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搜索:
營養飲食 食物相克 食物熱量
琥乙紅黴素顆粒
琥乙紅黴素顆粒

琥乙紅黴素顆粒

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琥乙紅黴素顆粒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31021794

生產企業: 上海中華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作為青黴素過敏患者治療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藥:溶血性鏈球菌﹑肺炎鏈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體炎﹑急性咽炎﹑鼻竇炎;溶血性鏈球菌所致猩紅熱﹑蜂窩織炎;白喉及白喉帶菌者;氣性壞疽﹑炭疽﹑破傷風;放線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琥乙紅黴素顆粒
琥乙紅黴素顆粒
馬來酸噻嗎洛爾滴眼液
馬來酸噻嗎洛爾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琥乙紅黴素。

本品主要成份為馬來酸噻嗎洛爾。

生產企業

上海中華藥業有限公司

湖北遠大天天明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31021794

國藥準字H20045947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本品作為青黴素過敏患者治療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藥:溶血性鏈球菌﹑肺炎鏈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體炎﹑急性咽炎﹑鼻竇炎;溶血性鏈球菌所致猩紅熱﹑蜂窩織炎;白喉及白喉帶菌者;氣性壞疽﹑炭疽﹑破傷風;放線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對原發性開角型青光眼具有良好的降低眼內壓療效。對於某些繼發性青光眼,高眼壓症,部分原發性閉角型青光眼以及其他藥物及手術無效的青光眼,加用本品滴眼可進一步增強降眼壓效果。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日1.6g,分2~4次服用。軍團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每日量一般不宜超過4g。預防鏈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衣原體或溶脲脲原體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時1次,共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時1次,共14日。小兒,按體重一次7.5~12.5mg/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嚴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百日咳患兒,按體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療程14日.

滴眼,一次1滴,一日1~2次,如眼壓已控製,可改為一日1次。如原用其他藥物,在改用本品治療時,原藥物不宜突然停用,應自滴用本品的第二天起逐漸停用。

副作用

對本品或其他紅黴素製劑過敏者﹑慢性肝病患者﹑肝功能損害者及孕婦禁用

1.最常見的不良反應是眼燒灼感及刺痛。2.心血管係統:心動過緩,心率失常。3.神經係統:頭暈,加重重症肌無力的症狀,感覺異常,嗜睡,失眠,惡夢,抑鬱,精神錯亂,幻覺。4.呼吸係統:支氣管痙攣,呼吸衰竭,呼吸困難,鼻腔充血,咳嗽,上呼吸道感染。5.內分泌係統:掩蓋糖尿病患者應用胰島素或降糖藥後的低血糖症狀。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本品對於孕婦的安全性尚未確定。滴眼後可在哺乳期婦女乳汁中測到本品,因對授乳嬰兒具有多種潛在不良反應,需根據滴用本品對母親的重要性決定終止哺乳或終止用藥。兒童用藥: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老年用藥: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成分

1.本品作為青黴素過敏患者治療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藥:溶血性鏈球菌﹑肺炎鏈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體炎﹑急性咽炎﹑鼻竇炎;溶血性鏈球菌所致猩紅熱﹑蜂窩織炎;白喉及白喉帶菌者;氣性壞疽﹑炭疽﹑破傷風;放線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對原發性開角型青光眼具有良好的降低眼內壓療效。對於某些繼發性青光眼,高眼壓症,部分原發性閉角型青光眼以及其他藥物及手術無效的青光眼,加用本品滴眼可進一步增強降眼壓效果。

藥理作用

1.服用本品後發生肝毒性反應者較服用其他紅黴素製劑為多見,服藥數日或1~2周後患者可出現乏力﹑惡心﹑嘔吐﹑腹痛﹑皮疹﹑發熱等。有時可出現黃疸,肝功能試驗顯示淤膽,停藥後常可恢複。 2.胃腸道反應有腹瀉﹑惡心﹑嘔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納減退等,其發生率與劑量大小有關。 3.大劑量(≥4g/日)應用時,尤其肝﹑腎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聽力減退,主要與血藥濃度過高(>12mg/L)有關,停藥後大多可恢複。 4.過敏反應表現為藥物熱﹑皮疹﹑嗜酸粒細胞增多等,發生率約0.5%~1%。 5.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陰道念珠菌感染。

注意事項

1.溶血性鏈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療時,至少需持續10日,以防止急性風濕熱的發生。 2.腎功能減退患者一般無需減少用量,但嚴重腎功能損害者本品的劑量應適當減少。 3.用藥期間定期檢查肝功能。 4.患者對一種紅黴素製劑過敏或不能耐受時,對其他紅黴素製劑也可能過敏或不能耐受。 5.因不同細菌對紅黴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異,故應做藥敏測定。

1.當出現呼吸急促、脈搏明顯減慢、過敏等症狀時,請立即停止使用本品。 2.使用中若出現腦供血不足症狀時應立即停藥。 3.心功能損害者,使用本品時應避免服用鈣離子拮抗劑。 4.對無心衰史的患者,如出現心衰症狀應立即停藥。 5.正在服用兒茶酚胺耗竭藥(如利血平)者,使用本品時應嚴密觀察。 6.冠狀動脈疾患、糖尿病、甲狀腺機能亢進和重症肌無力患者,用本品滴眼時需遵醫囑。 7.本品慎用於自發性低血糖患者及接受胰島素或口服降糖藥治療的患者,因β受體阻滯劑可掩蓋低血糖症狀。 8.本品不易單獨用於治療閉角型青光眼。 9.與其他滴眼液聯合使用時,請間隔10分鍾以上。 10.定期複查眼壓,根據眼壓變化調整用藥方案。 11.用前應搖勻,避免容器尖端接觸眼睛,防止滴眼液汙染。

藥品查詢

藥企入駐
申請快捷、曝光率高、上線快

最新資訊

更多

熱門藥品

更多

藥企推薦

更多

相關醫生

更多

相關醫院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