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ghes-Stovin綜合征的治療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 抗凝治療:包括肝素和華法令鈉等抗凝藥物的使用。肝素可以快速給氧,注射嗎啡止痛、注射阿托品,降低迷走神經張力,防止肺血管及冠狀動脈反射性痙攣、抗心衰、抗休克及水電解質平衡治療。華法令鈉開始10~15mg/d,3~5d,待凝血酶原時間適度延長(活動度約15%~25%)時,調整用量並維持12周,維持量2~15mg/d。
2. 溶血栓療法:鏈激酶25萬~50萬U溶於5%~10%葡萄糖液或生理鹽水100ml中,30min靜脈滴完,以後每小時10萬U,維持 24h,與肝素並用療效更好。也可用尿激酶20萬U靜滴,以後每小時20萬U,維持8~12h。有出血性疾病、嚴重高血壓、糖尿病視網膜病變、消化道潰瘍、近期做過大手術以及過敏性素質者,禁用溶血栓療法。
3. 手術治療:對於抗凝治療無效、大的肺動脈栓塞或者反複肺動脈栓塞,使肺循環阻斷大於50%並導致肺動脈高壓者,考慮給予手術治療。栓塞部位確定者,可行肺栓子切除術、也可行下腔靜脈阻斷術,以減少來自盆腔和下肢的敗血症栓子循環入血。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具體治療方案請遵從專業醫生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