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症狀
即暴發型、完全型(典型症狀群)和不完全型(部分症狀群,亞臨床型)。不完全型按病變部位又可分純肺型、純腦型、兼有肺型和腦型兩種症狀者,其中以純腦型最少見。
一般病例可有4h~15天的潛伏期(平均約為46h)。臨床出現症狀時間可自傷後數小時開始至1周左右,80% 的病例於傷後48h以內發病。
1.暴發型
傷後短期清醒,又很快發生昏迷,譫妄,有時出現痙攣,手足搐動等腦症狀,可於1~3天內死亡,由於出血點及肺部X線病變等典型症狀不完全,臨床診斷困難,很多病例屍檢時才能確診。
2.完全型(典型症狀群)
傷後經過12~24h清醒期後,開始發熱,體溫突然升高,出現脈快、呼吸係統症狀(呼吸快、囉音、咳脂痰)和腦症狀(意識障礙、嗜睡、朦朧或昏迷),以及周身乏力,症狀迅速加重,可出現抽搐或癱瘓。呼吸中樞受累時,可有呼吸不規則、潮式呼吸,嚴重者可呼吸驟停,皮膚有出血斑。
3.不完全型(部分症狀群)
缺乏典型症狀或無症狀,不注意時易被忽略。這類病人如處理不當,可突然變成暴發型或成為典型症狀群,尤其在搬動病人或傷肢活動時可以誘發。
多數脂肪栓塞屬於不完全型(部分症狀群),僅有部分症狀,病情輕微,又可分為以下四型:
(1)無呼吸症狀者:
腦症狀較輕微,病人僅有發熱、心動過速及皮膚出血點,可有動脈氧分壓下降。
(2)無腦及神經係統症狀者:
主要為呼吸困難、低氧血症、發熱、心動過速及皮膚出血點等。
(3)無明顯腦及呼吸症狀者:
主要表現為皮膚出血點、發熱、心動過速,其中出血點可能是引起注意的要點。
(4)無皮膚出血點者:
最不易確診。
Gurd歸納脂肪栓塞臨床診斷,分為主要標準、次要標準和參考標準。①主要標準:皮下出血;呼吸係統症狀及肺部X線病變;無顱腦外傷的神經症狀。②次要標準:動脈血氧分壓低於8.0kPa(60mmHg);血紅蛋白下降(10g以下)。③參考標準:心動過速、脈快;高熱;血小板突然下降;尿中脂肪滴及少尿;血中遊離脂肪滴。
二、標準
凡臨床症狀有主要標準2項以上,或主要標準隻有1項,而次要標準或參考標準在4項以上者,可以確診。如無主要標準,有次要標準1項及參考標準4項以上者,可擬診為隱性脂肪栓塞。
1.主要標準
(1)皮下出血:
可在傷後2~3天左右,雙肩前部、鎖骨上部、前胸部、腹部等皮膚疏鬆部位出現,也可見於結膜或眼底,傷後1~2天可成批出現,迅速消失,可反複發生。因此,對骨折病人入院數天內應注意檢查。
(2)呼吸係統症狀:
主要症狀為呼吸困難、咳嗽、咳痰(經常有血性),但濕性囉音不是特有症狀。典型肺部X線可見全肺出現“暴風雪”狀陰影,並常有右心負荷量增加的影像。但這種陰影不一定都能發現,而且如無繼發感染,可以很快消失。因此,對可疑病例,可用輕便X線機反複檢查。
(3)腦症狀:
主要表現為頭痛、不安、失眠、興奮、譫妄、錯亂、昏睡、昏迷、痙攣、尿失禁等症狀。雖很少出現局灶性症狀,但偶然可有斜視、瞳孔不等 大及尿崩症等,因此,當有些骨折病例出現難以解釋的腦症狀時,應懷疑脂肪栓塞。
2.次要標準
(1)動脈血氧分壓:
對早期診斷和指導治療很有價值。如果在8.0kPa(60mmHg)以下則表示有低血氧,有診斷意義,嚴重時可隻有6.67kPa(50mmHg)或更低。出現低血氧的時間不一致,有時可在傷後數小時內發生,有時出現較晚;有的早期正常或僅有亞臨床型低氧血症。因此,嚴重外傷應每天監測,並反複測定,一般認為低氧血症出現遲者,症狀亦輕。
低氧血症的原因,早期主要是換氣和血流比值不正常,以及肺泡中氧擴散障礙;晚期則為真正分流(true shunt)引起。低血氧時,早期可由於過度呼吸,使二氧化碳濃度下降,出現呼吸性堿中毒;晚期則二氧化碳濃度顯著上升,出現代謝性酸中毒。
