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不宜服用避孕藥的情況 女性月經稀少不宜服用避孕藥
相關企業: 妙正醫藥但有一些婦女是不適宜應用避孕藥來避孕的:
○重大疾病患者
由於激素類藥物要在肝髒代謝,自腎髒排除,用藥會加重肝腎功能負擔,因此急、慢性肝炎或腎炎患者均不宜使用。
○血液病及內分泌疾病患者
避孕藥會使凝血功能亢進,並增加血栓形成的危險,可使血糖升高,影響甲狀腺功能,所以各種血液病、血栓性疾病、內分泌疾病如糖尿病、甲狀腺功能亢進等患者均應避免應用。
○婦科腫瘤患者
由於婦科腫瘤、乳房疾病大多為激素依賴的疾病,服用含有雌孕激素的避孕藥可加重病情,應禁用。
○精神病患者
生活不能自理的精神病患者,可能會發生誤服錯服等情況,產生不良後果。
○月經稀少者
避孕藥可能會使月經進一步減少。
○年齡>45歲者
該時期激素水平波動較大,一般不宜用避孕藥避孕。
○年齡>35歲的吸煙婦女
不宜長期服用,以免卵巢功能早衰。
○哺乳期婦女
避孕藥可抑製乳汁分泌,並可經乳汁分泌而影響新生兒的發育,因此,哺乳期婦女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