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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卡西平片
奧卡西平片

奧卡西平片

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奧卡西平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153124

生產企業: 北京四環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適用於治療原發性全麵性強直-陣攣發作和部分性發作,伴有或不伴有繼發性全麵性發作。本品適用於成年人和5歲以及5歲以上兒童。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奧卡西平片
奧卡西平片
卡馬西平片
卡馬西平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學名稱為、奧卡西平,化學名稱為10,11-二氫-10-氧代-5H-二苯[b,f]氮雜卓-5-羧胺。

本品的主要成份為卡馬西平

生產企業

北京四環製藥有限公司

上海中西三維藥業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153124

國藥準字H31020443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適用於治療原發性全麵性強直-陣攣發作和部分性發作,伴有或不伴有繼發性全麵性發作。本品適用於成年人和5歲以及5歲以上兒童。

1. 癲癇:部分性發作:複雜部分性發作、簡單部分性發作和繼發性全身發作。全身性發作:強直、陣攣、強直陣攣發作。2. 三叉神經痛和舌咽神經痛發作,亦用作三叉神經痛緩解後的長期預防性用藥。也可用於脊髓癆和多發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圍性神經痛、患肢痛和外傷後神經痛以及皰疹後神經痛。 3. 預防或治療躁狂-抑鬱症;對鋰、抗精神病藥、抗抑鬱藥無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鬱症,可單用或與鋰鹽和其他抗抑鬱藥合用。4. 中樞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單用或氯磺丙脲或氯貝丁酯等合用。5. 酒精癖的戒斷綜合征。

用法用量

本品適合於單獨或與其它的抗癲癇藥聯合使用。在單獨治療和聯合用藥中,本品應該從臨床有效劑量開始用藥,一天內分兩次給藥。根據病人的臨床反應增加劑量。如果本品與其他抗癲癇藥聯合使用,由於病人總體的抗癲癇藥物劑量的增加,需要減少其它抗癲癇藥的劑量或/和更加緩慢的增加本品的劑量。本品可以空腹或與食物一起服用。對沒有腎功能損害的病人,推薦治療劑量如下所示。奧卡西平藥代動力學的特點是不需要監測血藥濃度從而使本品治療更加方便。單藥治療用本品治療,起始劑量可以為一天600mg(8-10mg/kg/天),分兩次給藥。為了獲得理想的效果,可以每隔一個星期增加每天的劑量,每次增加劑量不要超過600mg。每日維持劑量範圍在600-2400mg之間,絕大多數病人對每日900mg的劑量即有效果。單藥治療的對照研究顯示,以前沒有用其它抗癲癇藥治療的病人,有效藥物劑量為每日1200mg。一些用其它的抗癲癇藥控製不好,而換用本品單獨治療的難治性癲癇病人,每日2400mg的劑量證明是有效的。聯合治療用本品治療,起始劑量可以為一天600mg(8-10mg/kg/天),分兩次給藥。為了獲得理想的效果,可以每隔一個星期增加每天的劑量,每次增加劑量不要超過600mg。每日維持劑量範圍在600-2400mg之間。聯合用藥的對照研究顯示,每日有效的治療劑量為600-2400mg。然而,在其它抗癲癇藥不減量的情況下,主要因為中樞神經係統的不良反應,大多數病人不能耐受每日2400mg的劑量。5歲和5歲以上的兒童在單藥和聯合用藥過程中,起始的治療劑量為8-10mg/kg/天,分為兩次給藥。聯合治療中,平均大約30mg/kg/日的維持劑量就能獲得成功的治療效果。如果臨床提示需要增加劑量,為了獲得理想的效果,可以每隔一個星期增加每天的劑量,每次增量不要超過10mg/kg/日,最大劑量為46mg/kg/日。肝功能損害患者中度以下患者不需要調整劑量。腎功能損害患者腎功能損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在服用本品時應從初始劑量的一半(300mg/日)開始,並逐漸緩慢加量,達到所需臨床療效。有腎功能損害的病人在增加劑量時,必須進行仔細的監測。

