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對淡漠、退縮、木僵、抑鬱、幻覺和妄想症狀的效果較好,適用於精神分裂症單純型、偏執型、緊張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縮、淡漠症狀。對抑鬱症狀有一定療效。其他用途有止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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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舒必利。 |
本品主要成份為:鹽酸氯丙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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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企業 |
齊魯製藥有限公司 |
開封製藥(集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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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H37021324 |
國藥準字H41022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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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
作用與功效 |
本品對淡漠、退縮、木僵、抑鬱、幻覺和妄想症狀的效果較好,適用於精神分裂症單純型、偏執型、緊張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縮、淡漠症狀。對抑鬱症狀有一定療效。其他用途有止嘔。 |
1.對興奮躁動、幻覺妄想、思維障礙及行為紊亂等陽性症狀有較好的療效。用於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礙。 2.止嘔,各種原因所致的嘔吐或頑固性呃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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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治療精神分裂症,開始劑量為一次100mg,一日2~3次,逐漸增至治療量一日... |
口服用於精神分裂症或躁狂症,從小劑量開始,一次25~50mg,一日2~3次,每隔2~3日緩慢逐漸遞增至一次25~50mg,治療劑量一日400~600mg。用於其他精神病,劑量應偏小。體弱者劑量應偏小,應緩慢加量。用於止嘔,一次12.5~25mg,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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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常見有失眠、早醒、頭痛、煩躁、乏力、食欲不振等。可出現口幹、視物模糊、心動過速、排尿困難與便秘等抗膽堿能不良反應。 2.劑量大於一日600mg時可出現錐體外係反應,如震顫、僵直、流涎、運動遲緩、靜坐不能、急性肌張力障礙。 3.較多引起血漿中泌乳素濃度增加,可能有關的症狀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經失調、閉經、體重增加。 4.可出現心電圖異常和肝功能損害。 5.少數患者可發生興奮、激動、睡眠障礙或血壓升高。 6.長期大量服藥可引起遲發性運動障礙。 |
基底神經節病變、帕金森病、帕金森綜合征、骨髓抑製、青光眼、昏迷及對吩噻嗪類藥過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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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孕婦慎用,使用時應減低劑量。哺乳期婦女使用本品期間應停止哺乳。 兒童用藥:6歲以上兒童按成人劑量換算,應小劑量開始,緩慢增加劑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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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對淡漠、退縮、木僵、抑鬱、幻覺和妄想症狀的效果較好,適用於精神分裂症單純型、偏執型、緊張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縮、淡漠症狀。對抑鬱症狀有一定療效。其他用途有止嘔。 |
1.對興奮躁動、幻覺妄想、思維障礙及行為紊亂等陽性症狀有較好的療效。用於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礙。 2.止嘔,各種原因所致的嘔吐或頑固性呃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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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作用 |
本品屬苯甲酸胺類抗精神病藥,作用特點是選擇性阻斷中腦邊緣係統的多巴胺(DA2)受體,對其它遞質受體影響較小,抗膽堿作用較輕,無明顯鎮靜和抗興奮躁動作用,本品還具有強止吐和抑製胃液分泌作用。 |
1.常見口幹、上腹不適、食欲缺乏、乏力及嗜睡。2.可引起體位性低血壓、心悸或心電圖改變。3.可出現錐體外係反應,如震顫、僵直、流涎、運動遲緩、靜坐不能、急性肌張力障礙。4.長期大量服藥可引起遲發性運動障礙。5.可引起血漿中泌乳素濃度增加,可能有關的症狀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經失調、閉經。6.可引起中毒性肝損害或阻塞性黃疸。7.少見骨髓抑製。8.偶可引起癲癇、過敏性皮疹或剝脫性皮炎及惡性綜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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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率失常、心肌梗死、傳導異常)應慎用。 2.出現遲發性運動障礙,應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藥。 3.出現過敏性皮疹及惡性症狀群應立即停藥並進行相應的處理。 4.基底神經節病變,帕金森綜合征,嚴重中樞神經抑製狀態者慎用。 5.肝、腎功能不全者應減量。 6.癲癇患者慎用。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死、傳導異常)慎用。2.出現遲發性運動障礙,應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藥。3.出現過敏性皮疹及惡性綜合征應立即停藥並進行相應的處理。4.用藥後引起體位性低血壓應臥床,血壓過低可靜脈滴注去甲腎上腺素,禁用腎上腺素。5.肝、腎功能不全者應減量。6.癲癇患者慎用。7.應定期檢查肝功能與白細胞計數。8.對暈動症引起的嘔吐效果差。9.用藥期間不宜駕駛車輛、操作機械或高空作業。10.不適用於有意識障礙的精神異常者。請仔細閱讀說明書並遵醫囑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