(2)血紅蛋白下降(100g/L以下):
Kontschorer(1936)首先提出脂栓時末梢血紅蛋白下降(12h內可下降40~50g/L),他認為是某種毒素引起的溶血現象。但有人認為是肺出血的結果,也有人認為是紅細胞聚合增加所致。Pipkin認為這種現象發生在肺部X線顯示病變出現之前,是有力的診斷線索,因此在入院後數天內應每天檢查1次。
3.參考標準
(1)心動過速:
Gurd認為脈搏在120次/min以上。
(2)高熱:
超過一般骨折病狀,體溫38℃ 以上有診斷意義。
(3)尿少及尿中出現脂肪滴:
一般浮於尿液上層,故須令病人將尿液完全排空時才能發現,或用導尿法檢查。
(4)血小板減少:
血小板可急劇下降。有人認為係低血容量所致,或為DIC的影響,也有人認為與脂肪小滴凝集有關。
(5)血沉快:
紅細胞沉降率升高,可分兩種,一種為傷後立刻上升;另一種為骨折後第3天急劇上升。因此,傷後5天內可上下午各測1次。Gurd認為70mm/h以上有診斷意義。
(6)血清脂肪酶上升:
Peltiers統計創傷患者32.7%有血清脂肪酶上升,自傷後3~4天開始,7~8天達到高峰。因此3~7天內這種檢查極有意義。駒田認為,創傷患者18.4%血清脂肪酶上升(有些藥物對脂肪酶活性有影響,如乙醇可以減低其活性,肝素可以增加其活性,檢查時應注意)。發生肺脂肪栓時,病區肺實質可以分泌脂酶以分解中性脂肪栓子,這種脂酶可以出現於體循環中,引起血清脂酶增高,故有診斷意義。
(7)血中遊離脂肪:
創傷患者血中遊離脂肪滴發生率增高,用熒光顯微鏡觀察,急性創傷20例中,6例有脂肪滴。有人認為血中脂肪小滴直徑在10~20µm就有診斷意義。Gurd曾報道用微孔濾器濾過血清,用蘇丹Ⅳ染色的方法來測定三酸甘油酯的含量和脂肪球,可以診斷脂肪栓塞。但有人認為其診斷價值不可靠。
4.診斷分級
由於脂肪栓塞綜合征的臨床症狀和體征很不典型,因此診斷有一定困難,應結合病史及各項有關指標,全麵分析。Gurd按上述指標將診斷分為三級:
(1)可疑診斷:
嚴重骨折創傷病員,經過初期處理後,短時間內突然出現腦部症狀以及高熱、脈速、呼吸困難、咳痰、囉音,甚至肺水腫等,並有輕或中度低氧血症,同時可以除外休克、感染、DIC和原有心肺疾患者,應高度懷疑脂肪栓塞,並應立即進一步檢查。
(2)早期診斷:
嚴重骨折創傷有明顯低血氧,又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釋者。雖無上述的主要診斷指標,但仍有明顯的次要指標,如貧血(血紅蛋白低於100g/L),血小板減少等,可以初步診斷。但應密切觀察,並應開始治療(包括呼吸支持療法)。
(3)臨床診斷:
標準如前述。
目前對脂栓綜合征的確診指標尚在探索中。有人認為一旦出現腦症狀,即應進行血、尿遊離脂肪滴的連續觀察,如低倍視野內有多個直徑>10~50µm的脂滴為陽性。Sevitt等曾用腎穿刺活檢,認為隻要發現脂肪球就可以確診,但操作有危險,未廣泛采用。Kelly試用超聲波探測脂栓,方法簡便,但目前尚在探索階段。Pollak提出傷後4天內連續觀察血氧分析、血常規及血、尿脂肪滴,有助於早期診斷。Lihiri報道靜脈穿刺抽血10ml,待凝固後,除去血清,將血凝塊快速冷凍切片染色,如發現脂肪球則為陽性。曾有7例典型脂栓綜合征均為陽性。16例骨折病例,10例陽性,其中7例早期采用激素治療,均未發生脂栓,3例未經治療,2例發生典型脂栓綜合征;6例陰性未發生症狀。說明這種方法對預測脂栓的發生率和早期治療均有指導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