福平與紅黴素聯合方案用於軍團菌屬嚴重感染。用於無症狀腦膜炎奈瑟菌帶菌者,以消除鼻咽部腦膜炎奈瑟菌;但不適用於腦膜炎奈瑟菌感染的治療。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利福平膠囊
利福平膠囊
尼美舒利片
尼美舒利片
主要成分

利福平。

本品主要成份為:尼美舒利。其化學名稱為:N-(4-硝基-2苯氧基苯基)甲磺酰胺。分子式:C13H12N2O5S分子量:308.31

生產企業

武漢東信醫藥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廣州白雲山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白雲山製藥總廠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42021463

國藥準字H20000284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用於各種結核病的初治與複治,包括結核性腦膜炎的治療。與其他藥物聯合用於麻風、非結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療。與萬古黴素(靜脈)可聯合用於甲氧西林耐藥葡萄球菌所致的嚴重感染。利福平與紅黴素聯合方案用於軍團菌屬嚴重感染。用於無症狀腦膜炎奈瑟菌帶菌者,以消除鼻咽部腦膜炎奈瑟菌;但不適用於腦膜炎奈瑟菌感染的治療。

本品為非甾體抗炎藥,具有抗炎、鎮痛、解熱作用,可用於慢性關節炎症(如類風濕性關節炎和骨關節炎等);手術和急性創傷後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經;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發熱等症狀的治療。

用法用量

1.抗結核治療:成人,口服,一日0.45g~0.60g,空腹頓服,每日不超過1.2g;1個月以上小兒每日按體重10~20mg/kg,空腹頓服,每日量不超過0.6g。2.腦膜炎奈瑟菌帶菌者:成人5mg/kg,每12小時1次,連續2日;1個月以上小兒每日10mg/kg,每12小時1次,連服4次。3.老年患者,口服,按每日10mg/kg,空腹頓服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後服用。最大單次劑量不超過100mg,療程不能超過15天。建議使用最小的有效劑量、最短的療程,以減少藥品不良反應的發生。

副作用

1.對本品或利福黴素類抗菌藥過敏者禁用。2.肝功能嚴重不全、膽道阻塞者和3個月以內孕婦禁用。

1對本品、乙酰水楊酸或對其他非甾體類藥過敏者禁用。2活動性消化道出血或消化性潰瘍活動期的患者禁用3嚴重的肝功能不全、嚴重的腎功能障礙(肌酰清除率30毫升/分鍾)的患者禁用。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兒童的安全性尚未建立,故不推薦用於兒童。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目前尚未通過實驗證實對胎兒是否有毒性,不推薦妊娠婦女應用;目前也未證實本品是否通過母乳排出體外,同樣不推薦哺乳期婦女應用。 老人注意事項: 老年患者因腎功能減退,用量應嚴格遵照醫囑,醫生可根據情況適當減少用藥劑量。

成分

本品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用於各種結核病的初治與複治,包括結核性腦膜炎的治療。與其他藥物聯合用於麻風、非結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療。與萬古黴素(靜脈)可聯合用於甲氧西林耐藥葡萄球菌所致的嚴重感染。利福平與紅黴素聯合方案用於軍團菌屬嚴重感染。用於無症狀腦膜炎奈瑟菌帶菌者,以消除鼻咽部腦膜炎奈瑟菌;但不適用於腦膜炎奈瑟菌感染的治療。

本品為非甾體抗炎藥,具有抗炎、鎮痛、解熱作用,可用於慢性關節炎症(如類風濕性關節炎和骨關節炎等);手術和急性創傷後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經;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發熱等症狀的治療。

藥理作用

1.消化道反應最為多見,口服本品後可出現厭食、惡心、嘔吐、上腹部不適、腹瀉等胃腸道反應,發生率為1.7%~4.0%,但均能耐受。2.肝毒性為本品的主要不良反應,發生率約1%。在療程最初數周內,少數患者可出現血清氨基轉移酶升高、肝腫大和黃疸,大多為無症狀的血清氨基轉移酶一過性升高,在療程中可自行恢複,老年人、酗酒者、營養不良、原有肝病或其他因素造成肝功能異常者較易發生。3.變態反應大劑量間歇療法後偶可出現"流感樣症候群",表現為畏寒、寒戰、發熱、不適、呼吸困難、頭昏、嗜睡及肌肉疼痛等,發生頻率與劑量大小及間歇時間有明顯關係。偶可發生急性溶血或腎功能衰竭,目前認為其產生機製屬過敏反應。4.其他患者服用本品後,大小便、唾液、痰液、淚液等可呈橘紅色。偶見白細胞減少、凝血酶原時間縮短、頭痛、眩暈、視力障礙等。

本品屬非甾體類抗炎藥,具有抗炎、鎮痛、解熱作用。其作用機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與抑製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細胞的介質釋放和多形核白細胞的氧化反應有關。

注意事項

1.酒精中毒、肝功能損害者慎用。嬰兒、3個月以上孕婦和哺乳期婦女慎用。2.對診斷的幹擾: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試驗(Coombs試驗)陽性;幹擾血清葉酸濃度測定和血清維生素B12濃度測定結果;可使磺溴酞鈉試驗滯留出現假陽性;可幹擾利用分光光度計或顏色改變而進行的各項尿液分析試驗的結果;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堿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血清膽紅素及血清尿酸濃度測定結果增高。3.利福平可致肝功能不全,在原有肝病患者或本品與其他肝毒性藥物同服時有伴發黃疸死亡病例的報道,因此原有肝病患者,僅在有明確指征情況下方可慎用,治療開始前、治療中嚴密觀察肝功能變化,肝損害一旦出現,立即停藥。4.高膽紅素血症 係肝細胞性和膽汁瀦留的混合型,輕症患者用藥中自行消退,重者需停藥觀察。血膽紅素升高也可能是利福平與膽紅素競爭排泄的結果。治療初期2~3個月應嚴密監測肝功能變化。5.單用利福平治療結核病或其他細菌性感染時病原菌可迅速產生耐藥性,因此本品必須與其他藥物合用。治療可能需持續6個月~2年,甚至數年。6.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細胞和血小板減少,並導致齒齦出血和感染、傷口愈合延遲等。此時應避免拔牙等手術、並注意口腔衛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複正常。用藥期間應定期檢查周圍血象。7.利福平應於餐前l小時或餐後2小時服用,清晨空腹一次服用吸收最好,因進食影響本品吸收。8.肝功能減退的患者常需減少劑量,每日劑量≤8mg/kg。9.腎功能減退者不需減量。在腎小球濾過率減低或無尿患者中利福平的血藥濃度無顯著改變。10.服藥後尿、唾液、汗液等排泄物均可顯橘紅色。有發生間質性腎炎的可能。請仔細閱讀說明書並遵醫囑使用。

建議使用最小的有效劑量、最短的療程,以減少藥品不良反應的發生。如果治療無效請終止本品的治療。在治療期間應監測肝腎心功能等檢查。罕見本品引起嚴重肝損傷的報道,致死性報道更為罕見。服用本品治療期間出現肝損傷症狀(如厭食、惡心、嘔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檢查出現異常的患者應該被終止治療。這些患者不應該繼續服用本品。有報導顯示本品短期服用後引起肝損害,其中絕大多數屬於可逆性病變。服用本品進行治療期間必須避免同時使用已知的肝損害性藥物與過量飲酒,因為任何一種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損害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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