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石脂軟膏的禁忌症 魚石脂軟膏用藥的注意事項
魚石脂軟膏用藥的注意事項
1、不得用於皮膚破潰處。
2、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連續使用一般不超過7日,如症狀不緩解,請谘詢醫師。
4、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紅腫等情況應停藥,並將局部藥物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谘詢。
5、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6、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7、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8、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是藥三分毒,用藥需謹慎。魚石脂軟膏必須在醫生的指導下正確用藥,一旦藥物的性狀發生改變,需要馬上停止用藥。若用藥三天後症狀仍未緩解,需就醫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