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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補液鹽散(Ⅱ)
口服補液鹽散(Ⅱ)

口服補液鹽散(Ⅱ)

非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口服補液鹽散(Ⅱ)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1021265

生產企業: 北京順鑫祥雲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功能主治:1.預防和治療體內失水對腹瀉、嘔吐、經皮膚和呼吸道等液體丟失引起的輕、中度失水的防治,可補充水、鉀和鈉。重度失水需靜脈補液。2.治療腹瀉時體液丟失。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口服補液鹽散(Ⅱ)
口服補液鹽散(Ⅱ)
複合凝乳酶膠囊
複合凝乳酶膠囊
主要成分

本品每袋含主要成分氯化鈉1.75克、氯化鉀0.75克、枸櫞酸鈉1.45克、無水葡萄糖10克。

本品為複方製劑,其主要成分為:綿羊第四胃黏膜總抽取物、胃蛋白酶、凝乳酶、粘多糖等生物活性成分。

生產企業

北京順鑫祥雲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大連珍奧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1021265

國藥準字H21024480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預防和治療體內失水對腹瀉、嘔吐、經皮膚和呼吸道等液體丟失引起的輕、中度失水的防治,可補充水、鉀和鈉。重度失水需靜脈補液。2.治療腹瀉時體液丟失。

可用於各類急慢性胃炎,胃下垂、胃大部分切除術後所致的上腹部不適、食欲不振等,亦可用於嬰兒消化不良和腹瀉。

用法用量

1成人 (1)治療輕中度失水: ①輕度失水,開始時50ml/kg,4~6小時內飲完,以後酌情調整劑量; ②中度失水,開始時50ml/kg,6小時內飲完,其餘應予靜脈補液。 (2)治療急性腹瀉: ①輕度腹瀉,每日50ml/kg; ②嚴重腹瀉,應以靜脈滴注為主,直至腹瀉停止。 2小兒治療輕度失水,開始時50ml/kg,4小時內服用,直至腹瀉停止。中度脫水應以靜脈補液為主。

口服。成人:一次2-3粒,一日三次。嬰幼兒:一次1粒(隻服內容物)。

副作用

1少尿或無尿;2嚴重失水、有休克征象時應靜脈補液;3嚴重腹瀉,糞便量超過每小時30ml/kg,此時病人往往不能口服足夠量的口服補液鹽;4葡萄糖吸收障礙;5由於嚴重嘔吐等原因不能口服者;6腸梗阻、腸麻痹和腸穿孔。

1.十二指腸球部炎症患者禁用。 2.胃黏膜出血、糜爛的患者禁用。 3.胃酸明顯偏高者禁用。 4.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1.預防和治療體內失水對腹瀉、嘔吐、經皮膚和呼吸道等液體丟失引起的輕、中度失水的防治,可補充水、鉀和鈉。重度失水需靜脈補液。2.治療腹瀉時體液丟失。

可用於各類急慢性胃炎,胃下垂、胃大部分切除術後所致的上腹部不適、食欲不振等,亦可用於嬰兒消化不良和腹瀉。

藥理作用

1高鈉血症;2水過多;出現上述兩種情況應立即停藥。3嘔吐,多為輕度。常發生於開始服用時,此時可分次少量服用。

尚未見有關不良反應報道。

注意事項

1一般不用於早產兒。2隨訪檢查:①血壓;②體重;③血電解質(主要為Na+和K+);④失水體征;⑤糞便量。3嚴重失水或應用本品後失水無明顯糾正者需改為靜脈補液。嬰幼兒應用本品時需少量多次給予,當劑量超過每日100ml/kg時,需給予飲水、以免發生高鈉血症。尚不明確。老年人應用本品無特殊注意事項。

1.本品不宜和奶製品一起調製服用。 2.在堿性溶液中易破壞失活,PH值在6以上不穩定。 3.遇熱不穩定,熱至70℃以上失效。 4.當藥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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