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硬化通常分為四期。第一期為代償期,肝髒功能尚能維持正常,患者可能無明顯症狀。第二期為失代償期,肝髒功能開始減退,可能出現腹水、黃疸等症狀。第三期為肝硬化並發症期,患者可能出現食管靜脈曲張出血、肝性腦病等嚴重並發症。第四期為終末期,肝髒功能嚴重衰竭,患者生命受到威脅。
肝硬化的分期主要依據肝髒功能、症狀和並發症進行判斷。代償期和失代償期是肝硬化的早期階段,患者症狀較輕,肝髒功能尚未嚴重受損。隨著病情進展,患者可能出現腹水、黃疸等明顯症狀,提示肝髒功能已明顯減退。當患者出現食管靜脈曲張出血、肝性腦病等嚴重並發症時,提示肝硬化已進入晚期,肝髒功能嚴重衰竭。
肝硬化患者應定期檢查肝功能,遵醫囑進行護肝治療。如出現腹水、黃疸等症狀,應及時就醫,避免延誤病情。生活中應戒酒、低鹽飲食,避免肝髒負擔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