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琥乙紅黴素顆粒
琥乙紅黴素顆粒

琥乙紅黴素顆粒

處方 非醫保

通用名稱:琥乙紅黴素顆粒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34020370

生產企業: 福元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可作為青黴素過敏患者治療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藥:溶血性鏈球菌、肺炎鏈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體炎、急性咽炎、鼻竇炎;溶血性鏈球菌所致猩紅熱、蜂窩織炎;白喉及白喉帶菌者;氣性壞疽、炭疽、破傷風;放線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軍團菌病。3.肺炎支原體肺炎。4.肺炎衣原體肺炎。5.衣原體屬、支原體屬所致泌尿生殖係感染。6.沙眼衣原體結膜炎。7.厭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8.空腸彎曲菌腸炎。9.百日咳。10.風濕熱複發、感染性心內膜炎(風濕性心髒病、先天性心髒病、心髒瓣膜置換術後)及口腔、上呼吸道醫療操作時的預防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主要成分】:
琥乙紅黴素(紅黴素的琥珀酸乙酯),分子式:C43H75NO16,分子量:862.07。
【功能主治】:
1.本品可作為青黴素過敏患者治療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藥:溶血性鏈球菌、肺炎鏈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體炎、急性咽炎、鼻竇炎;溶血性鏈球菌所致猩紅熱、蜂窩織炎;白喉及白喉帶菌者;氣性壞疽、炭疽、破傷風;放線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軍團菌病。3.肺炎支原體肺炎。4.肺炎衣原體肺炎。5.衣原體屬、支原體屬所致泌尿生殖係感染。6.沙眼衣原體結膜炎。7.厭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8.空腸彎曲菌腸炎。9.百日咳。10.風濕熱複發、感染性心內膜炎(風濕性心髒病、先天性心髒病、心髒瓣膜置換術後)及口腔、上呼吸道醫療操作時的預防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日1.6g,分2~4次服用。軍團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每日量一般不宜超過4g。預防鏈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衣原體或溶脲脲原體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時1次,共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時1次,共14日。小兒,按體重一次7.5~12.5mg/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嚴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百日咳患兒,按體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療程14日。
【藥品相互作用】:
1服用本品後發生肝毒性反應者較服用其他紅黴素製劑為多見,服藥數日或1~2周後患者可出現乏力、惡心、嘔吐、腹痛、皮疹、發熱等。有時可出現黃疸,肝功能試驗顯示淤膽,停藥後常可恢複。 2胃腸道反應有腹瀉、惡心、嘔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納減退等,其發生率與劑量大小有關。 3大劑量〈≥4g/日〉應用時,尤其肝、腎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聽力減退,主要與血藥濃度過高(12mg/L)有關,停藥後大多可恢複。 4過敏反應表現為藥物熱、皮疹、嗜酸粒細胞增多等,發生率約0.5%~1%。 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陰道念珠菌感染。
【注意事項】:
1溶血性鏈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療時,至少需持續10日,以防止急性風濕熱的發生。 2腎功能減退患者一般無需減少用量,但嚴重腎功能損害者本品的劑量應適當減少。 3用藥期間定期檢查肝功能。 4患者對一種紅黴素製劑過敏或不能耐受時,對其他紅黴素製劑也可能過敏或不能耐受。 5因不同細菌對紅黴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異,故應做藥敏測定。
【不良反應】:
對本品或其他紅黴素製劑過敏者、慢性肝病患者、肝功能損害者及孕婦禁用。
【特殊人群用藥】:
兒童注意事項: 尚不明確。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孕婦禁用 老人注意事項: 尚不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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