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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方硝酸咪康唑軟膏
複方硝酸咪康唑軟膏

複方硝酸咪康唑軟膏

非處方藥 非處方藥

通用名稱:複方硝酸咪康唑軟膏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0950334

生產企業: 漳州無極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體股癬、手足癬等,亦用於丘疹性蕁麻疹、濕疹、皮膚瘙癢症等。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主要成分】:
本品為複方製劑,每克含硝酸咪康唑20毫克、薄荷腦35毫克、合成樟腦56毫克、水楊酸甲酯30毫克、冰片5毫克、麝香草酚2毫克、丙酸倍氯米鬆0.1毫克。輔料為:二甲基亞碸、硬脂酸、單、雙硬脂酸甘油酯、白凡士林、十八醇、甘油、氫氧化鈉、氫氧化鉀、純化水。
【功能主治】:
用於體股癬、手足癬等,亦用於丘疹性蕁麻疹、濕疹、皮膚瘙癢症等。
【用法用量】:
外用塗於患處,必要時可用敷料包紮或敷蓋,每日2~3次。
【藥品相互作用】:
少數患者可見局部刺激症狀或過敏反應。
【注意事項】:
1.隻限外用,避免接觸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嚴禁口服。2.孕婦、哺乳期婦女慎用。3.15歲以下兒童使用該藥品請谘詢醫師。4.不宜大麵積、長期使用;用藥一周後症狀未緩解,請谘詢醫師。5.連續使用不能超過4周,麵部、腋下、腹股溝及外陰等皮膚細薄處連續使用不能超過2周。6.在使用該藥品過程中,若出現紅斑或皮膚過敏,應立即停用。7.如並發細菌或真菌感染,請谘詢醫師處理。8.對該藥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9.該藥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10.請將該藥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11.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該藥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不良反應】:
1.皮膚損傷、糜爛或開放性傷口處禁用。 2.病毒感染者(如有皰疹、水痘)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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