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抒彤(注射用布美他尼)
抒彤(注射用布美他尼)

抒彤(注射用布美他尼)

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抒彤(注射用布美他尼)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51094

生產企業: 晉城海斯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水腫性疾病,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腎髒疾病(腎炎、腎病及各種原因所致的急、慢性腎功能衰竭),尤其是應用其他利尿藥效果不佳時,應用本類藥物仍可能有效。與其他藥物合用治療急性肺水腫和急性腦水腫等。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抒彤(注射用布美他尼)
抒彤(注射用布美他尼)
複方環磷酰胺片
複方環磷酰胺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布美他尼。

本品為複方製劑,其組分為環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參莖葉總皂苷50mg。

生產企業

晉城海斯製藥有限公司

天津金世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51094

國藥準字H12021006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水腫性疾病,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腎髒疾病(腎炎、腎病及各種原因所致的急、慢性腎功能衰竭),尤其是應用其他利尿藥效果不佳時,應用本類藥物仍可能有效。與其他藥物合用治療急性肺水腫和急性腦水腫等。

適用於惡性淋巴瘤、多發性骨髓瘤、淋巴細胞白血病、神母細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種肉瘤及肺癌等。

用法用量

用適量注射用水溶解後靜脈或肌內注射(靜脈注射:布美他尼0.1mg/ml;肌內注射:布美他尼0.25-0.5mg/ml)。 1、成人:治療水腫性疾病或高血壓,靜脈或肌肉注射起始0.5-1mg(1支-2支),必要時每隔2-3小時重複,最大劑量為每日10mg(20支)。治療急性肺水腫,靜脈注射起始1-2mg(2支-4支),必要時隔20分鍾重複,也可2-5mg(4支-10支)稀釋後緩慢滴注(不短於30-60分鍾)。 2、小兒:肌肉或靜脈注射一次按體重0.01-0.02mg/kg,必要時4-6小時1次。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副作用

1、對本品以及磺胺藥、噻嗪類利尿藥過敏者禁用。 2、妊娠三個月以內的孕婦禁用。

骨髓抑製為最常見的毒性,白細胞往往在給藥後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複正常,血小板減少比其他烷化劑少見;常見的副反應還有惡心、嘔吐。嚴重程度與劑量有關。 環磷酰胺的代謝產物可產生嚴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補充液體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纖維化。 當大劑量環磷酰胺(按體重50mg/kg)與大量液體同時給予時,可產生水中毒,可同時給予呋塞米以防止。 環磷酰胺可引起生殖係統毒性,如停經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給藥可致畸胎。 長期給予環磷酰胺可產生繼發性腫瘤。 用於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療時,易發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腎病。 少見的副作用有發熱、過敏、皮膚及指甲色素沉著、粘膜潰瘍、穀丙轉氨酶升高、蕁麻疹、口咽部感覺異常或視力模糊。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孕婦用藥特別在妊娠初期的三個月,由於環磷酰胺有致突變或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兒死亡或先天性畸形。本品在乳汁中排出,在開始用複方環磷胺片治療時必須終止哺乳。兒童用藥:本品進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老年用藥:本品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藥理作用

1、常見者與水、電解質紊亂有關、尤其是大劑量成長期應用時,如體位性低血壓、體克、低鉀血症、低氯血症、低氯性堿中毒、低鈉血症、低鈣血症以及與此有關的口渴、乏力、肌肉酸痛、心律失常等。 2、少見者有過敏反應(包括皮疹、甚至心髒驟停)、頭暈、頭痛、納差、惡心、嘔吐、腹痛、腹瀉、胰腺炎、肌肉強直等,骨髓抑製導致粒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性紫癜和再生障礙性貧血,肝功能損害,指(趾)感覺異常,高糖血症,尿糖陽性,原有糖尿病加重,高尿酸血症。耳鳴、聽力障礙多見於大劑量靜脈快速注射時(每分鍾劑量大於4-15mg),多為暫時性,少數為不可逆性,尤其當與其他有耳毒性的藥物同時應用時。在高鈣血症時,可引起腎結石。尚有報道本藥可加重特發性水腫。偶見未婚男性遺精和陰莖勃起因難。大劑量時可發生肌肉酸痛、胸痛。對糖代謝的影響可能小於呋塞米。

注意事項

1、交叉過敏。對磺胺藥和噻嗪類利尿藥過敏者,對本藥可能亦過敏。 2、對診斷的幹擾:可致血糖升高、尿糖陽性,尤其是糖尿病或糖尿病前期患者。過度脫水可使血尿酸和尿素氮水平暫時性升高。血Na+、Cl+、K+、Ca2+和Mg2+濃度下降。 3、下列情況慎用: (1)無尿或嚴重腎功能損害者,後者因需加大劑量,故用藥間隔時間應延長,以免出現耳毒性等副作用。 (2)糖尿病。 (2)高尿酸血症或有痛風病史者。 (4)嚴重肝功能損害者,因水電解質紊亂可誘發肝昏迷。 (5)急性心肌梗死,過度利尿可促發休克。 (6)胰腺炎或有此病史者。 (7)有低鉀血症傾向者,尤其是應用洋地黃類藥物或有室性心律失常者。 (8)前列腺肥大。 4、隨訪檢查: (1)血電解質,尤其是合用洋地黃類藥物或皮質激素類藥物、肝腎功能損害者。 (2)血壓,尤其是用於降壓,大劑量應用或用於老年人。 (3)腎功能。 (4)肝功能。 (5)血糖。 (6)血尿酸。 (7)酸堿平衡情況。 (8)聽力。 5、動物實驗提示本藥能延緩胎兒生長和骨化。對新生兒和乳母的情況尚不清楚。能增加尿磷的排泄量,可幹擾尿磷的測定。 6、運動員慎用。 7、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1)本藥可通過胎盤屏障,孕婦尤其是妊娠前3個月應盡量避免應用。對妊娠高血壓綜合征無預防作用。動物實驗表明本品可致胎仔腎孟積水,延緩胎兒生長和骨化,流產和胎仔死亡率升高。 (2)本藥可經乳汁分泌,哺乳期婦女應慎用。 8、兒童用藥:本藥在新生兒的半衰期明顯延長,故新生兒用藥間隔應延長。 9、老年用藥:老年人應用本藥時發生低血壓、電解質紊亂,血栓形成和腎功能損害的機會增多。

1.下列情況應慎用:骨髓抑製、有痛風病史、肝功能損害、感染、腎功能損害、腫瘤細胞浸潤骨髓、有泌尿素結石史、以前曾接受過化療或放射治療。 2.用藥期間須定期檢查白細胞計數及分類、血小板計數,腎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膽紅素、穀丙轉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腎功能損害時,環磷酰胺的劑量應減少至治療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現尿酸性腎病時,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預防,大量補液、堿化尿液及(或)給予別嘌醇。 5.當腫瘤細胞浸潤骨髓或以往的化療或放射治療引起嚴重骨髓抑製,環磷酰胺的劑量應減少至治療量的1/2~1/3。 6.如有明顯的白細胞減少(特別是粒細胞減少)或血小板減少,應停用本品。 7.對診斷的幹擾:本品可使血清膽堿酯酶減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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