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預防又稱病因預防:是以預防癌症的發生為目標,而不是通過治療來消除癌症。預防的方法可通過行政命令和法律條文嚴格規定,以保護個人和社會免遭致癌因素的危害;也可利用電台、電視、報刊等廣泛宣傳癌症危害,普及癌症防治知識,使公眾正確認識癌症,樹立癌症可防可治的正確觀念,建立安全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級預防:是在癌症最早期,甚至在癌前期階段運用特殊的檢查方法(如宮頸脫落細胞學、乳房查體、X線檢查)將其發現,並給予及時治療,以控製其發展。這樣,不僅能減少治療費用,避免發展成晚期癌症,而且能顯著提高治愈率,降低死亡率,早期發現的最主要方法是防癌普查。此外,還推薦定期體格檢查和自我檢查。
三級預防:又稱臨床預防或康複預防。是以防止病情惡化、防止殘疾為目標。其方法是通過多學科綜合診斷和治療,正確選擇合理的診療方案,為能夠治愈的患者提供根治性治療,以達到治愈的目的:為已無法治愈的患者提供姑息治療和臨終治療,以消除痛苦,恢複體力,延長生存時間,改善生活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