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因
1、平時多由於交通事故、工傷、體育運動等引起。以咽喉及頸部挫傷、喉軟骨骨折脫位、喉粘膜及聲帶出血、腫脹或撕裂傷。戰時多為槍彈、彈片引起貫通傷、盲管傷、切割傷等。切傷、刺傷多為自傷引起。切傷多為橫切口,位於甲狀軟骨與舌骨間者占70%,甲狀軟骨損傷者也不少。輕者僅損傷軟組織及軟骨,重者可傷及咽與食管後壁,偶有損傷大血管發生大出血立即死亡。刺傷傷口小而深,常並發皮下氣腫及出血。兒童口含棒狀物跌倒時,亦可刺傷咽部,甚至貫通咽部達顱內,危及生命。
2、咽、喉、氣管、食管及下呼吸道可因腐蝕性化學物質,毒氣、燒傷、等引起化學傷及燒傷(見咽喉部燒傷及化學傷節)
3、咽喉創傷根據頸部皮膚有無傷口,可分為閉合性咽喉外傷和開放性咽喉外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