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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馬西平片
卡馬西平片

卡馬西平片

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卡馬西平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4021896

生產企業: 山西振東泰盛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複雜部分性發作(亦稱精神運動性發作或顳葉癲癇)、全身強直-陣孿性發作、上述兩種混合性發作或其他部分性或全身性發作;對典型或不典型失神發作、肌陣孿或失神張力發作無效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卡馬西平片
卡馬西平片
拉莫三嗪分散片
拉莫三嗪分散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卡馬西平

本品主要成份為拉莫三嗪。

生產企業

山西振東泰盛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4021896

H20110590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複雜部分性發作(亦稱精神運動性發作或顳葉癲癇)、全身強直-陣孿性發作、上述兩種混合性發作或其他部分性或全身性發作;對典型或不典型失神發作、肌陣孿或失神張力發作無效

癲癇,12歲以上兒童及成人的單藥治療,2歲以上兒童及成人的添加治療,詳見內包裝說明書。

用法用量

成人常用量1.抗驚厥,開始一次0.1g,一日2~3次;第二日後每日增加0.1g,直到出現療效為止;維持量根據調整至最低有效量,分次服用;注意個體化,最高量每日不超過1.2g。 2.鎮痛,開始一次0.1g,一日2次;第二日後每隔一日增加0.1~0.2g,直到疼痛緩解,維持量每日0.4~0.8g,分次服用;最高量每日不超過1.2g。 3.尿崩症,單用時一日0.3~0.6g,如與其他抗利尿藥合用,每日0.2~0.4g,分3次服用。 4.抗燥狂或抗精神病,開始每日0.2~0.4g,每周逐漸增加至最大量1.6g,分3~4次服用。每日限量,12~15歲,不超過1g;15歲以上不超過1.2g;有少數用至1.6g。通常成人限量為1.2g,12~15歲每日不超過1g,少數人需用至1.6g。作止痛用每日不超過1.2g。小兒常用量抗驚厥,6歲以前開始每日按體重5mg/kg,每5~7日增加一次用量,達每日10mg/kg,必要時增至20mg/kg,維持量調整到維持血藥濃度8~12μg/kg,一般為按體重10~20mg/kg,約0.25~0.3g,不超過0.4g;6~12歲兒童第一日0.05g~0.1g,服2次,隔周增加0.1g至出現療效;維持量調整到最小有效量,一般為每日0.4~0.8g,不超過1g,分3~4次服用。

口服,可咀嚼或直接吞服,也可用少量的水溶解後服用。單藥治療12歲以上患者本藥單藥治療的初始劑量是25mg,每日一次,連服2周;隨後用50mg,每日1次,連服兩周。此後,每隔1-2周增加劑量,最大增加量為50-100mg,直至達到最佳療效,通常達到最佳療效的維持劑量為100-200mg/日,每日一次或分兩次給藥。詳見內包裝說明書。

副作用

禁用:有房室傳導阻滯,血清鐵嚴重異常、骨髓抑製、嚴重肝功能不全等病史者。

禁用於已知對拉莫三嗪和本品中任何成分過敏的患者。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遵醫囑。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遵醫囑。 老人注意事項: 遵醫囑。

成分

(1)複雜部分性發作(亦稱精神運動性發作或顳葉癲癇)、全身強直-陣孿性發作、上述兩種混合性發作或其他部分性或全身性發作;對典型或不典型失神發作、肌陣孿或失神張力發作無效

癲癇,12歲以上兒童及成人的單藥治療,2歲以上兒童及成人的添加治療,詳見內包裝說明書。

藥理作用

1.較常見的不良反應是中樞神經係統的反應,表現為視力模糊、複視、眼球震顫。 2.因刺激抗利尿激素分泌引起水的瀦留和低鈉血症(或水中毒),發生率約10~15%。 3.較少見的不良反應有變態反應,Stevens-Johnson綜合症或中毒性表皮壞死溶解症、皮疹、蕁麻疹、瘙癢;兒童行為障礙,嚴重腹瀉,紅斑狼瘡樣綜合症(蕁麻疹、瘙癢、皮疹、發熱、咽喉痛、骨或關節痛、乏力)。 4.罕見的不良反應有腺體病,心律失常或房室傳導阻滯(老年人尤其注意),骨髓抑製,中樞神經係統中毒(語言困難、精神不安、耳鳴、顫、幻視),過敏性肝炎,低鈣血症,直接影響骨代謝導致骨質疏鬆,腎髒中毒,周圍神經炎,急性尿紫質病,栓塞性脈管炎,過敏性肺炎,急性間歇性卟啉病,可致甲狀腺功能減退。因注意有一例合並無菌性腦膜炎的肌陣孿性癲癎患者,接受本品治療後引起腦膜炎複發。偶見粒細胞減少,可逆性血小板減少,再障,中毒性肝炎。

