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適用於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與支氣管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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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為:利巴韋林。其化學名稱為:1-?-D-呋喃核糖基-1H-1,2,4-三氮唑-3-羧酰胺 |
大黃、虎杖、青皮、白茅根、陳皮、鬱金、山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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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企業 |
浙江誠意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和黃藥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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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H10940157 |
國藥準字Z1091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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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
作用與功效 |
適用於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與支氣管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
疏肝利膽,清熱通下,用於肝鬱氣滯、濕熱未清所致的右上腹隱隱作痛、食入作脹、胃納不香、噯氣、便秘;慢性膽囊炎見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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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 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療程7天。 2 皮膚皰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次,療程7天。 3 小兒每日按體重10mg/kg,分4次服用,療程7天。6歲以下小兒口服劑量未定。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飯後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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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對本品過敏者、孕婦禁用。 |
可引起大便次數增多,偶有輕度腹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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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兒童注意事項: 尚不明確。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1.本品有較強的致畸作用,家兔日劑量1mg/kg即引起胚胎損害,故禁用於孕婦和有可能懷孕的婦女(本品在體內消除很慢,停藥後4周尚不能完全自體內清除)。2.少量藥物由乳汁排泄,且對母子二代動物均具毒性,因此哺乳期婦女在用藥期間需暫停哺乳,乳汁也應丟棄。由於哺乳期婦女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具自限性,故本品不用於此種病例。 老人注意事項: 老年人不推薦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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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適用於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與支氣管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
疏肝利膽,清熱通下,用於肝鬱氣滯、濕熱未清所致的右上腹隱隱作痛、食入作脹、胃納不香、噯氣、便秘;慢性膽囊炎見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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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作用 |
藥理學廣譜抗病毒藥。體外具有抑製呼吸道合胞病毒、流感病毒、甲肝病毒、腺病毒等多種病毒生長的作用,其機製不全清楚。本品並不改變病毒吸附、侵入和脫殼,也不誘導幹擾素的產生。藥物進入被病毒感染的細胞後迅速磷酸化,其產物作為病毒合成酶的競爭性抑製劑,抑製肌苷單磷酸脫氫酶、流感病毒RNA多聚酶和mRNA鳥苷轉移酶,從而引起細胞內鳥苷三磷酸的減少,損害病毒RNA和蛋白合成,使病毒的複製與傳播受抑。對呼吸道合胞病毒也可能具免疫作用及中和抗體作用。毒理學動物實驗發現本品可誘發乳房、胰腺、垂體和腎上腺良性腫瘤,但對人體的致癌性並未肯定。藥物對倉鼠等動物可引起頭顱、齶、眼、頜、骨骼和胃腸道的畸形,子代成活減少,但靈長類動物實驗並未發現藥物對胎仔的影響。給予小鼠、大鼠和猴口服利巴韋林,劑量分別為30、36和120mg/kg或持續4周以上(相當於人用劑量:給予體重為5kg的兒童4.8、12.3和111.4mg/kg,或者體重為60kg成人2.5、5.1和40mg/kg。以上均按體表麵積折算),出現心髒損傷。 |
可使致炎豚鼠膽囊上皮細胞基本恢複正常,上皮中暗細胞增多,提示本品可增強膽囊上皮細胞功能。此外可增加大鼠膽汁分泌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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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1.有嚴重貧血、肝功能異常者慎用。 2.對診斷的幹擾:口服本品後引起血膽紅素增高者可高達25%。大劑量可引起血紅蛋白含量下降。 3.盡早用藥。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內給藥一般有效。本品不宜用於未經實驗室確診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4.長期或大劑量服用對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反應。 |
1.孕婦及過敏體質者慎用。 2.服用本品後,如每日排便增至三次以上者,應酌情減量服用。 3.藥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4.請將此藥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