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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福平膠囊
利福平膠囊

利福平膠囊

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利福平膠囊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42021463

生產企業: 武漢東信醫藥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功能主治: 本品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用於各種結核病的初治與複治,包括結核性腦膜炎的治療。與其他藥物聯合用於麻風、非結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療。與萬古黴素(靜脈)可聯合用於甲氧西林耐藥葡萄球菌所致的嚴重感染。利福平與紅黴素聯合方案用於軍團菌屬嚴重感染。用於無症狀腦膜炎奈瑟菌帶菌者,以消除鼻咽部腦膜炎奈瑟菌;但不適用於腦膜炎奈瑟菌感染的治療。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利福平膠囊
利福平膠囊
頭孢氨苄膠囊
頭孢氨苄膠囊
主要成分

利福平。

頭孢氨苄

生產企業

武漢東信醫藥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山東魯抗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42021463

國藥準字H19993037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用於各種結核病的初治與複治,包括結核性腦膜炎的治療。與其他藥物聯合用於麻風、非結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療。與萬古黴素(靜脈)可聯合用於甲氧西林耐藥葡萄球菌所致的嚴重感染。利福平與紅黴素聯合方案用於軍團菌屬嚴重感染。用於無症狀腦膜炎奈瑟菌帶菌者,以消除鼻咽部腦膜炎奈瑟菌;但不適用於腦膜炎奈瑟菌感染的治療。

適用於敏感細菌所致的急性扁桃體炎、中耳炎、鼻竇炎、支氣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膚軟組織感染等。本品為口服製劑,不宜用於重症感染。

用法用量

1.抗結核治療:成人,口服,一日0.45g~0.60g,空腹頓服,每日不超過1.2g;1個月以上小兒每日按體重10~20mg/kg,空腹頓服,每日量不超過0.6g。2.腦膜炎奈瑟菌帶菌者:成人5mg/kg,每12小時1次,連續2日;1個月以上小兒每日10mg/kg,每12小時1次,連服4次。3.老年患者,口服,按每日10mg/kg,空腹頓服

成人:口服。一般一次250-500mg,一日4次,高劑量一日4g。兒童:口服。每...

副作用

1.對本品或利福黴素類抗菌藥過敏者禁用。2.肝功能嚴重不全、膽道阻塞者和3個月以內孕婦禁用。

1.惡心、嘔吐、腹瀉和腹部不適較為多見。 2.皮疹、藥物熱等過敏反應,偶可發生過敏性休克。   3.頭暈、複視、耳鳴、抽搐等神經係統反應。   4.應用該品期間偶可出現一過性腎損害。   5.偶有患者出現血清氨基轉移酶升高、Coombs試驗陽性。溶血性貧血罕見,中性粒細胞減少和偽膜性結腸炎也有報告

禁忌

成分

本品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用於各種結核病的初治與複治,包括結核性腦膜炎的治療。與其他藥物聯合用於麻風、非結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療。與萬古黴素(靜脈)可聯合用於甲氧西林耐藥葡萄球菌所致的嚴重感染。利福平與紅黴素聯合方案用於軍團菌屬嚴重感染。用於無症狀腦膜炎奈瑟菌帶菌者,以消除鼻咽部腦膜炎奈瑟菌;但不適用於腦膜炎奈瑟菌感染的治療。

適用於敏感細菌所致的急性扁桃體炎、中耳炎、鼻竇炎、支氣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膚軟組織感染等。本品為口服製劑,不宜用於重症感染。

藥理作用

1.消化道反應最為多見,口服本品後可出現厭食、惡心、嘔吐、上腹部不適、腹瀉等胃腸道反應,發生率為1.7%~4.0%,但均能耐受。2.肝毒性為本品的主要不良反應,發生率約1%。在療程最初數周內,少數患者可出現血清氨基轉移酶升高、肝腫大和黃疸,大多為無症狀的血清氨基轉移酶一過性升高,在療程中可自行恢複,老年人、酗酒者、營養不良、原有肝病或其他因素造成肝功能異常者較易發生。3.變態反應大劑量間歇療法後偶可出現"流感樣症候群",表現為畏寒、寒戰、發熱、不適、呼吸困難、頭昏、嗜睡及肌肉疼痛等,發生頻率與劑量大小及間歇時間有明顯關係。偶可發生急性溶血或腎功能衰竭,目前認為其產生機製屬過敏反應。4.其他患者服用本品後,大小便、唾液、痰液、淚液等可呈橘紅色。偶見白細胞減少、凝血酶原時間縮短、頭痛、眩暈、視力障礙等。

