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發性甲狀腺腫一般治療
散發性甲狀腺腫西醫治療
一、治療
對於多數散發性甲狀腺腫病人,不論是彌漫性還是結節性,可以不需任何特殊治療。
1.治療指征 下列情況需要治療:
①有局部症狀,從頸部不適到嚴重壓迫症狀;
②影響美觀;
③甲狀腺腫進展較快;
④胸骨後甲狀腺腫;
⑤結節性甲狀腺腫不能排除惡變者;
⑥伴甲狀腺功能異常者(包括臨床及亞臨床甲亢或甲減)。
2.治療原則
散發性甲狀腺腫病人臨床表現輕重不一,差異較大,因此,治療方案應個體化,具體的治療方法有TSH抑製治療、放射性碘治療及手術治療等。采用何種治療方法,原則上應根據患者的病情決定。
3.不治療、臨床隨訪
許多散發性甲狀腺腫病人甲狀腺腫生長緩慢,局部無症狀,甲狀腺功能正常,可不予特殊治療,臨床密切隨訪,定期體檢、B超檢查,觀察甲狀腺腫生長情況,結節生長情況,必要時應做細針穿刺細胞學檢查。另外,要定期檢測血清TSH水平,以及早發現亞臨床甲亢或甲減。如有明顯的致甲狀腺腫因素存在,應予去除。
4.TSH抑製治療
(1)一般評價:
部分散發性甲狀腺腫的發病機製與TSH的刺激有關,用外源性甲狀腺激素可以抑製內源性TSH的分泌,從而防治甲狀腺腫的生長,TSH抑製治療已被廣泛應用於散發性甲狀腺腫的治療。
TSH抑製治療前,應檢測血清TSH水平,若血清TSH水平正常,則可進行TSH抑製治療,若血清TSH<0.1mU/L,則提示有亞臨床甲亢,不應行TSH抑製治療。TSH抑製治療時應檢測血清TSH水平或甲狀腺攝131I率(RAIU),一般認為血清TSH<0.1mU/L或RAIU<5%為完全抑製,高於這水平為部分抑製。散發性甲狀腺腫行TSH抑製治療時,血清TSH水平應抑製到什麼程度,目前尚無定論,一般認為,血清TSH水平抑製到正常範圍的下限水平即可。
(2)操作方法:
年輕人開始口服L-T4 100μg/d(T4 80mg/d),以後逐漸增至L-T4 150~200μg/d;老年人開始口服L-T4 50μg/d(T4 40mg/d),以後逐漸增加。根據血清TSH水平調整L-T4劑量,每2個月增加L-T4 25μg/d,如果血清TSH達到抑製水平6~12個月,甲狀腺體積無明顯縮小,應停用L-T4。如甲狀腺體積縮小,可嚐試適當減少L-T4的劑量而維持療效,這種做法對於有心髒病或骨質疏鬆的老年人很重要。TSH抑製治療持續時間目前尚無定論,考慮到長期TSH抑製治療易引起房顫和骨質疏鬆,因此,L-T4服藥時間一般不超過2年,或者在甲狀腺體積縮小後逐漸減少L-T4的劑量。
TSH抑製治療對於早期彌漫性、增生活躍的散發性甲狀腺腫療效較好,對於基礎血清TSH水平較高的病人療效較好。一般治療3~6個月後就能看到甲狀腺體積明顯縮小。L-T4停用後易複發。
(3)TSH抑製治療的禁忌證:
①亞臨床甲亢;
②不穩定心絞痛;
③不規則房性心動過速。
(4)TSH抑製治療的並發症:
①甲亢:外源性甲狀腺激素,加上結節性甲狀腺腫自主功能結節分泌的T3、T4,可引起臨床或亞臨床甲亢,甲亢可進一步引起心髒病變和骨病變。甲亢的發生與L-T4的劑量有關,減少L-T4劑量可使甲亢緩解或消失。
②心髒病變:長期血清TSH水平抑製在0.1mU/L以下易引起心髒病變,如房顫、左心室肥大、心髒舒張功能下降。
