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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用藥:FCN-338片
適應症:複發或難治性B 細胞淋巴瘤
疾病:淋巴瘤
實驗分期:I/II 期;其它其他說明:
申辦方:重慶複創醫藥研究有限公司
開展區域:
試驗傷害保險:有
招募截止時間:
簡要入排方案
入排標準
1 18-75 歲(含),性別不限;
2 I期(劑量爬坡階段):經組織病理學確診的,依據2016年修訂的WHO分類定義的成熟B細胞淋巴瘤,既往至少接受過2線標準治療失敗的彌漫大B細胞淋巴瘤,至少接受過2線標準治療失敗的具有治療指征的其他成熟B細胞淋巴瘤,除外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小淋巴細胞淋巴瘤,伯基特淋巴瘤/白血病、漿細胞骨髓瘤、漿母細胞淋巴瘤; II期(擴展階段):經組織病理確診的套細胞淋巴瘤,既往曾接受過含BTK抑製劑的方案治療失敗,或至少接受過2線標準治療失敗;
3 美國東部腫瘤合作組(Eastern Cooperative Oncology Group,ECOG)體力狀況評分:I期 0-1分;II期0-2分;
4 預計生存期至少12周;
5 I期(劑量爬坡階段):有可評估的病灶; II期(擴展階段):MCL患者(將通過Lugano標準來評價)必須存在至少1個影像學可測量病灶(即長徑 [LDi]>1.5 cm的淋巴結,LDi>1.0 cm的淋巴結外病灶);
6 在篩選期,根據當地實驗室參考範圍,有足夠的不依賴於生長因子支持的骨髓,參考範圍如下: a. 中性粒細胞絕對計數(ANC)≥1.0×109/L(根據研究者的意見,由於淋巴瘤骨髓浸潤導致中性粒細胞 < 1.0×109/L的患者可以入組); b. 血小板≥75×109/L(I期研究),血小板≥50×109/L(II期研究),在首次給藥前14天內未輸血; c. 血紅蛋白≥80 g/L。
7 左心室射血分數(Left ventricular ejection,LVEF)≥ 50%;
8 足夠的腎功能:用24小時肌酐清除率或修正的Cockcroft-Gault方程(使用理想體重[IBM]代替體重,見附件7)計算得出的肌酐清除率≥50 mL/min;
9 足夠的肝功能:天冬氨酸轉氨酶(Aspartate aminotransferase,AST)和丙氨酸轉氨酶(Alanine aminotransferase,ALT)≤3×ULN(Upper limit normal,ULN),血清總膽紅素≤1.5×ULN;具有Gilbert綜合征的患者為血清總膽紅素≤3×ULN;
10 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時間(APTT)和凝血酶原時間(PT)不超過1.5×ULN;
11 能夠理解,自願簽署書麵知情同意書並願意遵守試驗方案操作流程;
12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和非不育男性必須在整個研究期間和停藥後至少6個月內與伴侶至少采用以下一種避孕方法: 完全禁欲為首選方式;定期禁欲是不可接受的; 手術節育;可接受的絕育手術有:輸精管結紮術、雙側輸卵管結紮術、雙側卵巢切除術或子宮切除術; 宮內節育器; 雙屏障法(避孕海綿、隔膜或帶殺精凝膠或乳膏的宮頸帽和避孕套); 激素避孕藥(口服、腸胃外、陰道環或經皮)(注:如果使用激素避孕藥,則在開始服用研究藥物前,特定避孕藥必須至少已使用3個月)。
排除標準
1 患者既往的抗腫瘤治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a. 首次接受研究藥物前14天內或5個半衰期之內使用過其他細胞毒性藥物、研究藥物或其他抗腫瘤藥物(以較短者為準); b. 首次接受研究藥物前4周內進行過外科大手術或尚未從之前的手術中完全恢複(注:在中國,外科大手術的定義參照2009年5月1日施行的《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辦法》中規定的3級和4級手術); c. 首次接受研究藥物前28天內接受過係統性放療; d. 首次接受研究藥物前4周內接受過抗腫瘤單克隆抗體治療; e. 首次接受研究藥物前7天內,接受過以抗腫瘤為目的的類固醇類藥物治療; f. 既往抗腫瘤治療的毒性反應尚未恢複(≥NCI-CTCAE [5.0版] 2級),但脫發除外;
2 曾接受過異基因幹細胞移植或首次接受研究藥物前3個月內接受過自體幹細胞移植。
3 淋巴瘤累及中樞神經係統。
4 曾接受過另一種BCL-2家族蛋白抑製劑。
5 心髒功能和疾病符合下述情況之一: a. 有臨床意義的QTc間期延長病史,或篩選期QTc間期女性>470ms、男性>450ms; b. 美國紐約心髒病學會(New York Heart Association,NYHA)分級≥2級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c. 不穩定型心絞痛、心肌梗塞,或者在篩選時存在需要治療的心律失常;原發性心肌病(如擴張型心肌病、肥厚型心肌病、致心律失常性右室心肌病、限製型心肌病、未定型心肌病)。
6 有明顯的腎髒、神經、精神、肺、內分泌、代謝、免疫、心血管或肝髒疾病史,研究者認為這些疾病會對他/她參與本研究產生不利影響。
7 孕婦或哺乳期的女性(有生育潛力的女性患者必須在服藥第一天前的7天內進行血清妊娠試驗陰性)。
8 除已治愈的宮頸原位癌、皮膚基底細胞癌或局限性皮膚鱗狀細胞癌外,在研究開始前3年內有除淋巴瘤以外的其他活動性惡性腫瘤病史。
9 吞咽困難,或患有吸收障礙綜合征或其他無法通過腸道吸收藥物的疾病。
10 表現出其他臨床顯著的不受控製的狀況,包括但不限於: a.未控製的全身感染(病毒、細菌、真菌);乙肝表麵抗原陽性或乙型肝炎病毒DNA陽性;對於HBsAg陰性,乙型肝炎核心抗體(HBcAb)陽性的,如果HBV DNA檢測陰性,則可入選,但前提是患者同意在治療和隨訪期間每月檢測一次乙肝DNA;丙肝病毒(HCV)抗體陽性或HCV RNA陽性;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抗體陽性; b.患有活動性且無法控製的自身免疫性血細胞減少症,持續2周或更長時間,包括自身免疫溶血性貧血和特發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
11 影響患者參加研究依從性的全身性疾病。
研究者信息
開展機構
北京腫瘤醫院,北京腫瘤醫院,四川大學華西醫院,福建省腫瘤醫院,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協和醫院,天津市腫瘤醫院,河南科技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山西省腫瘤醫院,蚌埠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湖北省腫瘤醫院,河北大學附屬醫院,廣州醫科大學附屬腫瘤醫院,南昌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安徽省立醫院
患者權益
1.交通補助:每個探訪150-200元/次; 2.采血補助:每個探訪200元/次
其他臨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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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種:過敏性哮喘、咳嗽變異性哮喘、哮喘、小兒哮喘、心源性哮喘
試驗階段:III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