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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非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肌苷口服溶液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9999356

生產企業: 宜昌人福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急、慢性肝炎的輔助治療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拉米夫定片
拉米夫定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肌苷

本品主要成分為拉米夫定。化學名:(2R-順式)-4-氨基-1-(2-羥甲基-1,3-氧硫雜環戊-5-基)-1H-嘧啶-2-酮。分子式:C8H11N3O3S分子量:229.26。

生產企業

宜昌人福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石家莊龍澤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9999356

國藥準字H20193010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於急、慢性肝炎的輔助治療

適用於伴有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升高和病毒活動複製的、肝功能代償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療。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20~60毫升,兒童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口服,成人一次0.1g,一日1次。

副作用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對拉米夫定或製劑中其他任何成份過敏者禁用。

禁忌

藥理作用

偶見胃部不適

常見的不良反應有上呼吸道感染樣症狀、頭痛、惡心、身體不適、腹痛和腹瀉,症狀一般較輕並可自行緩解。

注意事項

1.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2.兒童用量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3.本品應在醫師確診患者為肝炎後作為肝病的輔助治療藥物。 4.服藥期間,定期檢查肝功能。 5.當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用。 6.如服用過量或發生嚴重不良反應時應立即就醫。 7.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8.請將此藥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治療期間應對患者的臨床情況及病毒學指標進行定期檢查。   2.少數患者停止使用該品後,肝炎病情可能加重。因此如果停用該品,要對患者進行嚴密觀察,若肝炎惡化,應考慮重新使用該品治療。   3.患者腎功能不全會影響拉米夫定的排泄,對於肌酐清除率<30ml/分鍾的患者,不建議使用該品。肝髒損害不影響拉米夫定的藥物代謝過程。   4.該品治療期間不能防止病人將乙型肝炎病毒通過性接觸或血源性傳播方式感染他人,故仍應采取適當防護措施。   5.目前尚無資料顯示孕婦服用該品後可抑製乙型肝炎病毒的母嬰傳播。故仍應對新生兒進行常規的乙型肝炎免疫接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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