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性軟骨肉瘤一般治療
一、治療
中心性軟骨肉瘤的治療是手術治療。在初診時,大多數中心性軟骨肉瘤還沒有肺轉移,所以手術切除有相當高的治愈率,並且經常采用保肢治療。
無論中心性軟骨肉瘤的組織學分級如何,刮除術都是不適宜的。病變內切除隻適於軟骨瘤與Ⅰ級中心性軟骨肉瘤之間的邊界性病例,有治愈的可能,但這種病變內切除須廣泛,並使用局部輔助劑,如石炭酸、骨水泥和液氮。
中心性軟骨肉瘤的切除緣必須達到廣泛性或根治性切除。邊緣性切除後,腫瘤複發的危險性高,隨組織學惡性度的增加而增加。在多數病例中,使用廣泛性切除可達到保肢目的。
截肢適用於有巨大軟組織腫瘤的中心性軟骨肉瘤,特別是在Ⅲ級中心性軟骨肉瘤和反分化軟骨肉瘤中。
在製定手術方案時,須精確確定腫瘤在骨髓腔內或鬆質骨內的侵襲範圍,可借助於骨掃描、CT和MRI。
當中心性軟骨肉瘤在切除後於軟組織內複發時,常沒有一定界限(不象一些周圍性軟骨肉瘤中的那樣),一般不能整塊切除,需要行截斷手術。
位於軀幹骨的中心性軟骨肉瘤,手術切除非常困難。
中心性軟骨肉瘤是抗放射性腫瘤,放療的療效非常低,甚至緩解疼痛的效果也差。化療的療效同樣不佳,僅在一些反分化軟骨肉瘤中使用。
如肺轉移瘤局限,應行肺轉移瘤切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