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病原因
子宮頸肉瘤發生於子宮頸肌肉及間質組織,惡性程度較高,為中胚葉腫瘤,可來自宮頸肌層、宮頸管內膜間質、結締組織、上皮或血管,也可為上述多種成分的混合性腫瘤,與宮體肉瘤相比僅為其1/10~1/15。發病原因不確切,可能與以下因素相關:
1.與口服避孕藥及雌激素的關係
長期口服避孕藥(>15年),肉瘤發生的危險性增大,主要為平滑肌肉瘤。長期使用非避孕類雌激素也增加肉瘤發生的危險性,主要是苗勒管混合瘤。也有文獻報道部分平滑肌肉瘤組織中存在雌、孕激素受體,為雌激素依賴性腫瘤,血中雌激素水平也較正常對照組為高。
2.與體重指數的關係
流行病學研究發現,高體重指數的婦女,肉瘤的發生率增加,包括各種類型的子宮肉瘤,在這部分患者中雌激素水平增高。有多種機製,包括雄烯二酮在外周脂肪組織中的轉化,非蛋白結合的雌激素的增加,雌二醇的降解代謝下降。
3.種族黑種人群中發生肉瘤者高於對照組
4.社會經濟地位
平滑肌肉瘤少見於社會經濟地位較高的婦女,苗勒管混合瘤見於社會經濟地位較低的婦女。
5.腫瘤相關基因
文獻報道32%~56%子宮頸肉瘤存在p53基因的突變,24%~32%檢測出k-ras基因的突變。
6.放療
有報道宮頸局部接受放療後數10年,宮頸局部易發生肉瘤。
二、發病機製
宮頸肉瘤遠處轉移途徑以血行播散為主。宮頸肉瘤組織病理學類型包括:平滑肌肉瘤、胚胎性橫紋肌肉瘤、宮頸間質肉瘤、血管內皮或外皮細胞瘤、淋巴瘤、未分類肉瘤。其中平滑肌肉瘤占大多數,其次是屬於間質肉瘤的脂肪肉瘤及惡性中胚葉混合瘤。
1.平滑肌肉瘤
(1)起源:
可來自肌層的平滑肌纖維,也可來自原有的平滑肌瘤。
(2)肉眼形態:
①像平滑肌樣生長,肌壁間占2/3,黏膜下1/5,漿膜下1/10。
②有清楚的假包膜,但也可彌漫生長,與肌層沒有界限。
③切麵鬆而軟,呈魚肉狀,大部分伴出血壞死。
④肉瘤發展可浸潤至周圍肌層,甚至穿破漿膜而擴散至盆腔。
(3)組織形態:
①核分裂象>5/10HP。
②細胞異型性。
③腫瘤可以浸潤至肌層、血管、內膜及頸管。
當肌瘤內部分肌細胞惡變者稱肌瘤肉瘤變,整個肌瘤都惡變的則稱為平滑肌肉瘤。
2.子宮內膜間質肉瘤
(1)起源:
子宮頸內膜的間質細胞,大多數發生在絕經後,但在生育年齡和兒童都可發生,占生殖道惡性腫瘤的0.2%,分為高度和低度惡性的間質肉瘤。
(2)內膜形態特點:
低度惡性的肉瘤內膜可形成單個或多個息肉狀腫塊,有時充填整個頸管,基底寬,浸潤肌層。高度惡性的間質肉瘤常形成柔軟的息肉狀或分葉狀的腫塊向頸管突出,腫瘤2~3cm大小,浸潤肌層、血管及漿膜麵。
(3)組織形態特點:
低度惡性的間質肉瘤其增生的內膜間質細胞侵入肌層肌束間,核分裂象<3/10HF。高度惡性的間質肉瘤其組織形態常呈均質型、多形型,核分裂象>10/10HF,甚至可達20~30/HF。
