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於治療抑鬱症及焦慮性神經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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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為鹽酸多塞平。 |
氫溴酸西酞普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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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企業 |
寧夏啟元國藥有限公司 |
美吉斯製藥(廈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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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H64020138 |
國藥準字H20050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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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
作用與功效 |
用於治療抑鬱症及焦慮性神經症。 |
抑鬱性精神障礙(內源性及非內源性抑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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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常用量:開始一次25mg(1片),一日2~3次,以後逐漸增加至一日總量100~250mg(4片~10片)。高量:一日不超過300mg(12片)。 |
成人:氫溴酸西酞普蘭片劑每日服用1次。開始劑量每日1片(20mg),如臨床需要,可增加至每日2片(40mg)或最高劑量每日3片(60mg)。超過65歲的病人,劑量減半,即每日0.5片-1.5片(10-30mg)。抗抑鬱劑治療屬於對症治療,必須持續適當長的時間,一般來說對躁狂性-抑鬱精神障礙需4-6個月。若出現失眠或嚴重的靜坐不能,在急性期建議輔予鎮靜劑治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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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嚴重心髒病、近期有心肌梗死發作史、癲癇、青光眼、尿瀦留、甲狀腺機能亢進、肝功能損害、譫妄、粒細胞減少、對三環類藥物過敏者。 |
禁忌與單胺氧化酶抑製劑聯合使用;對本品和/或本品中任何成份過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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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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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注意事項: 兒童用藥的安全性與有效性還未確定。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西酞普蘭對人懷孕期的安全性尚未確定。因此,除非對於病人的好處遠遠超過理論上可能對胎兒或嬰兒帶來的風險,否則懷孕期及授乳期內不應服用。 老人注意事項: 超過65歲的老年患者應酌情減量,具體見【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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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於治療抑鬱症及焦慮性神經症。 |
抑鬱性精神障礙(內源性及非內源性抑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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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作用 |
治療初期可出現嗜睡與抗膽堿能反應,如多汗、口幹、震顫、眩暈、視物模糊、排尿困難、便秘等。其他有皮疹、體位性低血壓,偶見癲癇發作、骨髓抑製或中毒性肝損害。 |
氫溴酸西酞普蘭是一種很強的、具有選擇性的5-羥色胺攝取抑製劑,具有抗抑鬱作用。特別感興趣的是這種藥物對膽堿能毒蕈堿受體、組織胺受體和α一腎上腺素能受體無抑製作用。若這些受體被抑製,則會產生很多抗抑鬱藥物引起的副作用,如口幹、鎮靜,體位性低血壓等。氫溴酸西酞普蘭對內源性和非內源性抑鬱的病人同樣有效。其抗抑鬱作用通常在2-4周後建立。氫溴酸西酞普蘭不影響心髒傳導係統和血壓。這一點對於老年病人尤為重要。另外,氫溴酸西酞普蘭也不影響血液、肝、及腎等係統。氫溴酸西酞普蘭的少見的副作用和最輕度鎮靜的特性使它特別適用於長期治療。而且,氫溴酸西酞普蘭既不會導致體重增加,也不會強化酒精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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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肝、腎功能嚴重不全,前列腺肥大、老年或心血管疾患者慎用,使用期間應監測心電圖。本品不得與單胺氧化酶抑製劑合用,應在停用單胺氧化酶抑製劑後14天,才能使用本品。患者有轉向躁狂傾向時應立即停藥。用藥期間不宜駕駛車輛、操作機械或高空作業。用藥期間應定期檢查血象、心、肝、腎功能。 |
服用單胺氧化酶抑製劑的病人不可同時使用氫溴酸西酞普蘭。停用單胺氧化酶抑製劑十四天後方可使用氫溴酸西酞普蘭。但如使用半衰期短的可逆單胺氧化酶抑製劑,如嗎氯貝胺,則可於停藥一天後使用氫溴酸西酞普蘭。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應以低劑量開始治療,並仔細監測。因本品解除抑製的作用可先於抗抑鬱作用,所以病人在出現明顯抑鬱緩解之前仍可能持續存在自殺的可能性。如病人進入躁狂期,應停用氫溴酸西酞普蘭,並給予精神抑製藥(如珠氯噻醇)以作適當治療。對駕駛及損傷機械能力的影響:氫溴酸西酞普蘭對認知性及精神運動性行為甚少或無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