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膜擦傷一般治療
一、治療
1、單純的淺擦傷:
治療效果良好。如僅隻角膜上皮損或上皮層自前彈力層剝離,則大多可於12小時內修複,範圍較大者則需時較久。但若處理不當或發生感染等,則不僅使病程延長,且遺留不同程度的角膜混濁,治療方法是:
1、清潔結膜囊,如結膜囊有異物碎屑、粉塵、汙物等,在第一次處理時即應用無菌生理鹽水或氫氧化汞、氯化高汞高峰稀薄溶液衝洗清除之。
2、0.5%或1%慶大黴素溶液或0.25%~0.5%氯黴素溶液點眼,每日數次。必要時也可采用結膜下注射慶大黴素1~2萬u。
3、塗廣譜抗生素眼膏,如0.5%四環素或金黴素眼膏。
4、如擦傷麵積較大,刺激症狀嚴重者,可應用弱散瞳劑,如2%後巴托品(homatropine)或乙酰環戊苯(cyclogyl)等,可減輕症狀,減少繼發性虹膜睫狀體炎的影響。
5、傷眼包紮,塗入眼膏後,以無菌紗布覆蓋並加抵壓眼罩或抵壓繃帶。以便使之有輕微壓力,壓迫眼瞼使其不能隨另眼的眼瞼開閉活動,並非向眼球施加較大壓力。這樣可減少眼瞼對角膜的磨擦,有利於角膜上皮的修複,抵壓包紮應持續至症狀消失後24小時,僅在向結膜囊內滴藥時暫時除去包紮。一般隻包紮傷眼即可,但如擦傷麵積很大或遲遲不愈者,也可包紮雙眼。
6、不可用皮質類固醇類藥物滴眼,也不可頻頻滴用表麵麻醉劑或反複的以消毒防腐劑衝洗,以免延緩角膜上皮細胞的新生。
7、囑病人不可揉眼,不可用力瞬目,更不可用手帕等擦眼或拭淚。
8、滴用一切眼藥包括熒光素溶液或紙帶,衝洗結膜囊的溶液、敷料以及器械等,都必須嚴重無菌。
9、如疼痛加劇,或開始較輕,以後突然加劇,則應立即進行檢查,如發現感染,則應予以積極控製。
10、有時角膜淺層擦傷,在其上皮修複後,每隔數周或數月,患眼又突然出現疼痛、流淚和畏光等與擦傷時相似的刺激症狀,多發生在早晨睡醒時,常於1~2日後症狀逐漸緩解,但常反複發作,每次間隔數日至數月不等。檢查可見原擦傷處的角膜上皮複又脫落,缺損處熒光素可著色。此乃稱為反複性角膜糜爛(recwrrent corneal erosion),常可見有一細絲狀物附著於角膜,此細絲乃脫離的角膜上皮或水腫的表層組織。此種情況常發生在角膜的銳利擦傷,可能係傷及角膜上皮層的基底膜,以致新生的上皮細胞不易形成牢固附著。其治療主要是局部滴用抗生素以預防感染,抵壓包紮,有時頗為有效。為防止複發,可於睡前塗眼膏於結膜囊內,連續數星期。戴軟接觸鏡有時效果甚好。還可口服維生素C,每日4次,每次200mg,如已發生感染,則可按潰瘍性角膜炎治療,或以碘酊小心塗布感染處,如反複發作,各法治療無效時,可作板層角膜移植。
2、角膜切裂傷(incised wounds of the cornea):
角膜穿通性外傷將於眼球穿通傷部分敘述。非穿通的角膜切裂傷比較少見,其症狀與角膜擦傷相似。所不同者,其損傷較深,愈合時間較長,愈合後均遺留瘢痕性角膜混濁,常使角膜表麵原有的彎曲度改變而影響視力。
治療:除清潔傷口除去汙物以及局部應用抗生素防止感染外,還應抵壓包紮,給止疼劑減輕患者的痛苦等,如裂傷較大深而且傷口哆開明顯或對合不佳者,盡管並未穿通角膜的全層,亦應考慮進行妥善的縫合手術。縫合時一定要用細針細線,最好是使用帶有8—0單絲尼龍線的無損傷縫合針進行縫合,創緣要仔細對好,結紮縫線時鬆緊要適當,不可過鬆或太緊。
3、角膜異物(foreign bodies of the cornea):
細小異物碎屑停留於角膜表麵或刺入角膜之中者即稱角膜異物,最常見的為機床濺出的金屬細屑、敲擊飛起的細小碎片、爆炸時的金屬或火藥微粒、煤屑、石屑、隨風飛揚的塵粒、穀殼、細刺等等。工廠工人的角膜異物以鐵屑最多。大多數角膜異物存留在角膜淺支或表麵,但也有刺入角膜的深層者。至於異物的數目,可為一個、數個或數日眾多者不等。
因角膜表層富有感覺神經末梢,以痛覺、觸覺極為敏感,因而患有角膜異物者,皆立即引起明顯刺激症狀,如異物感、刺痛、流淚、結膜充血、眼瞼痙攣等等。淺層異物的刺激症狀,往往較深層者更為明顯。
