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經梅毒一般治療
一、治療
各種類型神經梅毒的治療均采用青黴素,青黴素最低治療血清濃度為0.03μg/ml,最高療效血清濃度為0.1μg/ml。一般認為其治療效果和病期長短有關,而和青黴素的劑量關係較小。
1.青黴素的劑量和用法
綜合目前國內外治療神經梅毒應用青黴素的方案共有兩種。
(1)水溶性普魯卡因青黴素
(普魯卡因青黴素G)90萬U,每天肌內注射1次,共15~20天。
(2) 苄星青黴素
(苄星青黴素G)240萬U,每周肌內注射1次,共3周。曾有作者考慮上述劑量未能使腦脊液中白細胞增高恢複正常或認為組織中梅毒螺旋體毒力強而主張采用較大劑量如應用水劑普魯卡因青黴素,每12小時肌內注射60萬U,共15~20天,總量超過2000萬U為宜。
1998年美國疾病控製及預防中心推薦治療神經梅毒的青黴素用法是:①水溶性晶體青黴素G,200萬~400萬U,靜脈滴注,每4小時1次,共10~14天;②普魯卡因青黴素,240萬U,肌內注射,1次/d,同時口服丙磺舒(probenecid) 500mg,4次/d,共10~14天。
另有學者認為上述治療後可繼續肌內注射苄星青黴素(苄星青黴素G) 240萬U,每周1次,共3周,療效可能更好。
所有經過治療的患者均應定期追蹤觀察。一般在治療後頭一年內,每3個月複查一次,包括血清梅毒檢測試驗,如果恢複較好,以後改為每隔半年至一年複查一次。腦脊液檢查一般每隔半年至1年檢查1次,直至腦脊液和血清均已恢複正常,一般對患者至少隨訪3年之久。
2.再治療問題
在治療後的追蹤觀察中,若發現上次治療失敗,當考慮再治療。治療失敗主要表現在神經梅毒的感染仍處在活動狀態,如發現臨床症狀繼續發展,治療後腦脊液細胞數仍然保持增高;治療後已6個月,其腦脊液中細胞數仍未恢複至正常;血清或腦脊液VDRL的滴度不見下降或升高者均應進行再次治療。
3.吉-海氏反應(Jarish-Herxheimer reaction)
是指采用青黴素治療的頭24h之內,由於大量被殺死的梅毒螺旋體所釋放出來的外毒素所引致的全身反應和梅毒損害的局部反應。此種反應在數小時之內可達症狀的高峰。全身症狀表現為高熱、皮膚發紅,約24h後可緩解。局部反應在神經梅毒的患者,可出現原來的視力障礙突然加重以及使麻痹性癡呆患者的精神症狀如精神錯亂和譫妄加重,並偶出現癲癇發作。吉-海氏反應可見於任何方式的驅梅治療之初,特別易見於血清陽性的早期梅毒,神經梅毒似反而少見。為防止出現此種反應,可在應用青黴素前,采用類固醇激素加以防止,但效果尚無定論。
4.四環素和紅黴素
對青黴素過敏的患者可采用紅黴素或四環素治療。此兩藥對初期梅毒療效尚佳,但對晚期神經梅毒療效不定。四環素劑量為口服500mg,每6小時1次,共服30天。紅黴素的劑量和四環素相同。妊娠期婦女及兒童不宜采用四環素,因可影響牙齒和骨骼。
5.症狀治療
有抽搐發作者給予抗癲癇藥物如卡馬西平(酰胺咪嗪)及安定類藥物。膀胱障礙者宜無菌導尿處理尿瀦留及定期衝洗膀胱。脊髓癆患者出現閃電樣疼痛者可服用止痛劑包括曲馬朵(曲馬多)緩釋片,但應防止成癮。內髒危象可用阿托品控製等。
神經梅毒經過合理驅梅治療後,以無症狀性神經梅毒療效最佳,其次為腦膜神經梅毒及血管神經梅毒,脊髓癆及麻痹性癡呆近半數較好,先天性神經梅毒療效也差。
二、預後
血清梅毒試驗陽性者,應在感染後1~2年內定期隨訪其腦脊液的變化,即使患者經過初期感染治療,也應追查,以便獲得早期防治,以免轉成症狀性神經梅毒。
梅毒性動脈炎可致梭狀動脈瘤及腦血栓形成。脊髓癆潛伏期長久,平均發生在初染梅毒後8~12年,病變選擇性的侵犯脊髓後根及後索並引起變性;導致共濟失調,營養障礙,大小便失禁及陽痿等。
麻痹性癡呆結局為癡呆狀態、痙攣性癱瘓或去皮質狀態;晚期則表現為精神衰頹,全身無力,終於死亡;也有患者曆時2~3年死於全身肌肉麻痹。
先天性神經梅毒多死產;妊娠早期感染者可導致腦積水及腦發育畸形而難以生存;出生後早期可有腦膜血管感染;青少年慢性發展者可呈麻痹性癡呆及脊髓癆型病變。
神經梅毒辨證論治
三、神經梅毒治療治療
中醫治療效果不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