③骨質疏鬆:絕經後婦女長期血清TSH水平抑製在0.1mU/L以下可引起骨質吸收,骨質疏鬆,易發生骨折。
5.放射性碘(131I)治療
(1)一般評價:
放射性碘(131I)在毒性甲狀腺腫的治療中已廣泛應用,在散發性非毒性甲狀腺腫的治療中尚未廣泛應用。近年來情況有所改變,131I治療散發性甲狀腺腫已被越來越多的重視。近10年來,有多篇文獻報告采用一次性大劑量131I治療散發性甲狀腺腫取得了較好的療效,可使80%~100%病人甲狀腺體積縮小40%~60%。Wesche(2001)報道,對放射性碘和L-T4治療散發性非毒性甲狀腺腫行前瞻性隨機對照研究,發現單次劑量131I治療2年後甲狀腺體積縮小44%,而L-T4治療2年後甲狀腺體積縮小1%;131I治療組97%的病人對治療有反應(指甲狀腺體積縮小≥13%),而L-T4治療組僅43%的病人對治療有反應;在對治療有反應的患者中,131I治療組甲狀腺體積縮小46%,L-T4治療組甲狀腺體積縮小22%。Wesche的研究顯示131I治療散發性非毒性甲狀腺腫的療效明顯優於L-T4。131I對散發性甲狀腺腫甲狀腺體積縮小的療效與131I的劑量有相關性,與治療前甲狀腺的體積呈負相關。
對於門診散發性甲狀腺腫患者分次給予131I治療也能取得較好的療效。Howarth(1997)報道,對門診較大結節性甲狀腺腫患者分次給予131I,每個月給予555 MBq,共4個月,總量為2.22GBq(60mCi),結果71%患者主觀感覺局部壓迫症狀改善,92%患者臨床評估甲狀腺體積縮小。分次給予131I的優點在於可以減輕單次大劑量給予131I可能造成的甲狀腺水腫,對於伴有甲亢或者巨大胸骨後甲狀腺腫患者較為有利。
(2)1311治療的適應證:
①對於有手術指征但拒絕手術或有手術禁忌證者;
②術後複發,再次手術並發症發生率較高,可采用131I治療;
③伴臨床或亞臨床甲亢者;
④絕經後或有心髒病者,由於TSH抑製治療可能會發生骨質疏鬆或心髒並發症;
⑤年輕病人,傳統上多采用TSH抑製治療,如采用131I治療可能達到更好的治療效果,但131I治療後甲減的發生率較高。
(3)131I治療的劑量:
100μCi(3.7MBq)/g甲狀腺組織(根據24h RAIU進行矯正)。
(4)131I治療的禁忌證:
①妊娠期婦女;
②哺乳期婦女;
③嚴重氣管受壓者。
(5)131I治療的並發症:
①甲減:131I治療後最常見的並發症,Wesche報道,散發性甲狀腺腫病人經131I治療2年後,甲減的發生率為45%;治療前基礎血清TSH水平正常的病人,131I治療後易發生甲減;治療前TPOAb陽性的病人131I治療後易發生甲減。
②放射性甲狀腺炎:大劑量131I治療散發性甲狀腺腫可出現放射性甲狀腺炎,發生率約為3%~14%,在131I治療1個月內出現。表現為局部疼痛及甲亢症狀,血清TSHR抗體(TRAb)檢測為陰性,3個月後恢複正常。
③Graves病:大劑量131I治療散發性甲狀腺腫可出現類似Graves病的甲亢,發生率約為5%,在131I治療3個月後出現。血清TRAb升高,18個月後血清TRAb下降,治療前血清TPOAb抗體升高的病人,131I治療後易發生Graves病。
6.手術治療
