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障礙疾病症狀診斷
一、症狀
基底核疾病的臨床表現主要為:
1.不自主動作。
2.動作缺失或緩慢而無癱瘓。
3.姿勢及肌張力異常。
間接通路的功能亢進引起動作缺失與僵直,間接通路的功能不足引起舞蹈症及投擲症;直接通路的功能亢進引起肌張力障礙、手足徐動症或抽動動作,直接通路的功能不足則引起動作緩慢。
二、診斷
1.病史
(1)發病年齡:常可提示病因,如嬰兒或幼兒期起病可能為腦缺氧、產傷、膽紅素腦病或遺傳因素,少年期出現震顫可能是肝豆狀核變性;也有助於判定預後,如兒童期起病的原發性扭轉痙攣遠較成年起病嚴重致殘率高;相反的,老年發病的遲發性運動障礙較年輕發病頑固。
(2)起病方式:常可提示病因,如急性起病的兒童或青少年肌張力障礙可能提示藥物不良反應,緩慢起病多為原發性扭轉痙攣、肝豆狀核變性等;急性起病的嚴重舞蹈症或偏側投擲症提示可能為血管性病因,緩慢隱襲起病可能為神經變性疾病。
(3)病程:對診斷也有幫助,如小舞蹈病通常在起病6個月內緩解,與兒童期起病的其他舞蹈病不同。
(4)藥物如酚噻嗪類及丁酰苯類可引起運動障礙。
(5)某些疾病如風濕熱、甲狀腺疾病、係統性紅斑狼瘡、真性紅細胞增多症等可伴舞蹈樣動作。
(6)家族史:有診斷意義,如亨廷頓病、良性遺傳性舞蹈病、特發性震顫、扭轉痙攣、抽動-穢語綜合征等有遺傳背景。
2.體檢
可了解運動障礙症狀特點,明確有無神經係統其他症狀體征,如靜止性震顫、鉛管樣或齒輪樣肌強直提示帕金森病,角膜K-F環提示肝豆狀核變性,亨廷頓病和肝豆狀核變性等除運動障礙,常伴精神和智能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