3.惡性苗勒管混合瘤
包括癌肉瘤和惡性中胚葉混合瘤。
(1)肉眼形態:
腫瘤生長於子宮內膜,常見於宮頸後唇,呈息肉狀突向頸管內。可以是多發性的,呈分葉狀,可向宮頸口突出。
(2)組織形態:
有癌和肉瘤二種成分,癌的成分往往是內膜樣腺癌(90%),也可以是透亮細胞型,黏液杯狀細胞型,少數情況下可以是鱗癌。
臨床分期:宮頸癌的臨床分期已有70多年的曆史,曆經數次修改、逐步完善,開始時將腫瘤浸潤到盆壁即“冰凍骨盆”列為Ⅳ期,在1937年修改分期時定為Ⅲ期;1950年修改分期時決定將宮體受侵不作為分期的標準(原分期宮體受侵定為Ⅱ期);1961年的分期標準明確0期癌為原位癌、上皮內癌,並指出0期癌病例不包括在任何治療統計中。1970、1985年又有了隱匿癌(OCC)的概念,以及在Ⅲ期中增加了腎盂積水或腎無功能。以後又將0期和Ⅳ期的標準做了說明等。2003年在聖地亞哥(智利)召開的FIGO會議上,又對Ⅰ期的分期標準進行了修訂。
0期:原位癌、上皮內癌(此期病例不列入任何治療統計中)。
Ⅰ期:病變局限子宮頸(宮體是否受累不予考慮)。
Ⅰa期:僅在顯微鏡下鑒別的浸潤癌。肉眼所能見到的病變,即使淺表浸潤,也屬Ⅰb期;間質浸潤的深度<5mm,寬度<7mm(浸潤深度從腫瘤部位上皮或腺體基底膜向下<5mm),靜脈或淋巴管區的浸潤不改變分期。此次修訂後的宮頸癌臨床分期標準即為目前國際統一使用的分期標準,內容如下:
Ⅰa1期:間質浸潤深度<3mm,寬度<7mm。
Ⅰa2期:間質浸潤深度為3~5mm,寬度<7mm。
Ⅰb期:臨床檢查病變局限子宮頸或臨床前病變大於Ⅰa期。
Ⅰb1期:臨床可見病變直徑<4cm。
Ⅰb2期:臨床可見病變直徑>4cm。
Ⅱ期:病變超出宮頸,但未至盆壁,陰道浸潤未到陰道下1/3。
Ⅱa期:無明顯宮旁浸潤。
Ⅱb期:有明顯宮旁浸潤。
Ⅲ期:病變浸潤達盆壁,直腸檢查時腫瘤與盆壁間無間隙;癌累及陰道下1/3;無其他原因的腎盂積水或腎無功能。
Ⅲa期:病變未達盆壁,但累及陰道下1/3。
Ⅲb期:病變已達盆壁或有腎盂積水或腎無功能。
Ⅳ期:病變已超出真骨盆或臨床已浸潤膀胱或直腸黏膜。
Ⅳa期:病變擴散至鄰近器官。
Ⅳb期:病變轉移至遠處器官。
(3)分期注意事項:
①0期包括上皮全層均有不典型細胞,但無間質浸潤者。
②Ⅰa(Ⅰa1及Ⅰa2)期診斷必須根據顯微鏡下的觀察確定。
③Ⅲ期的診斷應為宮旁浸潤達盆壁、腫瘤與盆壁間無間隙,而且增厚為結節狀時,方能確定。
④即使根據其他檢查定為Ⅰ或Ⅱ期,但有癌性輸尿管狹窄而產生腎盂積水或腎無功能時,亦應列為Ⅲ期。
⑤膀胱泡樣水腫不能列為Ⅳ期。膀胱鏡檢查見到隆起及溝裂,並在同時通過陰道或直腸能確診證實該隆起或溝裂與腫瘤固定時,應視為膀胱黏膜下受侵,膀胱衝洗液有惡性細胞時,應在膀胱壁取活體組織病理檢查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