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鑒別:
Ⅰ型超敏反應:又稱過敏性變態反應或速發型變態反應。由於抗原與抗體(通常是IgE類)在介質釋放細胞上相互作用,使細胞上IgE的Fo受纖搭橋,引起細胞活化,細胞內顆粒的膜與胞膜融合形成管道,使一些活性介質如組胺、5-羥色胺、慢反應物質-A(SPS-A)等釋放。這些介質能引起平滑肌收縮、毛細血管擴張、通透性增加和腺體分泌增多。根據這些活性物質作用的靶細胞不同,可發生呼吸道過敏反應、消化道過敏反應、皮膚過敏反應或過敏性休克。常見的Ⅰ型超敏反應有青黴素過敏反應,藥物引起的藥疹,食物引起的過敏性胃腸炎,花粉或塵埃引起的過敏性鼻炎、支氣管哮喘等。
Ⅱ型超敏反應 :又稱細胞溶解型變態反應或細胞毒型變態反應。細胞上的抗原與抗體結合時,由於補體、吞噬細胞或 K細胞的作用、細胞被破壞。例如血型不符的輸血反應,新生兒溶血反應和藥物引起的溶血性貧血都屬於Ⅱ型超敏反應。
Ⅲ型超敏反應:又稱免疫複合物型變態反應。它是由中等大小可溶性的抗原抗體複合物沉積到毛細血管壁或組織中,激活補體或進一步招引白細胞而造成的。屬於Ⅲ型的疾病有鏈球菌感染後的部分腎小球腎炎,外源性哮喘等。阿爾圖斯反應是一種局部的Ⅲ型超敏反應。在反複注射抗原(如狂犬病疫苗、胰島素)後,局部可出現水腫、出血、壞死等炎症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