成人常用量:1.抗驚厥,初始劑量每次100-200mg,每天1-2次,逐漸增加劑量直至最佳療效。 2.鎮痛,開始一次0.1g(1片),一日2次;第二日後每隔一日增加0.1-0.2g(2-4片),直到疼痛緩解,維持量每日0.4-0.8g(4-8片),分次服用;最高量每日不超過1.2g(12片)。 3.尿崩症,單用時一日0.3-0.6g(3-6片),如與其他抗利尿藥合用,每日0.2-0.4g(2-4片),分3次服用。 4.抗燥狂或抗精神病,開始每日0.2-0.4g(2-4片),每周逐漸增加至最大量1.6g(16片),分3-4次服用。每日限量,12-15歲,不超過1g(10片);15歲以上不超過1.2g(12片);有少數用至1.6g(16片)。通常成人限量為1.2g(12片),12-15歲每日不超過1g(10片),少數人需用至1.6g(16片)。作止痛用每日不超過1.2g。 兒童:兒童按體重10-20mg/kg。維持血藥濃度應在4-12ug/ml之間。

副作用

1.已知對本品任何成份過敏的病人。 2.房室傳導阻滯者。

1.神經係統常見的不良反應:頭暈、共濟失調、嗜睡和疲勞。 2.因刺激抗利尿激素分泌引起水的瀦留和低鈉血症(或水中毒),發生率約10-15%。 3.較少見的不良反應有變態反應,Stevens-Johnson綜合症或中毒性表皮壞死溶解症、皮疹、蕁麻疹、瘙癢;兒童行為障礙,嚴重腹瀉,紅斑狼瘡樣綜合症(蕁麻疹、瘙癢、皮疹、發熱、咽喉痛、骨或關節痛、乏力)。 4.罕見的不良反應有腺體病,心律失常或房室傳導阻滯(老年人尤其注意),骨髓抑製,中樞神經係統中毒(語言困難、精神不安、耳鳴、顫、幻視),過敏性肝炎 ,低鈣血症,直接影響骨代謝導致骨質疏鬆,腎髒中毒,周圍神經炎,急性尿紫質病,栓塞性脈管炎,過敏性肺炎,急性間歇性卟啉病,可致甲狀腺功能減退。因注意有一例合並無菌性腦膜炎的肌陣孿性癲癎患者,接受本品治療後引起腦膜炎複發。偶見粒細胞減少,可逆性血小板減少,再障,中毒性肝炎。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本品能通過胎盤,是否致畸尚不清楚,妊娠早期需慎用;本品能分泌乳汁,月尾血藥濃度60%,哺乳期婦女不宜應用。兒童用藥:本品可用於各年齡段兒童,具體參考用法用量。老年用藥:老年患者對本品敏感者多,常可引起認知功能障礙、激越、不安、焦慮、精神錯亂、房室傳導阻滯或心動過緩,也可引起再障。

成分

本品適用於治療原發性全麵性強直-陣攣發作和部分性發作,伴有或不伴有繼發性全麵性發作。本品適用於成年人和5歲以及5歲以上兒童。

1. 癲癇:部分性發作:複雜部分性發作、簡單部分性發作和繼發性全身發作。全身性發作:強直、陣攣、強直陣攣發作。2. 三叉神經痛和舌咽神經痛發作,亦用作三叉神經痛緩解後的長期預防性用藥。也可用於脊髓癆和多發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圍性神經痛、患肢痛和外傷後神經痛以及皰疹後神經痛。 3. 預防或治療躁狂-抑鬱症;對鋰、抗精神病藥、抗抑鬱藥無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鬱症,可單用或與鋰鹽和其他抗抑鬱藥合用。4. 中樞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單用或氯磺丙脲或氯貝丁酯等合用。5. 酒精癖的戒斷綜合征。

藥理作用

在臨床試驗中,大多數的不良反應是輕到中度,並且是一過性的,主要發生在治療的開始階段。對每個係統不良反應特性的評價是依照本品臨床試驗中出現的不良事件。另外,也加入了在有效病例延續治療項目中的重要臨床不良反應報告和上市後的報告。按照CIOMSⅢ分類估計的不良反應發生頻率:很常見≥10%;常見1%~10%;少見0.1%~1%;罕見0.01%~0.1%;非常罕見。

