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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孢素膠囊
環孢素膠囊

環孢素膠囊

處方 醫保

通用名稱:環孢素膠囊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80615

生產企業: 台山市化學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已確認的適應症(1)移植a.器官移植─預防異體移植物的排斥反應,包括腎、肝、心、肺、心肺聯合和胰移植。─治療曾接受其它免疫抑製劑的患者所發生的移植物排斥反應。b.骨髓移植─預防骨髓移植排斥反應。─預防和治療GVHD。(2)非移植性適應症診斷和決定處方本品者,應是具有應用免疫抑製劑,特別是環孢素經驗的醫師。a.內源性葡萄膜炎─活動性有致盲危險的中部或後部非感染性葡萄膜炎,而常規療法無效或產生不可接受的不良反應者。─7-70歲腎功能正常的伴複發性視網膜炎的貝切特氏(Behcet's)葡萄膜炎患者。b.銀屑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環孢素膠囊
環孢素膠囊
奧利司他膠囊
奧利司他膠囊
主要成分

本品化學名稱為:[[(E)(2S,3R,4R)-3-羥基-4-甲基-2-(甲氨基)-6辛烯酰]-L-2氨基丁酰-N-甲基甘氨酰-N-甲基-L-亮氨酰-L-纈氨酰-N-甲基-L-亮氨酰-L-丙氨酰-D-丙氨酰-N-甲基-L-亮氨酰-N-甲基-L-亮氨酰-N-甲基-L-纈氨酰

賽尼可的主要活性成分為奧利司他。賦形劑包括:微晶纖維素,羥乙酸澱粉鈉,聚乙烯吡咯烷酮,十二烷硫酸鈉和滑石。膠囊外殼含有明膠、靛藍二磺酸鈉(E132),二氧化鈦(E171)。

生產企業

台山市化學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80615

H20130243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已確認的適應症(1)移植a.器官移植─預防異體移植物的排斥反應,包括腎、肝、心、肺、心肺聯合和胰移植。─治療曾接受其它免疫抑製劑的患者所發生的移植物排斥反應。b.骨髓移植─預防骨髓移植排斥反應。─預防和治療GVHD。(2)非移植性適應症診斷和決定處方本品者,應是具有應用免疫抑製劑,特別是環孢素經驗的醫師。a.內源性葡萄膜炎─活動性有致盲危險的中部或後部非感染性葡萄膜炎,而常規療法無效或產生不可接受的不良反應者。─7-70歲腎功能正常的伴複發性視網膜炎的貝切特氏(Behcet's)葡萄膜炎患者。b.銀屑

用於肥胖或體重超重患者(體重指數≥24)的治療。

用法用量

成人口服常用量:開始劑量按體重每日12-15mg/kg,1~2周後逐漸減量,一般每周減少開始用藥量的5%,維持量約為每日5~10mg/kg。對作移植術的患者,在移植前4~12小時給藥。

成人:餐時或餐後1小時內口服1粒。如果有一餐未進或食物中不含脂肪,則可省略一次服藥。

副作用

1有病毒感染時禁用本品:如水痘、帶狀皰疹等。2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1.孕婦禁用。2.對奧利司他或藥物製劑中任何一種成份過敏的患者禁用。3.慢性吸收不良綜合征、膽汁鬱積症患者禁用。4.器質性肥胖患者(如甲狀腺機能減退)禁用。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小兒常用量:器官移植初始劑量按體重每日6~11mg/kg,維持量每日2—6mg/kg。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本品可進入乳汁。對哺乳的嬰兒可產生高血壓、腎毒性、惡性腫瘤等不良作用的潛在危險性,故用本品期間不宜哺乳。 老人注意事項: 老年患者因易合並腎功能不全,故應慎用本品。

兒童注意事項: 尚不明確。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禁用。 老人注意事項: 尚不明確。

成分

1.已確認的適應症(1)移植a.器官移植─預防異體移植物的排斥反應,包括腎、肝、心、肺、心肺聯合和胰移植。─治療曾接受其它免疫抑製劑的患者所發生的移植物排斥反應。b.骨髓移植─預防骨髓移植排斥反應。─預防和治療GVHD。(2)非移植性適應症診斷和決定處方本品者,應是具有應用免疫抑製劑,特別是環孢素經驗的醫師。a.內源性葡萄膜炎─活動性有致盲危險的中部或後部非感染性葡萄膜炎,而常規療法無效或產生不可接受的不良反應者。─7-70歲腎功能正常的伴複發性視網膜炎的貝切特氏(Behcet's)葡萄膜炎患者。b.銀屑

