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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帕羅西汀
鹽酸帕羅西汀

鹽酸帕羅西汀

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鹽酸帕羅西汀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31105

生產企業: 浙江華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用於治療各種類型的抑鬱症,包括伴有焦慮的抑鬱症及反應性抑鬱症。常見的抑鬱症狀:乏力、睡眠障礙、對日常活動缺乏興趣和愉悅感、食欲減退。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鹽酸帕羅西汀用藥指導

1、口服,建議每日早餐時頓服,藥片完整吞服勿咀嚼。 2、成人: (1)抑鬱症:一般劑量為每日20mg。服用2-3周後根據病人的反應,某些病人需要加量,每周以10mg量遞增,根據國外經驗每日最大劑量可達50mg,應遵醫囑。 (2)強迫性神經症:一般劑量為每日20mg。服用2-3周後根據病人的反應,某些病人需要加量,每周以10mg量遞增,根據國外經驗每日最大劑量可達50mg,應遵醫囑。 (3)強迫性神經症:一般劑量為每日40mg,初始劑量為每日20mg,每周以10mg量遞增。根據國外經驗每日最大劑量可達60mg。 (4)驚恐障礙:一般劑量為每日40mg,初始劑量為每日10mg,根據病人的反應,每周以10mg量遞增,每日最大劑量可達50mg。一般認為驚恐障礙治療早期其症狀有可能加重,故初始劑量為10mg。 (5)社交恐怖症/社交焦慮症:一般劑量為每日20mg,若對20mg無反應的患者可根據病人臨床反應,每周以10mg量遞增,根據國外經驗每日最大劑量可達50mg。劑量改變應至少有一周的間歇期。本品與所有的抗抑鬱藥一樣,治療期間應根據病情調整劑量。病人應治療足夠長時間以鞏固療效,抑鬱症痊愈後應維持治療至少幾個月,強迫性神經症和驚恐障礙所需維持治療的時間更長。停藥方法與其他精神科藥物相似,需逐漸減量,不宜驟停。 (6)帕羅西汀的停藥:和其他精神藥物一樣,本品一般不宜突然停藥。近期臨床試驗中采用的逐漸減量停藥方案是:以周為間隔逐漸減量,每周的日用劑量比上周的日用劑量減少10mg,每周減量1次。當日用劑量減至每日20mg時,病人按該劑量繼續用藥1周,然後停藥。如果減量或停藥後出現不能耐受的症狀,可以考慮恢複到前次的用藥劑量治療。然後,醫生可以繼續進行減量方案,但減量的速度要更加緩慢。 3、腎/肝功損害:由於嚴重腎功能損害(肌酐清除率<30ml/分)或肝損害的病人,服用本品後血藥濃度較健康人高。因此推薦劑量為每日20mg,如果需要增加劑量,也應限製在服藥範圍的低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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