注意事項

對卡馬西平過敏的病人,在使用本品治療過程中,也可能發生過敏反應(如嚴重的皮膚反應)。卡馬西平和奧卡西平的交叉過敏反應率為25-30%,參見[不良反應]。過敏反應也可以發生在對卡馬西平沒有過敏史的病人。作為一條原則,在首次出現過敏反應征象的時候,應該立即停用本品,參見[不良反應]。可達2.7%的病人使用本品治療時,血清鈉會下降到125mmol/L以下,但常常沒有臨床症狀,並不需要改變治療。如果考慮臨床幹預,來自臨床試驗的經驗顯示,減少或者停用本品,或者對病人采取保守治療(例如,減少液體的攝入),血清鈉水平都會回到正常基線以上。以下情況需注意:有腎髒疾病並需要攝入大量液體的病人;有低鈉血症的病人;同時使用能降低血鈉水平的藥物(例如,利尿劑,去氨加壓素)或者是使用非甾體抗炎藥(例如,吲哚美辛)治療的病人,在開始用本品前應該測定血清鈉水平,開始治療以後大約兩周測定血清鈉水平。然後,在治療的前三個月中,每隔一個月,或者根據臨床需要測定血清鈉水平。對於上述提到的危險因素在老齡病人中應更加注意。在用降低血鈉水平的藥物治療的同時又使用本品治療的病人,也應進行血清鈉的監測。作為一條原則,在用本品治療時,如果出現低鈉血症的臨床表現,就應該考慮測定血清鈉水平。另外,測定血清鈉水平可以作為實驗室監測常規指標的一部分。心衰的病人,應定期進行體重監測,以確定是否有液體瀦留。如果有液體瀦留或者心功能的惡化,應測定血清鈉水平。如果明確有低鈉血症,限製液體的攝入是一條重要的治療辦法。盡管臨床試驗沒有提示用奧卡西平治療能導致心髒傳導阻滯,然而,從理論上講,對有心髒傳導疾病的病人(例如房室傳導阻滯,心律失常),應該小心地監測。有關肝炎的病例報道非常罕見,且在大多數病例中,疾病的自然病程良好。如果有理由懷疑肝功能有損害,應進行檢查,考慮終止本品的治療。和其它抗癲癇藥一樣,本品應避免突然停藥。應該逐漸地減少劑量,以避免誘發癇性發作(發作加重或癲癇持續狀態)。如果不得不突然停藥,例如,由於嚴重的不良反應,應該在合適的抗癲癇藥(如安定靜脈或直腸給藥,苯妥英靜脈給藥)發揮作用的情況下換用另外一種抗癲癇藥,並在嚴格的觀察下進行。奧卡西平的酶誘導能力低於卡馬西平。在某些情況下,同時使用的其它抗癲癇藥的劑量應該降低,參見[藥物相互作用]。應告知育齡期的女性,本品和激素類避孕藥同時使用能夠導致避孕效果的喪失(見【藥物相互作用】)。對於使用本品的育齡女性,建議使用其它非激素類避孕藥。接受本品治療的病人,應避免飲酒以免發生附加的鎮靜作用。對駕駛和操縱機器能力的影響。本品能夠產生眩暈和嗜睡,導致反應能力受損。因此,駕駛和操縱機器時,應該特別小心。

1.與三環類抗抑鬱藥有交叉過敏反應。 2.用藥期間注意檢查:全血細胞檢查(包括血小板、網織紅細胞及血清鐵,應經常複查達2-3年),尿常規,肝功能,眼科檢查;卡馬西平血藥濃度測定。 3.一般疼痛不要用本品。 4.糖尿病人可能引起尿糖增加,應注意。 5.癲癎患者不能突然撤藥。 6.已用其他抗癲癎藥的病人,本品用量應逐漸遞增,治療4周後可能需要增加劑量,避免自身誘導所致血藥濃度下降。 7.下列情況應停藥:肝中毒或骨髓抑製症狀出現,心血管係統不良反應或皮疹出現。 8.用於特異性疼痛綜合征止痛時,如果疼痛完全緩解,應每月減量至停藥。 9.飯後服用可減少胃腸反應,漏服時應盡快補服,不可一次服雙倍量,可一日內分次補足。 10.下列情況應慎用:乙醇中毒,心髒損害,冠心病,糖尿病,青光眼,對其他藥物有血液反應史者(易誘發骨髓抑製),肝病,抗利尿激素分泌異常或其他內分泌紊亂,尿瀦留,腎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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