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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馬西平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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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馬西平片

處方藥 非醫保 國產

通用名稱:卡馬西平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31020443

生產企業: 上海中西三維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 癲癇:部分性發作:複雜部分性發作、簡單部分性發作和繼發性全身發作。全身性發作:強直、陣攣、強直陣攣發作。2. 三叉神經痛和舌咽神經痛發作,亦用作三叉神經痛緩解後的長期預防性用藥。也可用於脊髓癆和多發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圍性神經痛、患肢痛和外傷後神經痛以及皰疹後神經痛。 3. 預防或治療躁狂-抑鬱症;對鋰、抗精神病藥、抗抑鬱藥無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鬱症,可單用或與鋰鹽和其他抗抑鬱藥合用。4. 中樞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單用或氯磺丙脲或氯貝丁酯等合用。5. 酒精癖的戒斷綜合征。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卡馬西平片
卡馬西平片
甲鈷胺片
甲鈷胺片
主要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份為卡馬西平

本品主要成份為甲鈷胺。

生產企業

上海中西三維藥業有限公司

華北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31020443

國藥準字H20031126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 癲癇:部分性發作:複雜部分性發作、簡單部分性發作和繼發性全身發作。全身性發作:強直、陣攣、強直陣攣發作。2. 三叉神經痛和舌咽神經痛發作,亦用作三叉神經痛緩解後的長期預防性用藥。也可用於脊髓癆和多發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圍性神經痛、患肢痛和外傷後神經痛以及皰疹後神經痛。 3. 預防或治療躁狂-抑鬱症;對鋰、抗精神病藥、抗抑鬱藥無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鬱症,可單用或與鋰鹽和其他抗抑鬱藥合用。4. 中樞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單用或氯磺丙脲或氯貝丁酯等合用。5. 酒精癖的戒斷綜合征。

周圍神經病變。

用法用量

成人常用量:1.抗驚厥,初始劑量每次100-200mg,每天1-2次,逐漸增加劑量直至最佳療效。 2.鎮痛,開始一次0.1g(1片),一日2次;第二日後每隔一日增加0.1-0.2g(2-4片),直到疼痛緩解,維持量每日0.4-0.8g(4-8片),分次服用;最高量每日不超過1.2g(12片)。 3.尿崩症,單用時一日0.3-0.6g(3-6片),如與其他抗利尿藥合用,每日0.2-0.4g(2-4片),分3次服用。 4.抗燥狂或抗精神病,開始每日0.2-0.4g(2-4片),每周逐漸增加至最大量1.6g(16片),分3-4次服用。每日限量,12-15歲,不超過1g(10片);15歲以上不超過1.2g(12片);有少數用至1.6g(16片)。通常成人限量為1.2g(12片),12-15歲每日不超過1g(10片),少數人需用至1.6g(16片)。作止痛用每日不超過1.2g。 兒童:兒童按體重10-20mg/kg。維持血藥濃度應在4-12ug/ml之間。

口服。通常成年人一次1片(0.5mg),一日3次,可根據年齡、症狀酌情增減。

副作用

1.神經係統常見的不良反應:頭暈、共濟失調、嗜睡和疲勞。 2.因刺激抗利尿激素分泌引起水的瀦留和低鈉血症(或水中毒),發生率約10-15%。 3.較少見的不良反應有變態反應,Stevens-Johnson綜合症或中毒性表皮壞死溶解症、皮疹、蕁麻疹、瘙癢;兒童行為障礙,嚴重腹瀉,紅斑狼瘡樣綜合症(蕁麻疹、瘙癢、皮疹、發熱、咽喉痛、骨或關節痛、乏力)。 4.罕見的不良反應有腺體病,心律失常或房室傳導阻滯(老年人尤其注意),骨髓抑製,中樞神經係統中毒(語言困難、精神不安、耳鳴、顫、幻視),過敏性肝炎 ,低鈣血症,直接影響骨代謝導致骨質疏鬆,腎髒中毒,周圍神經炎,急性尿紫質病,栓塞性脈管炎,過敏性肺炎,急性間歇性卟啉病,可致甲狀腺功能減退。因注意有一例合並無菌性腦膜炎的肌陣孿性癲癎患者,接受本品治療後引起腦膜炎複發。偶見粒細胞減少,可逆性血小板減少,再障,中毒性肝炎。

在總病例15,180例中,146例(0.96%)出現不良反應。(調查不良反應發生頻率結束時)胃腸道:偶有(0.1%-5%)食欲不振、惡心、嘔吐、腹瀉;過敏:少見(<0.1%)皮疹。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本品能通過胎盤,是否致畸尚不清楚,妊娠早期需慎用;本品能分泌乳汁,月尾血藥濃度60%,哺乳期婦女不宜應用。兒童用藥:本品可用於各年齡段兒童,具體參考用法用量。老年用藥:老年患者對本品敏感者多,常可引起認知功能障礙、激越、不安、焦慮、精神錯亂、房室傳導阻滯或心動過緩,也可引起再障。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雖然甲鈷胺在動物試驗中未表現致畸作用,但其對懷孕婦女的安全性尚不明確。尚不明確甲鈷胺是否通過婦女乳汁分泌,但動物試驗報告甲鈷胺有乳汁分泌。本品在哺乳期婦女的安全性尚不明確。兒童用藥:尚不明確。老年用藥:由於老年人機能減退,建議在醫生指導下酌情減少用量。

成分

1. 癲癇:部分性發作:複雜部分性發作、簡單部分性發作和繼發性全身發作。全身性發作:強直、陣攣、強直陣攣發作。2. 三叉神經痛和舌咽神經痛發作,亦用作三叉神經痛緩解後的長期預防性用藥。也可用於脊髓癆和多發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圍性神經痛、患肢痛和外傷後神經痛以及皰疹後神經痛。 3. 預防或治療躁狂-抑鬱症;對鋰、抗精神病藥、抗抑鬱藥無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鬱症,可單用或與鋰鹽和其他抗抑鬱藥合用。4. 中樞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單用或氯磺丙脲或氯貝丁酯等合用。5. 酒精癖的戒斷綜合征。

周圍神經病變。

藥理作用

注意事項

1.與三環類抗抑鬱藥有交叉過敏反應。 2.用藥期間注意檢查:全血細胞檢查(包括血小板、網織紅細胞及血清鐵,應經常複查達2-3年),尿常規,肝功能,眼科檢查;卡馬西平血藥濃度測定。 3.一般疼痛不要用本品。 4.糖尿病人可能引起尿糖增加,應注意。 5.癲癎患者不能突然撤藥。 6.已用其他抗癲癎藥的病人,本品用量應逐漸遞增,治療4周後可能需要增加劑量,避免自身誘導所致血藥濃度下降。 7.下列情況應停藥:肝中毒或骨髓抑製症狀出現,心血管係統不良反應或皮疹出現。 8.用於特異性疼痛綜合征止痛時,如果疼痛完全緩解,應每月減量至停藥。 9.飯後服用可減少胃腸反應,漏服時應盡快補服,不可一次服雙倍量,可一日內分次補足。 10.下列情況應慎用:乙醇中毒,心髒損害,冠心病,糖尿病,青光眼,對其他藥物有血液反應史者(易誘發骨髓抑製),肝病,抗利尿激素分泌異常或其他內分泌紊亂,尿瀦留,腎病。

1.如果服用一個月以上無效,則無需繼續服用。 2.從事汞及其化合物的工作人員,不宜長期大量服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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