檢查所見:有的角膜異物明顯易見,以焦點光的斜照法即可看到異物之所在;有的則不易發現,須以裂隙燈檢查,特別是細小而透明的異物,必須仔細尋找方可,必要時,可滴以熒光素,則異物周圍的角膜著色而使異物容易發現。檢查時要注意異物位置的深淺,較深的異物可部分進入前房。有的角膜異物,特別是爆炸傷所致者,常可於傷後24~48小時內,出現外傷性角膜內皮壞,但數日後即消失。
含鐵的異物常引起角膜浸潤,異物存留1~2天後可在其周圍出現棕色的鏽環。灼熱的異物可致其周圍的角膜組織燒傷或形成炭環。異物引起感染者,可致角膜潰瘍。
治療:經過檢查發現角膜異物後,應盡快將其除去,方法是:
(1)附著在角膜表麵的異物,可用衝洗法除去,即以洗眼壺或衝洗器衝洗時的水流,衝至接近異物的球結膜上,則異物可被衝掉,這種方法,角膜損傷最小。
(2)異物雖在角膜表麵,但衝洗法不能將其除去,則可滴1~2次表麵麻醉劑,如1%的卡因溶液,以蘸有生理鹽水的濕棉簽,將異物輕輕擦去。
(3)嵌入角膜淺層的異物,如且端露出角膜表麵,亦可試按上述方法,以濕棉簽擦去。
(4)如不露出角膜表麵,或雖露出但嵌頓牢固,上述方法不能將其除去者,可在表麵麻醉下,以異物針或細注射針頭將其剔除,剔異物時針尖應朝向頭頂方向,以防病人躲避或突然閉瞼時眼球上轉而將針尖刺入太深。
(5)位於深層的異物,如為磁性,可無將淺層角膜切開,直達異物,然後以電磁鐵或恒磁鐵將其吸出;如為非磁性或用磁鐵不能吸出的磁性異物,則須先切一小的角膜瓣,進行層間分離,掀起此瓣,露出異物,小心除去之,因角膜瓣較小,可不縫合,將角膜瓣複位後,加壓包紮患眼,雙眼包紮24~48小時。亦可以無損傷角膜針及10—0縫線縫合角膜瓣。深層角膜異物的處理要極小心,否則剔除時,可能將異物推向更深層,以致穿通角膜,墜入前房;或因房水流出,前房變淺或消失,異物或器械傷虹膜或晶體。
(6)如異物的一端已經進入前房者,應先縮瞳然後自角膜緣切開角膜,以虹膜恢複器插入前房,由角膜後麵托住異物,再由角膜外剔除之,或如上述方法切一角膜瓣,由瓣下除去異物。亦可在縮瞳後故意將異物墜入前房至虹膜表麵,然後再按前房異物將其摘出。
(7)若為數日眾多的碎屑或粉塵狀異物,可將露出表麵的較大的顆粒除去。以後隨異物逐漸前移至表麵,再陸續將露出剔除。如碎屑極多,且刺激症狀嚴重時,可作板層角膜移植術,或上皮刮除術,將淺層異物一並除去。
(8)剔除異物的操作必須在良好照明的條件下進行。較小的異物物則須戴雙目放大鏡進行操作。極小的異物則最好在裂隙燈或手術顯微鏡下進行。深層異物,特別是須作角膜瓣者,應在有裂隙光源的手術顯微鏡下施行手術。
(9)鏽環可於異物剔除後,立即用異物鑿將其刮去。如於數日後再行刮除,則較易刮淨。去除鏽環的化學方法,為局部應用螯合劑去鐵敏(deforoxamine),以5%~10%的溶液或眼膏點眼,每日4~6次,此法可用於鏽環未刮除幹淨者。
碳環的除去較為容易,有時用細針頭即可一次將其完整的剔除,也可用異物鑿刮除之。
(10)注意事項:剔除異物的操作要極其準確,以盡量減少角膜損傷。要嚴格遵守無菌要求,所用器械和一切藥品,包括熒光素、的卡因、生理鹽水、抗生素眼膏或眼藥水等,均應保持無菌。常備的藥品應定期更換,以免造成感染,特別是綠膿杆菌感染,更應予以重視。
(11)後療法:異物除去後,塗入抗生素眼膏,單眼覆蓋無菌紗布抵壓包紮。每天交換敷料,直至痊愈。一般異物除去後,創口甚小,24小時內角膜上皮即可修複。較大較深的傷麵,則需是替罪羊久,如已發生感染,則按角膜潰瘍治療。
(12)角膜異物較淺者,除去異物後,多不遺留明顯的角膜混濁,但個別者可發生角膜白斑。異物較深者,雖及時將異物除去,也往往遺留一定的角膜混濁。這種混濁,如果位於瞳孔區,則嚴重影響視力,即或不位於角膜的中心部位,亦可由於瘢痕的收縮而造成角膜性屈光不正,如散光等,同樣也可造成視力的減退。
二、預後
角膜擦傷和挫傷,如能妥善處理,一般預後都較好,但如繼發感染,角膜破裂並眼內容物脫出者預後較差,嚴重影響視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