用於肥胖或體重超重患者(體重指數≥24)的治療。

藥理作用

環孢素為一新型的T淋巴細胞調節劑,能特異性地抑製輔助T淋巴細胞的活性,但並不抑製T淋巴細胞,反而促進其增殖。本品亦可抑製B淋巴細胞的活性。本品還能選擇性抑製T淋巴細胞所分泌的白細胞介素-2、γ-幹擾素,亦能抑製單核、吞噬細胞所分泌的白細胞介素-l。在明顯抑製宿主細胞免疫的同時,對體液免疫亦有抑製作用。能抑製體內抗移植物抗體的產生,因而具有抗排斥的作用。本品不影響吞噬細胞的功能,不產生明顯的骨髓抑製作用。

尚不明確。

注意事項

1、本品經動物實驗證明有增加致癌的危險性。在人類雖也有並發淋巴瘤、皮膚惡性腫瘤的報告,但尚無導致誘變性的證據。2、本品可以通過胎盤。應用2~5倍於人類的劑量對鼠、兔胚胎及胎兒可產生毒性,但按人類常規劑量用藥,未見到該類動物的胚胎有致死或致畸的發生。3、下列情況慎用:肝功能不全、高鉀血症、感染、腸道吸收不良、腎功能不全、對服本品不耐受等。4、對診斷的幹擾:(1)用本品最初幾日,血尿素氮及肌酐可升高,這並不一定表明是腎髒移植的排斥反應;(2)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SGPT)]、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AST(SGOT)]、澱粉酶、堿性磷酸酶、血膽紅素可因本品對肝髒的毒性而升高;(3)血清鎂濃度可減低,此與本品的腎毒性有關;(4)血清鉀、血尿酸可能升高。5、若本品已引起腎功能不全或有持續負氮平衡,應立即減量或至停用。6、若發生感染,應立即用抗生素治療,本品亦應減量或停用。7、若移植發生排斥,本品劑量應加大。8、在預防治療器官或組織移植排斥反應及治療自身免疫性疾病方麵,本品的劑量常因治療的疾病、個體差異、用本品後的血藥濃度不相同而並不完全統一,小兒對本品的清除率較快,故用藥劑量可適當加大。請仔細閱讀說明書並遵醫囑使用。

1.第一次使用該藥品前應谘詢醫師,治療期間應定期到醫院檢查。尤其是伴發高血脂、高血壓、糖尿病和中度以上脂肪肝的病人,應在醫師指導下結合其他藥物進行治療。2.不推薦體重指數低於24的人群使用該藥品。體重指數近似值的計算方法為體重/身高2(體重以千克為單位計算,身高以米為單位計算)。3.服用該藥品時應盡量減少攝入脂肪含量高的食物。4.使用該藥品同時應注意結合運動和控製飲食,才能達到良好效果。5.沒有證據證明該藥品加大用量後能增強療效,因此,請按推薦劑量服用,不要擅自增加用量。6.建議每日服用奧利司他不超過3次。7.18歲以下兒童及哺乳期婦女不宜使用該藥品。8.對該藥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9.該藥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10.請將該藥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該藥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12.由於奧利司他上市後發生了罕見的急性肝細胞壞死或急性肝衰竭的嚴重肝損傷報道,其中部分病例需要進行肝移植或可直接導致死亡,故處方醫生應指導患者主動報告服用奧利司他後出現任何肝功能障礙症狀和體征(如食欲減退、瘙癢、黃疸、尿色深、糞便色淺、右上腹疼痛)。當出現前述任何症狀時,應立即停用奧利司他和其他可疑藥品,並檢驗肝功能。13.奧利司他可能增加服用者尿結晶的風險,有腎功能不全風險的患者在服用奧利司他過程中應監測腎功能,有高草酸尿和草酸鈣腎石病病史的患者服用奧利司他時應謹慎。請仔細閱讀說明書並遵醫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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