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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韋林泡騰顆粒
利巴韋林泡騰顆粒

利巴韋林泡騰顆粒

處方藥 醫保乙類 國產

通用名稱:利巴韋林泡騰顆粒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58839

生產企業: 天大藥業(珠海)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適用於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利巴韋林泡騰顆粒
利巴韋林泡騰顆粒
頭孢氨苄膠囊
頭孢氨苄膠囊
主要成分

利巴韋林

頭孢氨苄

生產企業

天大藥業(珠海)有限公司

山東魯抗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58839

國藥準字H19993037

說明
作用與功效

適用於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適用於敏感細菌所致的急性扁桃體炎、中耳炎、鼻竇炎、支氣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膚軟組織感染等。本品為口服製劑,不宜用於重症感染。

用法用量

本品用開水溶解後口服。1.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連用...

成人:口服。一般一次250-500mg,一日4次,高劑量一日4g。兒童:口服。每...

副作用

可見食欲減退、胃部不適、嘔吐、輕度腹瀉、便秘等胃腸道反應,偶有頭暈、睡眠差等反應,並可導致紅、白細胞及血紅蛋白的下降。

1.惡心、嘔吐、腹瀉和腹部不適較為多見。 2.皮疹、藥物熱等過敏反應,偶可發生過敏性休克。   3.頭暈、複視、耳鳴、抽搐等神經係統反應。   4.應用該品期間偶可出現一過性腎損害。   5.偶有患者出現血清氨基轉移酶升高、Coombs試驗陽性。溶血性貧血罕見,中性粒細胞減少和偽膜性結腸炎也有報告

禁忌

成分

適用於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適用於敏感細菌所致的急性扁桃體炎、中耳炎、鼻竇炎、支氣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膚軟組織感染等。本品為口服製劑,不宜用於重症感染。

藥理作用

藥理頭孢氨苄屬第一代頭孢菌素,抗菌譜與頭孢噻吩相仿,但其抗菌活性較後者為差。除腸球菌屬、甲氧西林耐藥葡萄球菌外,肺炎鏈球菌、溶血性鏈球菌、產或不產青黴素酶葡萄球菌的大部分菌株對該品敏感。該品對奈瑟菌屬有較好抗菌作用,但流感嗜血杆菌對該品的敏感性較差;該品對部分大腸埃希菌、奇異變形杆菌、沙門菌和誌賀菌有一定抗菌作用。其餘腸杆菌科細菌、不動杆菌、銅綠假單胞菌、脆弱擬杆菌均對該品呈現耐藥。梭杆菌屬和韋容球菌一般對該品敏感,厭氧革蘭陽性球菌對該品中度敏感。

注意事項

1.肝功能異常者慎用。

1.在應用該品前須詳細詢問患者對頭孢菌素類、青黴素類及其他藥物過敏史,有青黴素類藥物過敏性休克史者不可應用該品,其他患者應用該品時必須注意頭孢菌素類與青黴素類存在交叉過敏反應的機會約有5%~7%,需在嚴密觀察下慎用。一旦發生過敏反應,立即停用藥物。如發生過敏性休克,須立即就地搶救,包括保持氣道通暢、吸氧和腎上腺素、糖皮質激素的應用等措施。   2.有胃腸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潰瘍性結腸炎、局限性腸炎或抗菌藥物相關性結腸炎(頭孢菌素很少產生偽膜性腸炎)者以及腎功能減退者應慎用該品。   3.對診斷的幹擾:應用該品時可出現直接Coombs試驗陽性反應和尿糖假陽性反應(硫酸銅法);少數患者的堿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和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皆可升高。   4.當每天口服劑量超過4g(無水頭孢氨苄)時,應考慮改用注射用頭孢菌素類藥物。   5.頭孢氨苄主要經腎排出,腎功能減退患者應用該品須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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