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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芬片
布洛芬片

布洛芬片

非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布洛芬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4020684

生產企業: 山西振東泰盛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緩解類風濕關節炎、骨關節炎、脊柱關節病、痛風性關節炎、風濕性關節炎等各種慢性關節炎的急性發作期或持續性的關節腫痛症狀,無病因治療及控製病程的作用,等等。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布洛芬片
布洛芬片
琥乙紅黴素片
琥乙紅黴素片
主要成分

主要成分為:布洛芬。

本品主要成份為琥乙紅黴素。

生產企業

山西振東泰盛製藥有限公司

西安利君製藥有限責任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4020684

國藥準字H19999268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緩解類風濕關節炎、骨關節炎、脊柱關節病、痛風性關節炎、風濕性關節炎等各種慢性關節炎的急性發作期或持續性的關節腫痛症狀,無病因治療及控製病程的作用,等等。

1.本品可作為青黴素過敏患者治療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藥:溶血性鏈球菌、肺炎鏈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體炎、急性咽炎、鼻竇炎;溶血性鏈球菌所致猩紅熱、蜂窩織炎;白喉及白喉帶菌者;氣性壞疽、炭疽、破傷風;放線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軍團菌病;3.肺炎支原體肺炎;4.肺炎衣原體肺炎;5.衣原體屬、支原體屬所致泌尿生殖係感染;6.沙眼衣原體結膜炎;7.厭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8.空腸彎曲菌腸炎;9.百日咳;10.風濕熱複發、感染性心內膜炎(風濕性心髒病、先天性心髒病、心髒瓣膜置換術後)及口腔、上呼吸道醫療操作時的預防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口服。(1)抗風濕,一次0.4g~0.6g,一日3~4次類風濕關節炎比骨關節炎用量要大些(2)輕或中等疼痛及痛經的止痛,一次0.2g~0.4g,每4~6小時一次。成人用量最大限量一般為每天2.4g2.小兒常用量口服。每次按體重5mg/kg~10mg/kg,一日3次。

口服,成人一日1.6g,分2~4次服用。軍團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每日量一般不宜超過4g。預防鏈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衣原體或溶脲脲原體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時1次,共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時1次,共14日。小兒,按體重一次7.5~12.5mg/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嚴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百日咳患兒,按體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療程14日。口服,成人一日1.6g,分2~4次服用。軍團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每日量一般不宜超過4g。預防鏈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衣原體或溶脲脲原體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時1次,共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時1次,共14日。小兒,按體重一次7.5~12.5mg/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嚴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百日咳患兒,按體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療程14日。

副作用

對阿司林或其他非甾體類消炎藥過敏者對本品可有交叉過敏反應,對阿司匹林過敏的哮喘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氣管痙攣。對這類患者禁用本品。

對本品或其他紅黴素製劑過敏者、慢性肝病患者、肝功能損害者及孕婦禁用。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尚不明確。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1.因出現肝毒性反應的可能性增加,故孕婦禁用。 2.由於本品有相當量進入母乳中,故哺乳期婦女慎用或暫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項: 尚不明確。

成分

緩解類風濕關節炎、骨關節炎、脊柱關節病、痛風性關節炎、風濕性關節炎等各種慢性關節炎的急性發作期或持續性的關節腫痛症狀,無病因治療及控製病程的作用,等等。

1.本品可作為青黴素過敏患者治療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藥:溶血性鏈球菌、肺炎鏈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體炎、急性咽炎、鼻竇炎;溶血性鏈球菌所致猩紅熱、蜂窩織炎;白喉及白喉帶菌者;氣性壞疽、炭疽、破傷風;放線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軍團菌病;3.肺炎支原體肺炎;4.肺炎衣原體肺炎;5.衣原體屬、支原體屬所致泌尿生殖係感染;6.沙眼衣原體結膜炎;7.厭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8.空腸彎曲菌腸炎;9.百日咳;10.風濕熱複發、感染性心內膜炎(風濕性心髒病、先天性心髒病、心髒瓣膜置換術後)及口腔、上呼吸道醫療操作時的預防

藥理作用

1.消化道症狀包括消化不良、胃燒灼感、胃痛、惡心、嘔吐,出現於16%長期服用者,停藥上述症狀消失,不停藥者大部分亦可耐受。少數([1%)出現胃潰瘍和消化道出血,亦有因潰瘍穿孔者。2.神經係統症狀如頭痛、嗜睡、暈眩、耳鳴少見,出現在1%~3%患者。3.腎功能不全很少見,多發生在有潛在性腎病變者;但少數服用者可出現下肢浮腫。4.其他少見症狀有皮疹,支氣管哮喘發作、肝酶升高、白細胞減少等。5.用藥期間如出現胃腸出血,肝、腎功能損害,視力障礙、血象異常以及過敏反應等情況,即應停藥。

本品屬大環內酯類抗生素,為紅黴素的琥珀酸乙酯,在胃酸中較紅黴素穩定。對葡萄球菌屬(耐甲氧西林菌株除外)、各組鏈球菌和革蘭陽性杆菌均具抗菌活性。奈瑟菌屬、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鮑特氏菌等也對本品敏感。本品對除脆弱擬杆菌和梭杆菌屬以外的各種厭氧菌亦具抗菌作用。對軍團菌屬、胎兒彎曲菌、某些螺旋體、肺炎支原體、立克次體屬和衣原體屬和衣原體也有抑製作用。本品係抑菌劑,但在高濃度時對某些細菌也具殺菌作用。本品可透過細菌細胞膜,在接近供位(P位)與細菌核糖體的50S亞基形成可逆性結合,阻斷轉移核糖核酸(t-RNA)結合至P位上,同時也阻斷了多肽鏈自受位(A位)至P位的位移,從而抑製細菌蛋白質合成。

注意事項

1.用於晚期妊娠婦女可使孕期延長,引起難產及產程延長。孕婦及哺乳期婦女不宜用。2.對血小板聚集有抑製作用,可使出血時間延長,但停藥24小時即可消失。3.可使血尿素氮及血清肌酐含量升高,肌酐清除率下降。4.有下列情況者應慎用:(1)原有支氣管哮喘者,用藥後可加重。(2)心功能不全、高血壓,用藥後可致水瀦留、水腫。(3)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障礙及血小板功能異常),用藥後出血時間延長,出血傾向加重。(4)有消化道潰瘍病史者,應用本品時易出現胃腸道副作用,包括產生新的潰瘍。(5)腎功能不全者用藥後腎髒不良反應增多,甚至導致腎功能衰竭。(6)長期用藥時應定期檢查血象及肝、腎功能。請仔細閱讀說明書並遵醫囑使用。

1.溶血性鏈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療時,至少需持續10日,以防止急性風濕熱的發生。 2.腎功能減退患者一般無需減少用量,但嚴重腎功能損害者本品的劑量應適當減少。 3.用藥期間定期檢查肝功能。 4.患者對一種紅黴素製劑過敏或不能耐受時,對其他紅黴素製劑也可能過敏或不能耐受。 5.因不同細菌對紅黴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異,故應做藥敏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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