藥理頭孢氨苄屬第一代頭孢菌素,抗菌譜與頭孢噻吩相仿,但其抗菌活性較後者為差。除腸球菌屬、甲氧西林耐藥葡萄球菌外,肺炎鏈球菌、溶血性鏈球菌、產或不產青黴素酶葡萄球菌的大部分菌株對該品敏感。該品對奈瑟菌屬有較好抗菌作用,但流感嗜血杆菌對該品的敏感性較差;該品對部分大腸埃希菌、奇異變形杆菌、沙門菌和誌賀菌有一定抗菌作用。其餘腸杆菌科細菌、不動杆菌、銅綠假單胞菌、脆弱擬杆菌均對該品呈現耐藥。梭杆菌屬和韋容球菌一般對該品敏感,厭氧革蘭陽性球菌對該品中度敏感。

注意事項

1.酒精中毒、肝功能損害者慎用。嬰兒、3個月以上孕婦和哺乳期婦女慎用。2.對診斷的幹擾: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試驗(Coombs試驗)陽性;幹擾血清葉酸濃度測定和血清維生素B12濃度測定結果;可使磺溴酞鈉試驗滯留出現假陽性;可幹擾利用分光光度計或顏色改變而進行的各項尿液分析試驗的結果;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堿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血清膽紅素及血清尿酸濃度測定結果增高。3.利福平可致肝功能不全,在原有肝病患者或本品與其他肝毒性藥物同服時有伴發黃疸死亡病例的報道,因此原有肝病患者,僅在有明確指征情況下方可慎用,治療開始前、治療中嚴密觀察肝功能變化,肝損害一旦出現,立即停藥。4.高膽紅素血症 係肝細胞性和膽汁瀦留的混合型,輕症患者用藥中自行消退,重者需停藥觀察。血膽紅素升高也可能是利福平與膽紅素競爭排泄的結果。治療初期2~3個月應嚴密監測肝功能變化。5.單用利福平治療結核病或其他細菌性感染時病原菌可迅速產生耐藥性,因此本品必須與其他藥物合用。治療可能需持續6個月~2年,甚至數年。6.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細胞和血小板減少,並導致齒齦出血和感染、傷口愈合延遲等。此時應避免拔牙等手術、並注意口腔衛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複正常。用藥期間應定期檢查周圍血象。7.利福平應於餐前l小時或餐後2小時服用,清晨空腹一次服用吸收最好,因進食影響本品吸收。8.肝功能減退的患者常需減少劑量,每日劑量≤8mg/kg。9.腎功能減退者不需減量。在腎小球濾過率減低或無尿患者中利福平的血藥濃度無顯著改變。10.服藥後尿、唾液、汗液等排泄物均可顯橘紅色。有發生間質性腎炎的可能。請仔細閱讀說明書並遵醫囑使用。

1.在應用該品前須詳細詢問患者對頭孢菌素類、青黴素類及其他藥物過敏史,有青黴素類藥物過敏性休克史者不可應用該品,其他患者應用該品時必須注意頭孢菌素類與青黴素類存在交叉過敏反應的機會約有5%~7%,需在嚴密觀察下慎用。一旦發生過敏反應,立即停用藥物。如發生過敏性休克,須立即就地搶救,包括保持氣道通暢、吸氧和腎上腺素、糖皮質激素的應用等措施。   2.有胃腸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潰瘍性結腸炎、局限性腸炎或抗菌藥物相關性結腸炎(頭孢菌素很少產生偽膜性腸炎)者以及腎功能減退者應慎用該品。   3.對診斷的幹擾:應用該品時可出現直接Coombs試驗陽性反應和尿糖假陽性反應(硫酸銅法);少數患者的堿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和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皆可升高。   4.當每天口服劑量超過4g(無水頭孢氨苄)時,應考慮改用注射用頭孢菌素類藥物。   5.頭孢氨苄主要經腎排出,腎功能減退患者應用該品須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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