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中毒鑒別診斷
對病史的詢問和臨床檢驗與一般疾病基本相同﹐但對藥物中毒的鑒別診斷比較複雜。首先應區分病人出現毒性症狀是由於病情發展所致﹐還是因用藥引起﹐如頭痛﹑頭暈﹑惡心﹑嘔吐等。遇有皮疹突然發生﹐應考慮與藥物或毒物有關。醫生要特別詢問服藥史﹐用藥品種﹑劑量和時間﹐還要熟悉每一種藥物的不良反應﹐瞭解患者家族藥物毒性反應史。中毒症狀潛伏期對診斷的參考意義很大﹐多數為1~2天﹐最多不超過10~12天。
有特征性的中毒症狀和體征與常見內科急症相似;而不同毒物中毒的臨床表現又可能相近或重疊;對同種毒物中毒在不同的機體中毒的表現也會有差別。因此易發生誤診或漏診。急性中毒診斷要點是結合病史與現場調查,臨床與體格檢查、毒物檢驗等資料去偽存真,綜合分析。
根據病史綜合分析
采集詳盡的中毒病史是診斷的首要環節。生產性中毒應詢問職業史、工種、生產過程、接觸的毒物種類、數量、中毒途徑及其他人發病情況。非生產性中毒要了解個人生活、精神狀態,本人和家人經常服用藥物和使用的殺蟲劑,還須調查中毒環境。病人現場的所有藥物或化學物,以及盛放的口袋和容器。盡量采集患者平時生活、學習、工作及最近的情緒變化等信息,以判斷有無服用或使用某種藥物的可能。對中毒史確切者,應詳細確定藥物的種類、中毒的途徑及時間,大致估算所服藥物劑量等。根據臨床表現具體判斷中毒藥物種類
對於突然出現的紫紺、嘔吐、昏迷、驚厥、呼吸困難、休克而原因不明者,首先要考慮急性中毒的可能;對不明原因的昏迷除要考慮有中毒的可能性外,診斷思路要寬些,須除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昏迷、高滲性昏迷、低血糖昏迷、中暑、急性腦血管病、顱腦損傷、肺性腦病等;要特別注意毒物中毒的主要特征表現,即所謂“中毒綜合征”,這些綜合征不僅具有診斷意義還有助於對中毒嚴重性進行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