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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補液鹽散(Ⅱ)
口服補液鹽散(Ⅱ)

口服補液鹽散(Ⅱ)

非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口服補液鹽散(Ⅱ)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1021265

生產企業: 北京順鑫祥雲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功能主治:1.預防和治療體內失水對腹瀉、嘔吐、經皮膚和呼吸道等液體丟失引起的輕、中度失水的防治,可補充水、鉀和鈉。重度失水需靜脈補液。2.治療腹瀉時體液丟失。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口服補液鹽散(Ⅱ)
口服補液鹽散(Ⅱ)
利福昔明片
利福昔明片
主要成分

本品每袋含主要成分氯化鈉1.75克、氯化鉀0.75克、枸櫞酸鈉1.45克、無水葡萄糖10克。

生產企業

北京順鑫祥雲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重慶萊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1021265

國藥準字H20061288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預防和治療體內失水對腹瀉、嘔吐、經皮膚和呼吸道等液體丟失引起的輕、中度失水的防治,可補充水、鉀和鈉。重度失水需靜脈補液。2.治療腹瀉時體液丟失。

對利福昔明敏感的病原菌引起的腸道感染,包括急性和慢性腸道感染、膜瀉綜合症、夏季旅瀉、旅行者胞瀉和小腸結膜炎等。

用法用量

1成人 (1)治療輕中度失水: ①輕度失水,開始時50ml/kg,4~6小時內飲完,以後酌情調整劑量; ②中度失水,開始時50ml/kg,6小時內飲完,其餘應予靜脈補液。 (2)治療急性腹瀉: ①輕度腹瀉,每日50ml/kg; ②嚴重腹瀉,應以靜脈滴注為主,直至腹瀉停止。 2小兒治療輕度失水,開始時50ml/kg,4小時內服用,直至腹瀉停止。中度脫水應以靜脈補液為主。

[用法用量)成人,口服。每次0.2g(1片),每日4次。6-12歲兒童,口服。每次0.1-0.2g (0.5-1片),每日4次。12歲以上兒童劑量同成人。

副作用

1少尿或無尿;2嚴重失水、有休克征象時應靜脈補液;3嚴重腹瀉,糞便量超過每小時30ml/kg,此時病人往往不能口服足夠量的口服補液鹽;4葡萄糖吸收障礙;5由於嚴重嘔吐等原因不能口服者;6腸梗阻、腸麻痹和腸穿孔。

1.對利福昔明或利福黴素類藥物過敏的患者; 2.腸梗阻者; 3.嚴重腸道潰瘍性病變者。

禁忌

成分

1.預防和治療體內失水對腹瀉、嘔吐、經皮膚和呼吸道等液體丟失引起的輕、中度失水的防治,可補充水、鉀和鈉。重度失水需靜脈補液。2.治療腹瀉時體液丟失。

對利福昔明敏感的病原菌引起的腸道感染,包括急性和慢性腸道感染、膜瀉綜合症、夏季旅瀉、旅行者胞瀉和小腸結膜炎等。

藥理作用

1高鈉血症;2水過多;出現上述兩種情況應立即停藥。3嘔吐,多為輕度。常發生於開始服用時,此時可分次少量服用。

本藥不良反應較輕微,在局部和全身用藥均有良好的耐受性。部分忠者用藥後可 出現惡心(通常出現在第一次服藥後),但症狀可迅速消退。極少數出者可能出現尊麻疹樣皮 膚反應。

注意事項

1一般不用於早產兒。2隨訪檢查:①血壓;②體重;③血電解質(主要為Na+和K+);④失水體征;⑤糞便量。3嚴重失水或應用本品後失水無明顯糾正者需改為靜脈補液。嬰幼兒應用本品時需少量多次給予,當劑量超過每日100ml/kg時,需給予飲水、以免發生高鈉血症。尚不明確。老年人應用本品無特殊注意事項。

1.兒童連續服用本藥不能超過7日。, 2.對6歲以下兒童建議不要服用本藥片劑。 3.長期大劑量用藥或腸粘膜受損時,會有極少量(小於1%)被吸收,導致尿液呈粉紅色。 4.請置於兒童觸及不到的地方。 5.如果出現對抗生素不敏感的微生物,應中斷治療並采取其他適當治療措施。 6.對駕駛和操縱機器的影響: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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