手術治療可以迅速解除局部壓迫症狀,並能取得可靠的病理資料,因此,手術治療散發性甲狀腺腫具有不可替代的優勢。
(1)手術適應證:
①巨大甲狀腺腫壓迫氣管、食管或喉返神經者;
②胸骨後甲狀腺腫;
③巨大甲狀腺腫影響生活、工作和美觀者;
④結節性甲狀腺腫不能排除惡變者,包括單發結節、質硬結節、近期增長迅速的結節、TSH抑製治療過程中仍生長的結節、頸部X線檢查示砂粒樣鈣化;
⑤繼發性甲亢;
⑥彌漫性或結節性甲狀腺腫,經內科治療6~12個月,甲狀腺腫大無明顯縮小,甚至進一步增大者。
(2)手術禁忌證:
①輕度地方性甲狀腺腫患者;
②兒童期、青春期、妊娠期患者;
③合並重要髒器嚴重器質性疾患者。
(3)手術方式及評價:
手術方法需根據不同病情、甲狀腺腫的大小、結節的情況等決定。常用的手術方式有甲狀腺部分切除術、甲狀腺葉次全切除術和甲狀腺葉全切除術等。
①彌漫性甲狀腺腫:一般采用甲狀腺次全切除術(一葉或兩葉)。
②單個結節為主的甲狀腺腫:結節直徑<3cm,可行腺葉部分切除術,切除範圍應包括結節周圍1cm後的正常甲狀腺組織;結節直徑≥3cm,應行腺葉次全切除術或腺葉全切除術。術中疑有惡變者,需行快速病理檢查,如為惡性,則行全甲狀腺或一葉全切除、對側次全切除術。
③多結節性散發性甲狀腺腫:行雙側甲狀腺葉次全切除術或全甲狀腺葉切除術、近全甲狀腺切除術。目前,外科醫師對多結節性甲狀腺腫應采取何種手術方式爭議較大。一種意見是應行甲狀腺葉次全切除術,理由是甲狀腺葉次全切除術時,術後並發症的發生率較甲狀腺葉全切除術低。另一種意見是應行甲狀腺葉全切除術,理由如下:
A.如果由有經驗的甲狀腺外科醫師施行甲狀腺葉全切除術,術後喉返神經損傷、甲狀旁腺損傷的發生率很低,與甲狀腺次全切除術相仿。
B.40%的結節分布在甲狀腺葉背麵部分,行甲狀腺葉次全切除術無法完全切除病變,因此,術後複發率較高。
C.術後複發的病人再行手術,術後喉返神經損傷、甲狀旁腺損傷的發生率要升高10倍左右。
D.不論是可觸及的結節還是不能觸及的結節,都有惡變的可能,兩者惡變的幾率差不多,約4%~6%,因此,甲狀腺葉次全切除術有可能會遺漏潛在的惡變病灶。
④胸骨後甲狀腺腫:胸骨後甲狀腺腫的發生率很難確定,因為早期無症狀的胸骨後甲狀腺腫如不行X線檢查很難發現,據文獻報道,胸骨後甲狀腺腫在行甲狀腺切除術的病人中占2.6%~21%,文獻報道差異較大可能與診斷標準不統一有關。胸骨後甲狀腺腫絕大多數是頸部甲狀腺腫的延續,隻有很少一部分是真正的異位甲狀腺腫。
手術應采用甲狀腺葉全切除術,絕大多數可通過標準的頸部低領切口切除,少數需經胸骨劈開後切除。少數胸骨後甲狀腺腫可延伸至後縱隔,則手術難度較大。
⑤術後複發:行殘餘甲狀腺全切除,手術采用側方入路,以便解剖及減少並發症。
(4)術後處理:
甲狀腺葉全切除術後應予小劑量L-T4激素替代治療;甲狀腺葉次全切除術後應予較高劑量的L-T4抑製治療,較高劑量L-T4抑製治療不能完全預防術後複發,隻能減少術後複發的幾率。治療期間應檢測血清TSH水平,前者維持血清TSH水平在正常範圍,後者抑製血清TSH水平到正常範圍的下限水平。
7.穿刺抽吸或注射無水酒精
對於囊性結節可行穿刺抽吸或注射無水酒精,也能起到使結節退縮的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