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骨骨折一般治療
一、治療
指骨骨折的治療,首先要重視。既要達到準確地複位,又要達到牢固地固定,還要盡可能早地進行功能鍛煉,以恢複手指靈活的活動功能。
無移位的骨折,可用鋁板或石膏將傷指固定於掌指關節屈曲和指間關節微屈位,4周左右拆除固定,進行功能鍛煉。末節指骨的粉碎性骨折,可視作為軟組織損傷處理,不必予以固定。
有移位的閉合性骨折,可行手法複位外固定。其固定的位置應根據骨折移位的情況而定,如掌側成角者將手指固定於屈曲位;末節指骨基底部背側撕脫骨折,應於近側指間關節屈曲、遠側指間關節過伸位固定。4~6周拆除固定。
對開放性骨折和閉合性骨折複位後位置不佳者,應行切開複位內固定。其固定的方法很多,按具體情況而定,常用的方法仍為克氏針固定,但應以牢固可靠為原則。而指骨基底部撕脫骨折多采用張力帶固定治療。指骨骨折也可采用螺釘固定。
二、預後
一般預後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