藥理學研究的結果提示拉莫三嗪是一種電壓性的鈉離子通道阻滯劑。在培養的神經細胞中,它反複放電和抑製病理性釋放穀氨酸(這種氨基酸對癲癇發作的形成起著關鍵性的作用),也抑製穀氨酸誘發的動作電位的爆發。在為評價藥物對中樞神經係統作用而設計的試驗中,健康誌願者服用拉莫三嗪240mg,所得結果與安慰劑無異;然而1000mg苯妥英和10mg安定都顯著地損害細微的視覺運動的協調和眼球運動,增加和產生主觀的鎮靜作用。另一項研究中,單劑口服600mg的卡馬西平明顯地損害了細微視覺運動的協調和眼球運動,此時身體的擺動和心率均增加;然而,使用150mg和300mg劑量的拉莫三嗪,結果與安慰劑無差異。詳見內包裝說明書。

注意事項

1.與三環類抗抑鬱藥有交叉過敏反應。 2.用藥期間注意檢查:全血細胞檢查(包括血小板、網織紅細胞及血清鐵,應經常複查達2~3年),尿常規,肝功能,眼科檢查;卡馬西平血藥濃度測定。 3.一般疼痛不要用本品。 4.糖尿病人可能引起尿糖增加,應注意。 5.癲癎患者不能突然撤藥。 6.已用其他抗癲癎藥的病人,本品用量應逐漸遞增,治療4周後可能需要增加劑量,避免自身誘導所致血藥濃度下降。 7.下列情況應停藥:肝中毒或骨髓抑製症狀出現,心血管係統不良反應或皮疹出現。 8.用於特異性疼痛綜合征止痛時,如果疼痛完全緩解,應每月減量至停藥。 9.飯後服用可減少胃腸反應,漏服時應盡快補服,不可一次服雙倍量,可一日內分次補足。 10.下列情況應慎用:乙醇中毒,心髒損害,冠心病,糖尿病,青光眼,對其他藥物有血液反應史者(易誘發骨髓抑製),肝病,抗利尿激素分泌異常或其他內分泌紊亂,尿瀦留,腎病。

曾有皮膚不良反應報告,一般發生在拉莫三嗪開始治療的前8周。大多數皮疹是輕微的和自限性的;但是,曾罕見嚴重的、致命危險的皮疹,包括Stevens-Johnson綜合征和毒性上皮壞死溶解的報道。嚴重皮疹的發生率在成人約為1:1000,12歲以下兒童比成人要高。有研究表明,12歲以下兒童中發生需住院治療不良反應的比率為1:300-1:100。在兒童,最初發生的皮疹可能會被誤認為是感染;在用本藥治療的前8周,如果兒童出現皮疹和發熱症狀,應該考慮有藥物反應的可能性。此外,發生皮疹總的危險性與下列因素很有關係:拉莫三嗪的初始劑量太高和隨後增加的劑量超過推薦劑量;同時應用丙戊酸鈉:它使拉莫三嗪的平均半衰期增加約2倍。出現皮疹的所有病人(成人和兒童)都應迅速被評估,並立即停用拉莫三嗪,除非可確診皮疹與此藥無關。也有報告皮疹是過敏綜合征的一部分,伴有多種形式的全身症狀,包括發熱、淋巴腺病、顏麵水腫和血液及肝的異常。這種綜合征引起的臨床反應的嚴重性範圍很大;罕見彌漫性血管內凝血和多器官衰竭。即使皮疹不明顯,注意過敏反應的早期表現(即發熱、淋巴腺病)是十分重要的。如出現這種體征和症狀,應立即評估病人;如不能確定另有病因,需停用本藥。當與其它抗癲癇藥同用時,突然停用本藥可引起癲癇反彈發作。除非出於安全性的考慮(例如皮疹)要求突然停藥,否則本藥的劑量應該在2周內逐漸減少至停藥。當欲停止使用其它合用的抗癲癇藥物以便達到本藥單藥治療,或在本藥單藥治療中添加其它抗癲癇藥物時,都應考慮對拉莫三嗪藥代動力學的影響。本藥是弱的二氫葉酸還原酶的抑製劑,長期治療有可能幹擾葉酸的代謝。然而,人類長期給藥達一年,拉莫三嗪對血紅蛋白的濃度、紅細胞平均容量和血清或紅細胞的葉酸濃度沒有引起明顯的變化;用藥長達五年對紅細胞的葉酸濃度也無明顯的影響。在晚期腎衰病人的單劑量研究中,血漿中拉莫三嗪的濃度沒有明顯改變,但是,可以預計到葡萄糖醛酸代謝物會蓄積;因此,腎衰的病人用藥需小心。本藥主要是通過肝髒代謝而清除。尚未對肝功能嚴重損害病人使用本藥進行研究。在沒有這些資料之前,這種病人不推薦使用本藥。據文獻中報道,嚴重的驚厥發作包括癲癇持續狀態可導致橫紋肌溶解,多器官功能失調和彌漫性血管內凝血,有時可以致死,應用本藥也發生過類似的情況。但拉莫三嗪與上述反應的關係尚未建立。詳見說明書。請仔細閱讀說明書並遵醫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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