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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瑞特(高三尖杉酯堿氯化鈉注射液)
高瑞特(高三尖杉酯堿氯化鈉注射液)

高瑞特(高三尖杉酯堿氯化鈉注射液)

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高瑞特(高三尖杉酯堿氯化鈉注射液)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31010

生產企業: 山西振東泰盛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於各型急性非淋巴細胞白血病的誘導緩解期及繼續治療階段,尤其對急性早幼粒細胞性白血病、急性單核細胞性白血病、急性粒細胞性白血病療效更佳,對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MDS)、慢性粒細胞性白血病及真性紅細胞增多症等亦有一定療效。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產品詳情

【通用名稱】:
高瑞特(高三尖杉酯堿氯化鈉注射液)
【藥品名稱】:
高瑞特(高三尖杉酯堿氯化鈉注射液)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31010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靜脈滴注,每日1-4mg,緩慢滴入3小時以上,如血紅細胞無急驟下降,可連續滴注40-60日,或每日1-4mg靜脈滴入,以4-6日為一療程,間歇1-2周再重複用藥。 2、小兒常用量:靜脈滴注,每日按體重0.08-0.1mg/kg,以40-60日為一療程;或間歇給藥,每日按體重0.1-0.15mg/kg,以5-10日為一療程,停藥1-2周再重複用藥。
【生產企業】:
山西振東泰盛製藥有限公司

使用說明

高瑞特(高三尖杉酯堿氯化鈉注射液)的作用與功效
本品用於各型急性非淋巴細胞白血病的誘導緩解期及繼續治療階段,尤其對急性早幼粒細胞性白血病、急性單核細胞性白血病、急性粒細胞性白血病療效更佳,對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MDS)、慢性粒細胞性白血病及真性紅細胞增多症等亦有一定療效。
高瑞特(高三尖杉酯堿氯化鈉注射液)的用藥指導
1、成人常用量:靜脈滴注,每日1-4mg,緩慢滴入3小時以上,如血紅細胞無急驟下降,可連續滴注40-60日,或每日1-4mg靜脈滴入,以4-6日為一療程,間歇1-2周再重複用藥。 2、小兒常用量:靜脈滴注,每日按體重0.08-0.1mg/kg,以40-60日為一療程;或間歇給藥,每日按體重0.1-0.15mg/kg,以5-10日為一療程,停藥1-2周再重複用藥。
高瑞特(高三尖杉酯堿氯化鈉注射液)的副作用
對本品過敏患者禁用;嚴重或頻發的心律失常及器質性心血管疾病患者禁用。
高瑞特(高三尖杉酯堿氯化鈉注射液)的注意事項
1、當本品作為治療急性白血病聯合化療方案組成藥物時,其具體劑量及療程必須參考有關規定。 2、本品適用於血液中白細胞不斷增多的急性白血病,但宜先從小劑量開始。 3、使用本品及聯合化療方案時應適當增加患者的液體入量,以防止血清尿酸含量的增高及尿酸性腎病的發生。 4、對已合並播散性血管內凝血(DIC)的患者,在處理DIC的同時,仍可考慮小劑量選用本品。 5、對診斷的幹擾:白血病時有大量白血病細胞破壞,采用本品時破壞會更增多,血液及尿中尿酸濃度可能增高。 6、心血管疾病:靜脈滴注速度過快或長期持續或重複給藥時,會產生各種心髒毒性。故使用本品時,靜脈滴注速度宜慢,對原有心律失常及各類器質性心血管疾病患者,應慎用本品;對嚴重或頓發的心律失常及器質性心血管疾病的患者則不宜選用本品。 7、下列情況應慎用:骨髓功能顯著抑製或血象呈嚴重粒細胞減少或血小板減少;肝功能或腎功能損害;有痛風或尿酸鹽腎結石病史患者。 8、用藥期間應定期隨訪檢查下列各項: (1)周圍血象,每周應隨訪白細胞計數及分類、血小板、血紅蛋白量1-2次,如血細胞在短期內有急驟下降現象者,則應每周觀察血象; (2)肝功能,包括血清1分鍾膽紅素、總膽紅素、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SGPT)]等; (3)心髒體征及心電圖檢查。 9、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為避免胎兒死亡及先天畸形的發生,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10、兒童用藥:尚不明確。 11、老年用藥:由於老年患者對化療耐受性較差,因而選用本品時亦需加強支持療法,並嚴密觀察各種不良反應。 12、藥物過量:尚不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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