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因
當頸椎遭受屈曲暴力,或處於屈曲位的頸椎受到縱向壓縮力時,受作用椎體的前方壓應力增加,而頸椎的後部結構受到張應力的作用。椎體的前屈運動過程中,相鄰椎體的瞬時旋轉中心位於椎間盤中心偏後位置,此時椎體前部為支點,張應力側為關節囊、棘間韌帶、黃韌帶等。彎曲力和壓縮力的持續作用可產生兩種情況:若壓縮暴力較大,有可能導致椎體前方塌陷,有時也可使頸椎間盤後突;若暴力不致導致椎體骨折,張應力側的關節囊、韌帶可撕裂,嚴重者後縱韌帶也同時受損。外力持續作用導致上位頸椎的兩個關節向前滑動並分離移位。後方小關節突的這種向前滑動與椎間盤的病理基礎有關。若椎間盤在受力過程中功能良好,則瞬時旋轉中心不變,後方小關所受的外力主要是牽張力,隻有當關節囊撕裂時才有可能脫位。
二、發病機製
病因當椎間盤退變,高度降低,椎間盤周圍纖維環及韌帶鬆弛,椎間節段存有潛在不穩因素,暴力過程中,椎體間發生移位或瞬時旋轉中心後移或下移,頸椎的彎曲運動在後方小關節突之間產生巨大剪切力而相互滑動,導致韌帶的撕裂和小關節囊的撕裂,後縱韌帶的損傷也是椎間盤功能受損的原因之一。外力中止後,頸部肌肉的收縮作用可使已半脫位的關節又縮回原位。但也有因關節囊的嵌頓或小骨折片的阻礙而保持半脫位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